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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公布2022年省级羊布鲁氏菌病净化区名单的通告

2022-12-30 10:11 省农业农村厅
索 引 号 011043305/2022-47002 发文日期 2022-12-29
发布机构 省农业农村厅 文    号 鄂农通告〔2022〕17号
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效力状态 有效

按照《湖北省家畜布鲁氏菌病防控实施方案(2022—2026年)》(鄂农发〔2022〕22号)和《湖北省动物疫病净化工作实施方案》(鄂农发〔2022〕25号)要求,经审查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综合评估报告和有关结论,同意当阳市、夷陵区、远安县、枝江市、兴山县、长阳县、五峰县、宜都市、秭归县9个县(市、区)为首批省级羊布鲁氏菌病净化区,有效期为3年。

请上述净化区进一步落实疫病监测、检疫监管、生物安全管理等综合措施,持续巩固净化效果,健全完善可复制可推广的羊布鲁氏菌病净化实施路径和体系。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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