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农村厅 省委宣传部 省委社会工作部 省民政厅关于开展乡村治理典型案例征集推介活动的通知
索 引 号 | 011043305/2024-24806 | 发文日期 | 2024-06-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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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省农业农村厅 省委宣传部 省委社会工作部 省民政厅 | 文 号 | 无 |
分 类 | 其他 | 效力状态 | 有效 |
省农业农村厅 省委宣传部
省委社会工作部 省民政厅关于开展乡村治理典型案例征集推介活动的通知
各市、州、县农业农村局、宣传部、社会工作部、民政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治理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中央文明办、民政部等部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移风易俗建设文明乡风的指导意见》《开展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农村移风易俗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部署要求,充分发挥优秀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省农业农村厅、省委宣传部、省委社会工作部、省民政厅决定联合开展第三批全省农村“一约四会”(村规民约和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村民议事会、禁毒禁赌会)、乡村治理典型案例征集推介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案例主题
(一)乡村治理案例。重点征集在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决策部署中涌现的典型经验和做法。推荐的案例应具有一定创新性和可操作性,有实效、可复制、能推广,以县级为主,也可拓展至地市或乡镇、村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主题:
1.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完善乡村治理的组织体系,发挥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作用,强化党对乡村治理的领导。
2.健全县乡村三级治理体系功能,充分发挥县级统筹作用,推进乡镇扩权赋能,减轻村级组织负担,强化基层监督促进乡村治理,推进责任明晰、横向协同、纵向联动、运行高效的县乡村三级治理体系建设。
3.推进“鄂参与”等科技赋能,实现乡村数字治理。科学稳步推进“鄂参与”小程序推广应用,以“积分制、清单制、村民说事”为重点、深入契合共同缔造理念、支持村民参与村级事务管理,引导村民说事、议事,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4.丰富完善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有效实现形式,创新综合运用村规民约、法律政策、道德舆论的治理方式,推进农村移风易俗,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建设文明乡风。
5.深化共同缔造,突出农民主体地位,拓宽农民群众参与乡村治理的渠道,加强乡镇公共服务供给,加强乡村民主协商,建立健全村务公开与民主监督制度,激发农民群众参与乡村建设内生发展动力。
6.发挥乡村治理基础作用,统筹推动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等重点工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7.突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等重点区域,针对性解决治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脱贫地区、脱贫群众快速发展。
8.创新乡村治理工作手段,运用数字化、信息化技术成效评价、满意度测评等方式,不断提升乡村治理效能。
(二)“一约四会”案例。重点征集各地坚持党建引领,广泛深入开展共同缔造活动,建立健全村规民约,规范运行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村民议事会、禁毒禁赌会等群众组织,倡导形成婚事新办、丧事简办、敬老孝亲、勤俭节约、邻里和睦等文明新风尚的典型经验和做法。典型案例应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等8部门《关于印发〈开展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农村移风易俗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农社发〔2022〕5号),既可以是针对特定陋习开展治理的经验成效,也可以是落实专项治理具体措施和重点工作的典型做法,案例内容可围绕以下主题:
1.专项治理组织推动。包括进村入户摸排情况,制定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健全标本兼治、疏堵结合的工作措施和推进机制,依法依规完善制度规范,引导农民积极参与,尊重民族和区域风俗习惯,从农民愿接受、易实施、能见效的问题入手,合理确定专项治理重点和内容,不搞“一刀切”、形式主义、“形象工程”等。
2.村规民约修订及执行。包括细化充实移风易俗内容,出台约束性措施、倡导性标准,强化村民自治管理,落实日常监督指导,开展教育、规劝、批评、奖惩等工作,大力推广文明积分、道德超市、红黑榜等做法,发挥文明家庭、五好家庭、最美家庭、星级文明户示范作用等。
3.督促党员、干部以身作则。包括健全党员、干部带头移风易俗的制度规范,严格落实农村党员、干部婚丧喜庆事宜报备制度,加强群众监督,强化执纪问责,将党员践行移风易俗情况纳入农村基层党组织年度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专项治理开展情况列入县、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内容等。
4.创新惠民服务。包括加强婚姻、殡葬、养老等领域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督促婚庆、殡葬机构规范服务,切实解决好移风易俗重点领域农民群众关注的民生难题,关爱特殊困难群体。组织农民群众广泛参与孝老爱亲、婚丧嫁娶等领域的移风易俗志愿服务,开展邻里互助和爱心公益活动,推进脱贫地区扎实开展专项治理等。
5.加强宣传引导。包括组织农村移风易俗宣传月活动,用好农民群众身边的宣传阵地,贴近群众开展宣讲、培训、巡演等活动,选树、宣传农民身边的移风易俗先进典型,因地制宜开展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移风易俗宣传教育,丰富农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等。
6.创新工作举措。包括推进移风易俗法治实践,将移风易俗工作与文明城市、文明村镇创建相结合,指导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单位、乡村振兴示范县、婚俗改革实验区强化探索等。
二、时间安排
6月上旬启动,至11月下旬结束。分为发掘推荐、遴选推介、案例运用3个环节。
(一)发掘推荐。6月上旬至7月底,各市(州)农业农村局会同本级宣传部、社会工作部、民政局,组织发掘一批在当地有一定影响力、具有较强示范推广价值的典型案例。典型案例主要以村(社区)为单位,或以乡(镇)、县(市、区)为单位,深入总结提炼符合当地农村实际的经验做法,反映基层和群众创新,体现共同缔造理念和方法。典型案例材料一般应包括:案例背景,主要是申报单位当地推进乡村治理、移风易俗面临的新形势新情况新任务;主要做法,具体的工作举措、经验做法;工作成效,主要是当地该项工作取得的进展成效等,应有群众满意度结果为支撑;思考与建议,主要是找出现阶段该项工作存在的具体问题及不足之处,针对性提出对策建议,应具有创新性。案例篇幅控制在3500字以内,重点阐述典型案例的突出特点,避免面面俱到。每个案例应附5张以上的照片,每张照片应配简要文字说明并附著作权信息(文件数据不小于2M,无水印,另行打包)。
各市(州)审核后,分别推荐单个主题不超过2个,总数不超过8个典型案例(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总数不超过2个),于7月30日前报送省农业农村厅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处指定邮箱。
(二)遴选推介。8月中下旬,省农业农村厅、省委宣传部、省委社会工作部、省民政厅组织有关专家对各地推荐的典型案例进行评审。经过遴选、公示,向社会公开发布推介优秀典型案例。
9月至11月,陆续通过湖北省农业农村厅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湖北文明网和文明湖北微信公众号、湖北省民政厅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广泛深入宣传推介优秀典型案例。
(三)案例运用。遴选优秀典型案例参加全国村级“乡风文明建设”典型案例、全国乡村治理典型案例征集推介。选编部分优秀典型案例作为政务信息报送省政府。印发推介优秀典型案例和优秀组织单位通报,制作优秀典型案例汇编。向媒体推荐部分优秀典型案例,组织深度采访报道。
三、相关要求
各地农业农村局、宣传部、社会工作部、民政局要把典型案例征集宣传作为履行加强乡村治理、农村精神文明建设职能,开展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农村移风易俗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载体,深入基层加强调研指导,组织各地发掘推进文明乡风建设的新举措、新成效,通过线上线下融合互动、多媒体联合等方式宣传推介,充分展示工作成效,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四、联系方式
省农业农村厅:詹少敏027-87660023
省委宣传部:邓萍027-87237201
省委社会工作部:程友兵027-87236376
省民政厅:胡晋027-50657585
电子邮箱:hbncsy@163.com
附件:1.案例情况汇总表
2.案例格式模板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 湖北省委宣传部
湖北省委社会工作部 湖北省民政厅
2024年6月17日
附件1
案例情况汇总表
县(市、区) | 案例名称 | 案例主题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备注 |
附件2
.....县...案例申报材料
案例标题
一、案例背景
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申报单位地情、民情等基本情况;二是典型做法针对的主要治理问题;三是典型做法的缘起、探索过程。
二、主要做法
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介绍所在地在乡村治理方面改革创新过程中的具体举措;二是阐明在建立乡村治理机制过程中,对既有治理体系、治理制度等进行的创新及调整。
三、工作成效
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该项工作对相关治理问题的解决情况;二是该项工作的群众参与、群众满意、群众受益情况;三是该项工作对乡村治理体系或治理能力的增进作用。以具体数据或案例支持为宜。
四、思考与建议
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现有改革创新仍然存在的不足情况;二是需要进一步解决的具体问题;三是对本次改革创新作为深化推广的下一步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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