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涉农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的公示
索引号 | 011043305/2022-46243 | 发文日期 | 2022-12-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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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科技教育处 | 文号 | 无 |
分 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效力状态 | 有效 |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涉农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的公示
按照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湖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实施办法》(鄂环督〔2022〕4号)、《关于规范报送我省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销号资料台账的通知》(鄂环督改指文〔2017〕28号)号要求,涉及我厅3个环保督察反馈问题于2022年底销号交账(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序号4、18、33),现对相关问题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公示,如对公示情况存在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2年12月23-29日,共7天)向省农业农村厅反映。
联系人:陈剑萍,联系电话:027-87872090。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12月23日
【销号公示—反馈问题4】
(一)反馈问题
第一轮督察反馈指出,要严肃查处填湖占湖违法行为,推进破堤还湖、退垸还湖等湖泊休养生息工程。整改方案要求,按计划编制完成全省湖泊退垸还湖规划,做好退垸还湖试点工作。而省水利厅在制订整改方案时,对退垸还湖既没有明确的工作标准和工作措施,也没有完成时限;督促检查不力,导致工作整体进展滞后。2017年11月,湖北省新农村建设暨城乡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湖北省五大湖泊退垸(田、渔)还湖实施方案》,要求五大湖泊所在地市政府2017年底前上报具体实施方案,但各地无一按时上报,荆州、孝感两市迟至2018年9月才上报。
(二)整改目标
五大湖泊所在市(武汉市、黄石市、荆州市、鄂州市、咸宁市、孝感市)按时间节点完成本地退垸还湖任务。
(三)整改措施
加强与省水利厅沟通衔接,会同省水利厅印发相关文件,加强对五大湖泊所在市(武汉市、黄石市、荆州市、鄂州市、咸宁市、孝感市)开展退垸还湖工作的指导力度;督促有关市按实施方案制定年度实施计划。
(四)整改完成情况
成立了湖北省湖库拆违工作领导小组,联合水利厅下发了一系列退垸还湖文件,督促五大湖泊所在市完成了湖库拆违相关工作。2017年底,全省127.6万亩围栏围网和网箱养殖全部拆除,27.45万亩投肥(粪)养殖和4.5万亩珍珠养殖全部取缔。
【销号公示—反馈问题18】
(一)反馈问题
湖泊水质污染依然突出。列入《湖北省第一批湖泊保护名录》的308个湖泊水域中,2017年水质优良仅35个,占11.4%;劣Ⅴ类水质103个,占33.4%。
(二)整改目标
加强养殖污染治理和农业面源污染防控,实现农业生产污染物排放减量,逐步改善湖泊水质。
(三)整改措施
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加强技术指导和服务;积极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加强对畜禽养殖污染问题的督导,压实养殖场治污主体责任,落实“一场一策”措施;以“精确施肥、调整施肥结构、改变施肥方式、有机肥替代化肥”为技术路线,推广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促进农药化肥减量增效;加强巡查,强力查处非法捕捞和围栏围网网箱养殖,防止反弹;禁止投肥养殖,推行健康养殖,倡导增殖渔业;制定水域滩涂养殖规划,完成禁养区、限养区、养殖区的划定工作,推进水产健康养殖;加快推进涉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退捕渔船上岸拆解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农村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
(四)整改完成情况
组织全省78个畜牧大县和非畜牧大县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支持养殖场和第三方利用机构建设畜禽粪污贮存和处理设施,促进粪肥就近就地还田。截至目前,全省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95.71%,规模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99.85%。争取农业农村部每年支持专项资金1.8亿元,在黄陂等18个县(市、区)开展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水稻侧深施肥、玉米种肥同播等机械施肥技术推广面积达460多万亩,完成绿色种养循环农业面积180多万亩。创建国家级小麦病虫绿色防控示范区1个,省级小麦病虫绿色防控示范区13个,省级小麦赤霉病综合防控示范区17个,带动全省各级植保部门建立小麦病虫绿色示范区共247个,绿色防控面积792.8万亩。持续巩固长江“十年禁渔”,累计出动执法人员3.1万余人次,水上巡查里程8.6万海里,陆上巡查里程26万余公里,检查水产品经营点1306个次,清理取缔涉渔“三无”船舶92艘、查办非法捕捞案件236起、涉案人员306人,查处涉案渔获物重量达1万余公斤,渔获物价值6.3万余元。编制发布《湖北省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尾水治理专项建设规划(2021-2035年)》,编制修订《湖北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21-2030年)》,指导各地合理开展“三区”划定。创建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县6个、示范区4、示范场355家,稻田综合种养总面积稳定在759万亩。持续开展就业帮扶,累计组织培训班190余期,培训退捕渔民2000余名,需转产安置渔民23441人已全部就业。持续整治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分类推进全省摸排发现2013年以来财政资金支持建改的28万个农村问题户厕整改工作,已完成整改16.3万个。全面推进2022年13.147万户厕建改任务,完成3.6万户。
【销号公示—反馈问题33】
(一)反馈问题
把湖泊保护摆到更高的位置,严厉打击填湖、占湖、围湖行为,持续做好退垸还湖等相关工作,系统推进湖泊水质改善和生态修复工作。
(二)整改目标
减少渔业养殖污染,无围栏围网和网箱养殖和非法捕捞现象,水生环境得到较好恢复,渔业秩序良好,退垸渔民生产生活有保障。
(三)整改措施
加强巡查,强力查处非法捕捞和围栏围网网箱养殖,防止反弹; 禁止投肥养殖,推行健康养殖,倡导增殖渔业;制定水域滩涂养殖规划,完成禁养区、限养区、养殖区的划定工作,优化渔业养殖空间布局;加快推进涉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退捕渔船上岸拆解工作;加大增殖放流力度;指导各地搞好退垸渔民转业培训。
(四)整改完成情况
成立了湖北省湖库拆违工作领导小组,联合水利厅下发了一系列退垸还湖文件,督促五大湖泊所在市完成了湖库拆违相关工作。2017年底,全省127.6万亩围栏围网和网箱养殖全部拆除,27.45万亩投肥(粪)养殖和4.5万亩珍珠养殖全部取缔。持续巩固长江“十年禁渔”,累计出动执法人员3.1万余人次,水上巡查里程8.6万海里,陆上巡查里程26万余公里,检查水产品经营点1306个次,清理取缔涉渔“三无”船舶92艘、查办非法捕捞案件236起、涉案人员306人,查处涉案渔获物重量达1万余公斤,渔获物价值6.3万余元。编制发布《湖北省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尾水治理专项建设规划(2021-2035年)》,编制修订《湖北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21-2030年)》,指导各地合理开展“三区”划定。创建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县6个、示范区4、示范场355家,稻田综合种养总面积稳定在759万亩。持续开展就业帮扶,累计组织培训班190余期,培训退捕渔民2000余名,需转产安置渔民23441人已全部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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