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阅读| 微信| 微博| 繁体 |登录|注册

湖北考区关于2020年度执业兽医资格认定工作的通告

2021-01-07 10:04 省农业农村厅
索 引 号 011043305/2021-00781 发文日期 2021-01-07
发布机构 省农业农村厅 文    号
农业、畜牧业、渔业 效力状态 有效

    根据《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农医考第26号)精神,现将湖北考区2020年度执业兽医资格认定工作有关要求通告如下:

一、成绩查询与合格分数线

考生自202114日零时起,可登录中国兽医(http://www.cadc.net.cn)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查询本人成绩。2020年全国兽医全科类执业兽医师和执业助理兽医师考试合格分数线分别为226202分。

二、执业兽医资格认定人员

参加了2020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且成绩合格的考生。

三、资格审核

(一)网上资格申请。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请于2021111日至2021430日登陆中国兽医网(http://www.cadc.net.cn),提交执业兽医资格申请。

(二)资格审核。2021510日至524日,省考区对考试成绩合格并提交了资格申请考生的认定材料进行终审。审核结束,省考区将为确认考生生成证书并打印发放。

四、证书领取

湖北考区今年证书领取方式为考生自行领取。2021530日后,考生可到自己网上申请时所选择的考点现场领取证书。因故不能前往现场的,请与发证考点有关工作人员联系邮寄事宜。湖北考区办公室联系人:朱遂福 ;电话:027-87272217

五、补发证书

已在网上申请补发证书的人员,请于202131日至2021430日,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证书补发申请表到申请地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由省考区补发资格证书。申请人于2021530日后到申请地领取资格证书。

此通告。              

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湖北考区办公室

202117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已阅 0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