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农村厅关于2023年生猪养殖扩能增量综合奖补名单公示情况
索 引 号 | 011043305/2025-04313 | 发文日期 | 2024-12-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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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省农业农村厅 | 文 号 | 无 |
分 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 省财政厅 省自然资源厅 省生态环境厅 省林业局关于印发推进生猪等养殖业稳增长促增收十条措施的通知》(鄂农发〔2023〕17号)和《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省财政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生猪养殖扩能增量综合奖补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经符合条件的规模猪场申报,县(市、区)、市(州)农业农村、财政部门逐级审核,省农业农村厅按程序聘请第三方机构对申报材料进行程序性、合规性审核,拟对武汉牧原种猪育种有限公司等30家养殖企业(场)予以奖补,并于2024年11月28日至12月4日期间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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