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疫情、保春耕” 关于保障农药正常供应的倡议书
索 引 号 | 011043305/2020-151834 | 发文日期 | 2020-02-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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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省农业农村厅 | 文 号 | 无 |
分 类 | 其他 | 效力状态 | 有效 |
各农药生产企业、经营单位:
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全省农药生产、经营企业积极响应中央号召,共克时艰。当前春耕在即,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好农业农村部和省政府关于不误农时抓好春管春耕工作要求,湖北省农药协会提出如下倡议:
一、争取及早复工复产
在中央和省委规定的开工时间之后,各农药生产企业要积极组织复工复产,在落实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措施的基础上,抢住农时,加快生产。农药经营单位要主动了解病虫发生动态,做好农药需求计划,对接上游生产或批发企业。待疫情缓解或交通解禁后第一时间,及时采购到位。乡村基层门店要尽早开门营业,搞好环境消杀,做好经销人员自身防护,有序开展农药销售,为农民就近买药提供方便。
二、积极开展调剂配送
各农药批发企业要针对当前我省小麦条锈病、赤霉病及油菜菌核病防治用药产能不高、库存不足的情况,积极了解产品信息,拓宽进货渠道,广泛联系江西、上海、江苏、山东等地企业,做好市场调剂,弥补本省库存缺口。开展送货下乡服务,提倡对种植大户、专业化统防统治组织“点对点”集中配送,便于开展统防统治。基层农药经营门店针对需求计划,及时组织进货到位,满足当前小麦油菜病虫害防治需要。
三、自觉做到诚信经营
质量是企业生存之基,信誉是企业发展之本。农药是防治农作物病虫草鼠害、保障农业生产和粮食安全、保护生态环境安全的重要生产资料。农药生产经营企业带头落实《农药管理条例》,自觉接受政府监管,依法生产,规范经营。坚决杜绝生产经营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农药,严禁非法隐性添加其他农药成分、生产假冒伪劣农药的行为。建立完善产销台账和购销台账,自我约束,诚信守法经营。面对环境消毒、物流配送、人工物资成本增加等因素,加强内部管理和自我消化,克服困难,坚决不涨价,保障农药价格平稳。让各级政府放心,让广大农民满意,为“抗疫情、保春耕”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四、切实加强用药指导
农药销售时,自觉向购买人询问病虫害发生情况并科学推荐农药,积极使用农药销售处方单,详细说明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不超范围、超剂量推荐用药。指导农民把握好使用间隔期和在配药、用药过程中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主动向农药使用者宣传妥善收集农药包装物等废弃物,履行好企业和门店回收处置农药包装废弃物法律义务。
在抗疫情、保春耕的关键阶段,我们要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精心服务,打好疫情防控攻坚战,全力服务好春管春耕,做到疫情防控与农业生产两不误。
我们坚信,有党中央的坚强领导,我们一定能够取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阻击战和农药生产保供的全面胜利!
湖北省农药协会
2020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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