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度湖北省农业技术专业水平能力测试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改办)、农业农村局,省直有关单位,各大型企事业单位:
根据省职改办工作要求,结合我办工作实际,现将2026年度湖北省农业技术专业水平能力测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试对象
1.符合湖北省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现从事农业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拟申报2026年度职称评审,近3年未通过相应级别水平能力测试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本次水平能力测试。
2.受理测试对象范围为:武汉市正高级、其他市州副高级及以上、省直初级及以上农业专业技术人员。
3.符合《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职称工作有关政策的通知》(鄂人社发〔2023〕27号)规定免试情况的,可免于参加相应级别水平能力测试。
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在推荐报名时,应综合考虑单位岗位设置和评聘情况,统筹组织好报名工作,原则上3年内没有空岗申报的单位不得推荐。报名人员为中央在鄂单位的,需在报名前按照规定到省职改办办理委托评审函。
二、测试内容和方式
从事农业技术工作应具备的专业理论知识、对本专业在国内外前沿发展情况的了解,以及实际工作中分析与解决农业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水平能力测试采取现场论文答辩和专业测评相结合方式测试,按百分制计分,其中论文质量占30%,论文答辩占30%,专业测试占40%。评委针对测试对象所提交的论文及从事专业、申报层级应具备的专业理论知识,提出相关问题。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方式
申报人员须通过邮寄方式提交以下材料(所提供的材料必须加盖公章),并按顺序整理好,一式两份。
1.《面试报名表》(附件1),报名表内容必须规范填写、粘贴照片、打印,经单位负责同志审签意见并加盖公章。(报名表内容未打印、负责同志未签意见不予以受理)
2.申报人员身份证(正、反面)和任现职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提供任现职以来最能代表专业学术水平的公开发表或撰写的论文一篇(多提供无效)。提供的论文应与从事专业和申报专业一致,公开发表的论文需提供封面、目录、封底,外文作品需提供中文对照版。
4.发送电子表格
申报人员规范填写《2026年度农业技术水平能力测试信息一览表》(附件2),并将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rsc87661923@126.com,多人申报可以汇总一并发送。
(二)报名时间:2026年4月10日-4月30日,以材料寄出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四、测试时间与地点
具体测试时间、地点、专业分组、缴费等有关事项,请于5月22日后关注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官方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的内容->招考录用版块),不再另行通知。
五、测试结果及使用
(一)水平能力测试合格成绩是申报相应级别职称评审的必备条件,凡测试不合格者,不得参加相应级别的职称评审。
(二)水平能力测试结果报省职改办审批备案,合格人员名单将在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官网上进行公布,水平能力测试合格成绩从测试当年起算,有效期三年。其分值按一定比例折算带入量化评审。2024年、2025年测试合格的今年评审有效。
(三)参加水平能力测试申报专业(含专业范围)、级别必须与参加评审申报的专业、级别一致,否则在职称申报时不予受理。
六、测试费用
根据省财政厅、省人社厅(鄂财综发〔2011〕32号)文件规定,高级(含正高)100元/人,中级50元/人,初级20元/人,收费后续采取网上扫码缴费的形式收取。
七、相关要求
(一)严把审核关。用人单位对申报人员填报的相关信息及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如发现报名材料弄虚作假,将不予受理。测试中有严重违纪行为或测试合格后发现报名材料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合格成绩。
(二)申报人员应提供与从事专业和申报专业方向一致的论文,省农业高评办根据申报人员基本信息及所提供论文研究方向进行专业分组,水平能力测试专业与职称评审时申报专业保持一致。人员分组情况将在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官网上公布,对专业分组如有异议请及时反馈。
(三)测试人员面试当天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按通知要求参加测试,未按时参加者视作自动放弃。
材料邮寄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519号省农业农村厅人事处,邮编:430070
联系人:宋湘豫
联系电话:027-87661923
附件:1.湖北省专业技术职务水平能力测试面试人员报名表
2.2026年度农业技术水平能力测试信息一览表
湖北省农业技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4月8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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