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公布2022年省级羊布鲁氏菌病净化区名单的通告
索 引 号 | 011043305/2022-47002 | 发文日期 | 2022-12-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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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省农业农村厅 | 文 号 | 鄂农通告〔2022〕17号 |
分 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按照《湖北省家畜布鲁氏菌病防控实施方案(2022—2026年)》(鄂农发〔2022〕22号)和《湖北省动物疫病净化工作实施方案》(鄂农发〔2022〕25号)要求,经审查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综合评估报告和有关结论,同意当阳市、夷陵区、远安县、枝江市、兴山县、长阳县、五峰县、宜都市、秭归县9个县(市、区)为首批省级羊布鲁氏菌病净化区,有效期为3年。
请上述净化区进一步落实疫病监测、检疫监管、生物安全管理等综合措施,持续巩固净化效果,健全完善可复制可推广的羊布鲁氏菌病净化实施路径和体系。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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