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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乡村振兴局2022年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

2022-12-09 09:04 原省乡村振兴局
索 引 号 01104368X/2022-42622 发文日期 2022-12-09
发布机构 原省乡村振兴局 文    号 省乡村振兴局2022年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
其他 效力状态 有效

1.按要求清理省本级地方性法规2件,分别是《湖北省农村扶贫条例》和《湖北省促进革命老区发展条例》,2项法规继续有效。

2.按要求完成涉及计划生育内容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我局职责相关规范性文件均不涉及与落实三孩生育政策,取消社会抚养费,废止相关处罚、处分规定以及将入学、入户、入职等与个人生育情况挂钩的相关事项规定。

3.按要求完成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政策措施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我局职责相关规范性文件均不涉及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相关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性文件。

4.按要求完成涉及行政处罚内容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我局职责相关规范性文件均不涉及行政处罚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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