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党组关于十二届省委第六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索 引 号 | 011043305/2025-09603 | 发文日期 | 2025-03-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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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湖北省纪委监委网站 | 文 号 | 无 |
分 类 | 其他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根据省委巡视统一部署,2024年3月16日至4月30日,省委第八巡视组对省农业农村厅党组开展了巡视,并于6月26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视整改组织领导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精心研究部署。厅党组坚决扛牢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工作的重要论述、省委巡视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成立由厅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专班推进整改落实。
(二)压实整改责任,凝聚整改合力。对巡视反馈的每个问题明确具体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对制定的每条措施明确责任厅领导、责任部门、完成时限。厅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牵头抓总,带头落实整改要求,带头真改彻改。厅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问题整改,研究措施、调度进展、推动落实。
(三)强化督促指导,推动落地见效。推进巡视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厅党组经常性听取和安排部署巡视整改工作,定期调度整改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实际问题。厅整改工作专班对照“三项清单”制定整改台账,加强沟通协调,组织督导检查,确保巡视整改工作有序推进。驻厅纪检监察组全面跟进监督整改工作。
二、集中整改进展情况
(一)关于“学习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重要工作要求不够到位”方面
1.关于“学习研讨有漏项”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厅党组会“第一议题”制度,及时补学、补研漏项内容。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重要会议、文件精神。组织对加快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湖北省流域综合治理等有关文件精神和省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精神进行学习与研讨。二是认真落实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定期组织集体学习研讨,切实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进一步理清推动“三农”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思路和路径。
2.关于“‘打包学习’问题较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统筹,合理安排学习内容。紧扣实际需求,聚焦学习内容精准性,科学安排学习频次和内容,有效防止学习内容的泛化。二是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来指导“三农”实践。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重要文件精神,省领导工作要求,推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促干、以学正风。
3.关于“对农业面源污染管控指导督导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加强对农业面源污染管控指导的技术支撑,完成《湖北省池塘养殖尾水污染物控制技术规范》编制工作。积极争取国家项目支持,将重点县市纳入国家渔业绿色循环发展试点,整县推进池塘改造治理工作。
4.关于“对地方养殖排污监管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抓好畜禽养殖污染立行立改。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指导督促相关地方制定工作方案,抓好畜禽养殖场摸底排查,对违规排污养殖场立行立改。二是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组织全省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大排查抓提升促利用行动,开展年度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跟踪监测,推进《湖北省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管理办法(试行)》等管理制度落实。制定洪湖流域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方案,指导督促流域市县规模养殖场建设与规模相适应的粪污处理设施。积极发展畜禽标准化养殖,推广资源化利用典型模式,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畜禽养殖场(户)常态化监管。三是督促尾水治理项目整改。指导相关地方按期完成水产养殖企业改造升级,完成尾水治理系统整改,出台《关于加强水产养殖尾水治理工程长效运维管理的指导意见》,确保尾水治理项目发挥实效。四是开展水产绿色养殖示范。组织开展2024年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推广“五大行动”,支持打造骨干基地38个。
5.关于“落实长江十年禁渔督导监管责任有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健全工作机制。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关于坚定不移推进长江十年禁渔工作的实施意见》,制定约谈和挂牌整治办法,进一步压实主体、属地、主管的三个责任。优化完善省级禁捕退捕工作专班,会同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生态环境厅等开展联合暗访12次,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移交地方,督促整改到位。二是加强执法监管。联合组织开展“渔政亮剑”“打非断链”“平安长江”,以“春季护渔”“秋季护渔”区域会战等专项行动。完成长江经济带警示片反馈问题整改,已顺利通过验收销号。
6.关于“谋划推动工作不够及时有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出台系列深化农村改革文件。按照中央深化农村改革文件精神,制定出台了《湖北省农村集体“三资”监管规范》《关于在全省推广学习“堰河经验”的通知》《关于印发茶产业社会化服务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等农村改革配套文件,并在新洲、鹤峰等县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6个国家级整镇和6个省级整村试点。二是根据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完善以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合作与联合为纽带、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立体式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管好用好农村资源资产,扎实推进农村改革各项重点任务。
7.关于“发展现代设施农业相关工作不充分”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印发《湖北省现代设施农业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设施农业相关政策。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支持,组织申报现代设施农业创新引领区及基地项目,我省一批全国现代设施农业创新引领区及基地项目获批,6家农业企业入选全国现代设施农业创新引领基地。
8.关于“指导督促县(市、区)申报重大项目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认真落实部省两级高标准农田项目储备工作要求。印发《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建立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省市县三级项目储备库的通知》,指导各地加强项目储备库建设。二是加强与国家部委的沟通协调。及时报送建设任务需求。
9.关于“对申报的项目指导不力、审核把关不严、跟踪落实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做好相关项目储备、推荐工作。推荐湖北省农科院申报2025年国家数字农业单品种全产业链大数据分析应用中心(小龙虾)项目储备,支持华中农业大学向农业农村部申报数字油料项目,并做好跟踪服务。二是加强项目申报及督办。推荐的国家数字畜牧业创新应用基地项目(蛋鸡),获得中央预算内投资农业建设项目“农业行业基础能力建设”(建设数字农业创新应用项目1个)。切实履行数字农业项目日常监管责任,督促项目单位按时完成建设任务。
(二)关于“落实加快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部署有差距”方面
10.关于“指导监督高标准农田建设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抓好深化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全省上下联动,开展问题排查整治,建立完善监管机制。对排查出的工程质量问题加强督办,确保全部整改完成。二是组织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等级评估工作。完善评估指标体系,完成2019年以来建成的高标准农田质量等级评估工作。
11.关于“提高粮食单产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选育推广优良品种。持续推进育种核心种源创新攻关,选育出一大批产量水平高、抗病抗逆的优良品种。二是全力提升耕地质量。在16个县持续推进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工作。扎实开展酸化耕地治理重点县建设,完成酸化耕地治理示范面积8万亩以上。编制发布《湖北省2024年耕地质量监测报告》,完成编制《湖北省2023年度县域耕地质量等级评价报告》。三是集成推广高产模式。印发《湖北省主要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三年行动方案》,开展粮油作物整建制提升行动,发布5大绿色高效吨粮模式。抓好农业防灾减灾,落实农业抗灾关键技术,积极开展灾后复产,最大限度减轻灾害损失。2024年,全年粮食播种面积7083.92万亩,比上年增23.46万亩;总产557.07亿斤,比上年增1.66亿斤。
12.关于“整治农产品安全问题用力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风险监测。在2024年开展的省级例行监测、监督抽查和专项监测中,共抽取种植业产品、畜禽产品、水产品13304批次,总体合格率居全国前列。二是加强蔬菜绿色技术推广。组织蔬菜专家开展技术指导服务,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宣讲,提高种植户质量安全意识,提升种植户病虫害绿色防治水平,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三是加强果茶绿色生产示范培训。先后举办全省桃产业技术交流会、全省茶叶加工技术培训会、全省茶产业社会化服务技术培训班、全省蚕桑标准化生产技术培训班,推动绿色优质高效生产技术落地落实。四是强化农药监管。加强农药市场监督抽查,在部级农药抽检任务基础上开展省级抽查。整理最新禁限用农药目录,要求各地农药管理部门制成海报发放张贴至农药经营门店、种植合作社、种植大户,广泛宣传。印发《2024年科学安全用药系列培训实施方案》《关于开展农药使用“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夏季病虫害防控科学安全用药指导意见》,2024年全省各级植保部门举办培训1700多场次,培训人数9.9万人次。五是强化用药宣贯。整理下发《禁限(停)用农药目录》《豇豆农药使用明白纸》《12种食用农产品易检出药物清单》《水产养殖用药明白纸》《禁限(停)用兽药目录》《畜牧养殖药物使用明白纸》等,推动全省县(市、区)宣传培训。
13.关于“统筹推进农业产业化有弱项”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建立重点龙头企业月调度、年调查机制。完成100家重点企业月度分析报告和全省4082家市级以上重点龙头企业调查情况报告。二是深入推进重点农业产业链建设。完成2024年产业链项目建设,并对2022-2023年有关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建成湖北省优质农产品展销中心,开展优质农产品走进北、上、广、深,组织龙头企业参加中国农交会、湖北农博会等展销活动。
14.关于“规上农产品加工企业数不增反降,农产品精深加工率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开展重点龙头企业认定。修订《省级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2024年新认定省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102家,全省规上农业企业达到5869家。二是支持企业创新发展。起草《培育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行动方案》,从产业政策、要素保障等方面加大龙头企业培育力度。支持农业新质生产力发展,进一步深化洪山实验室、武汉国家现代农业科创中心等平台建设,发挥好7家企业实验室、13个以企业为主建立产业研究院功能作用。支持生物农药、生物兽药生物技术等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产业化应用,及时协调解决重点龙头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困难问题。三是推进农产品精深加工。2024年产业链奖补资金支持精深加工项目占项目总数的47%,2024年我省主要农产品加工转化率约为75.6%,较2023年提升2.8个百分点。持续推动生猪屠宰加工企业整合,获批建设的生猪产业集群项目支持重点生猪企业发展精深加工,提升全省生猪精深加工约8.6个百分点。
15.关于“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争取一批产业融合项目落地。2024年成功申报2个现代农业产业园,1个生猪产业集群和9个农业产业强镇。二是积极培育产加销一体化的链主企业。支持重点民营企业与国有农企深度合作;培育打造10家链主企业和30家领军企业。三是加大全产业链招商力度。2024年,全省新签约农业项目561个、金额2468.1亿元,较上年增长2.5%。四是推进莲藕、香菇、脐橙、蕲艾等产业高质量发展。从品种培选育、品牌打造、基地建设、龙头企业、科技支撑等方面提出支持措施。
16.关于“品牌建设成效不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积极开展农业精品品牌申报。2024年2个品牌新纳入农业品牌精品培育计划,目前我省共有11个品牌入选农业品牌精品培育计划。二是加强品牌建设情况调度。以8个省级品牌为重点,落实品牌建设月调度机制,持续跟踪推进,不断提升品牌建设工作质量。三是多举措加大精品品牌推广。组织推动潜江龙虾、随州香菇、恩施玉露、恩施土豆、赤壁青砖茶、宜昌工夫茶、洪湖莲藕等7个品牌在湖北省优质农产品展销中心设置特色品牌馆。以精品品牌为重点,组织核心企业参加第二十一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2024湖北农业博览会等农业展会活动。
17.关于“对农产品‘三品一标’监管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大“三品一标”认证产品抽检力度。开展绿色优质农产品监督抽检,共抽检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508个。积极组织开展绿色食品企业内检员培训,通过线上、线下培训共计培训绿色食品企业内检员1508人次。通过产品抽检和内检员培训,提升“三品一标”获证企业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和标准化生产水平。二是强化绿色食品企业年度检查工作。完成年度内绿色食品企业年检实地检查,年检率达到100%;组织检查员赴有机食品企业实施不通知检查,进一步强化了有机证后管理。加强技术培训力度。举办全省茶叶社会化服务技术培训班,开展科技服务茶产业链“515”行动暨茶树高效建园及加工提质集成技术推广现场观摩活动。
18.关于“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不够有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统筹中央省级衔接资金,扶持多种方式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总结推广堰河村集体经济发展模式,举办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培训班和全省首届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宣传推介活动,遴选推介发展新型集体经济的典型案例。二是着力促进农民增收。充分用足用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政策,2024年全省安排农民合作社贷款贴息4360万元、家庭农场贷款贴息7156万元。稳妥推进村集体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盘活利用。积极实践多种产业化联合经营模式,完善土地流转有“租金”、订单农业有“订金”、基地就业有“薪金”、承包管理有“酬金”、超产分成有“奖金”、风险防范有“基金”、参股经营有“红利”的利益联结模式。2024年,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580元,同比增6.0%。
19.关于“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不够有力,农村生产生活环境存在安全隐患”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争取中央厕所革命奖补资金比2023年增加53.4%,超额完成2024年度改厕计划。组织开展集中改厕处理设施建设,推动厕污协同治理和粪污资源化利用。对今年改厕县(市、区)进行全覆盖的“四不两直”现场核查。二是开展“清洁家园”专项行动。广泛动员群众“扫干净、码整齐、清通透”,群策群力整治村庄环境。开展以共同缔造理念和方法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试点;争取中央预算内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资金支持县(市、区)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是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印发“沼七条”,在湖北电视台垄上行频道开展有限空间安全生产宣传,举办全省农村能源安全生产培训会,安排部署“两节(元旦、春节)”及全国、全省“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和平安建设工作。四是深入开展农业农村安全隐患排查,跟踪督促整改。每季度派出飞行检查组深入17个市州排查行业安全生产隐患。五是开展应急演练,提升救援能力。先后开展全省渔业船舶水上安全应急救助演练、全省农村有限空间安全生产应急演练和全省农机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20.关于“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有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规范承包地经营权流转。坚守政策底线,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因地制宜引导土地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全面推广应用土地流转管理平台,引导流转双方规范流转合同签订。二是大力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坚持推行“六有”标准化模式,全面开展全省农业社会化服务质量标准体系建设,申请立项了水稻、小麦、玉米等12个作物社会化服务规范。三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坚持农地农用、良田粮用,耕地资源必须优先用于粮食生产,不得改变土地用途。印发《湖北省主要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方案(2024-2026年)》,产粮大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确保80%面积服务于粮食生产。
21.关于“培育新型经营主体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培育壮大家庭农场。省级举办6期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专题培训班,指导各级开展各类培训班100余场。2024年,全省家庭农场贷款财政贴息7156万元。二是大力发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积极发展市场化、专业化、多元化服务组织,推介“六有”标准化建设模式社会化服务典型。加快打造覆盖全产业链的社会化服务体系,水稻、小麦、油菜、渔业等12个作物社会化服务系列标准通过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立项。
22.关于“协调推动农业领域科技创新和成果应用有差距,支撑种业发展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大农业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投入,推荐在鄂高校、科研院所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二是持续推动水稻、玉米等9个产业技术体系开展全产业链的技术集成与创新。印发《湖北省农业科技抗灾救灾技术指南》,组织体系专家积极下沉服务1374人次。三是加快实用技术推广应用,组织遴选34项农业主推技术和40个农业主导品种,深入实施院士专家科技服务农业产业链“515”行动。四是高质量发展种业。强化制度保障,出台《湖北省种子条例》,设立“育种创新”专章,明确水稻、小麦、玉米、油菜、生猪、蛋鸡、主养鱼类等种源自给率。启动湖北省南繁育种中心建设,批复并组建湖北杂交水稻研究中心,育种科研能力明显提升。推进种质资源鉴定评价,2024年完成1300份资源鉴定,挖掘优异种质4个。实施种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育成康农玉8009等3个突破性品种。争取省级良种繁育能力提升项目,完善良种基地建设支持机制。
23.关于“主要作物和畜禽产品核心种源自给率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将自育品种市场占有率纳入强县工程考核体系,发挥政策导向作用。二是开展水稻、油菜重大品种研发推广项目,支持24个优势品种,自育品种市场占有率提升3%,同步举办“看禾选种”擂台赛及水稻品种观摩会。三是强化畜禽种源攻关,楚宝黑头羊通过国家审定,对种畜禽开展性能测定,畜禽核心种源自给率超过75%,生猪核心种源自给率超过90%。四是承办全国种业标准宣贯活动,推广硒都黑猪等优质种源,全年种猪市场供应充足。
24.关于“提升农业农村信息化水平有短板,‘一网通办’不通畅”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统筹谋划全省农业农村大数据建设,委托第三方编制大数据中心初步设计方案。二是推进惠农平台建设。通过整合厅内涉农系统构建“三农”大信息系统,推进涉农惠农资源整合和流程再造。三是推进“一网通办”更通畅。与省数据局、大数据中心对接,通过搭建数据库,可以接收省通用审批平台回传的全省农业农村系统行政审批数据,实现了全省行政审批数据的归集、整理和调用。与农业农村部对接,实现了国垂系统和省通用审批平台通过国务院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的连接,可以通过省大数据能力平台获取省办件库中农业农村办件数据。下一步,我厅将进一步优化对接方式。
25.关于“推动农业机械化工作有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实施全程全面机械化推进工程。在全省积极探索开展研制推用一体化和优势农作物全程机械化推进试点。二是实施装备产业集群壮大工程。积极对接农机制造头部企业来鄂投资,带动一批配套零部件企业集聚“扎堆”。目前已有国内领先农机企业在鄂投资,打造高端农机制造及销售一体化中心。三是实施农机制造企业成长工程。做好对2022-2024年农机装备补短板核心技术应用攻关项目的验收和绩效评价工作,有效运用研发成果提高关键环节机具智能化水平,补齐养殖业农机装备短板,突破地方特色产业种植机械化瓶颈,强化无人驾驶智能拖拉机的引领地位。
26.关于“推广适用于丘陵山区的农机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充分发挥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的导向作用。实施养殖机械、农产品初加工机械等创新农机产品补贴试点,将丘陵山区急需的干坚果拍打机、移动式烘干机等机具开辟专项鉴定绿色通道,积极推动纳入补贴范围。二是推动丘陵山区“宜机化”改造。积极将机耕路建设标准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突出宜机化标准,大力提升丘陵山区的农机化水平。2024年,恩施、十堰、宜昌等丘陵山区机械化率同比增长2个百分点以上。适宜丘陵山区的油茶剥壳清选机具、板栗剥壳收获机具、中药材收获机具、薯类收获机具等进入试验示范推广阶段。三是加快农机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印发区域农机服务中心建设方案,培育布局合理、功能完善、指挥高效,平急两用、一专多能的“农机作业+N”区域农机综合农事服务中心。
27.关于“统筹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使用有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
建立市县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调度机制。印发《关于加强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对产地冷链设施建设、验收、使用、管理等进行了规范。
28.关于“对设施建成后的使用情况跟踪督查不够,部分产地冷链设施闲置”问题的整改情况
建立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跟踪调度机制,引导各市县发布动态信息,推动冷链设施资源共建共享,提高供应链设施利用率,防止闲置浪费。
(三)关于“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不够有力”方面
29.关于“巡视、审计等问题整改未见底清零,2020年巡视成果运用不到位、不充分”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相关单位的租赁纠纷已解决,往来账已清理完毕。二是建立工作机制。印发《湖北省长江十年禁渔工作约谈办法(试行)》《湖北省禁捕水域非法捕捞重点地区挂牌整治实施办法(试行)》,建立禁渔工作通报约谈和重点地区挂牌整治工作机制。三是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开展省级联合禁渔执法暗查暗访12次,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四是加大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力度。成立工作专班,明确整改责任分工,制定工作台账和进展台账,对全厅整改进展情况进行了4次调度。五是将巡视巡察和经济责任审计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与年度评优挂钩。
30.关于“2020年度述职述廉时,有班子成员未报告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情况”问题的整改情况
将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纳入班子成员年度考核述职述廉报告中。2024年,领导班子成员年度考核述职述廉报告中均有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内容。
31.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严,内部巡察不够严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扛紧扛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厅党组定期研究部署党建工作,强化督导检查。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省十二届八次全会精神落到实处。先后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及“五查五看”对照检查专项监督抽查、机关纪律作风效能督查暗访等,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纵深发展。二是加强内部巡察工作。2024年厅党组对8家厅直事业单位开展巡察。
32.关于“厅党组成员对分管干部的苗头性问题提醒不够及时”问题的整改情况
组织全厅全覆盖开展廉政提醒谈话。厅分管领导与分管处室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之间、处室单位班子成员之间、处室单位班子成员与党员干部代表之间开展谈心谈话。
33.关于“督促厅机关纪委监督执纪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纪检队伍建设。印发《省直单位机关纪委监督执纪工作指引》,加强培训,提升纪检委员业务能力。二是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厅机关纪委与驻厅纪检监察组、厅办公室(厅信访办)密切保持沟通,互通信访接访、办理信息。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按规定予以处理。
34.关于“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域廉政风险点较多”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组织原原本本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开展警示教育,排查廉政风险点并制定措施,组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厅主要负责同志在全厅讲纪律党课,厅分管领导在分管部门讲纪律党课。二是坚持执纪必严、违纪必究。坚持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根据信访举报的问题线索,结合省委巡视反馈问题,对招标项目中的违纪问题进行查处,对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三是开展2024年全省深化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制定工作方案,组建工作专班,围绕田间水利设施工程质量、项目设计和监理、资金拨付使用、工程设施管护等4个方面的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35.关于“对个别直属单位往来账款监管有缺失”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开展财务培训,对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开展了围绕政府采购、国有资产、部门预算与财务管理的培训。二是开展财务检查,对厅直单位开展了以“往来账款”为主要内容的专项财务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三是督促问题单位开展往来账清理,对往来款项逐一核实债权债务,在预算一体化系统中进行了账务处理。
36.关于“执行‘一事一报’结算支出制度、厅属部分闲置国有资产管理不到位,有厅直单位采购执法船超期未交付”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督促问题单位组织学习相关制度,全面梳理报销情况,完成整改。二对厅机关及部分事业单位闲置房屋等资产全面梳理产权及价值,根据省相关精神,将移交湖北文旅集团使用,目前已与湖北文旅集团签订了划转协议。三是迅速开展执法船只验收移交工作。目前执法船验收手续已经完成,执法船只已经移交至相关厅直单位,相应的资产入账手续已办理完毕。四是严格执行“一事一报”和政府采购的制度规定。修订《省农业农村厅机关财务报销规范》,组织全厅人员进行专题学习,做到严格遵守报账流程,“一事一报”,及时报销。印发《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对政府采购中容易出现问题的领域、环节进一步规范和指导。
37.关于“第二次省农业博览会多次延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举办第二届省农业博览会。厅党组多次召开专题会,研究农博会总体方案、科技成果展示方案、视觉设计方案以及人员分工方案等。12月20日至23日,在武汉国博中心如期举办湖北农业博览会。
38.关于“催报材料过紧过急,存在‘指尖上的形式主义’”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思想教育。厅党组3次召开党组会议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等重要论述,及时传达中央和省委有关文件、会议精神。二是严格落实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工作要求。按照党中央和省委要求,认真制定工作方案。组织调研组开展实地调研,了解基层群众意见建议,推动整治工作落实落地。三是整合督查检查考核。将2023年的4项督查调整合并为3项,优化精简涉农考核事项和指标体系,防止乡村振兴领域的形式主义。四是扎实开展“指尖上的形式主义”专项整治。落实省委专项机制办(省委网信办)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及时印发有关整治“指尖上的形式主义”工作通知,明确整治重点、阶段安排及工作要求,防止强制下载推广、强制打卡签到、滥用积分排名、强制统计时长、过度留痕管理等问题。
(四)关于“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扎实”方面
39.关于“执行民主集中制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严格执行相关规定。2024年召开的党组会议,参会党组成员人数均在半数以上。讨论和决定干部任免、处分党员以及涉及全局的重大事项参会党组成员人数均在三分之二以上。
40.关于“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严,部分大额支出事项未严格履行‘三重一大’程序”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学习。厅党组对《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进行了深入学习,同时要求全厅各级党组织通过支部主题党日对上述规章制度进行专题学习,确保入脑入心。二是查明产生的原因。问题指出的部分大额支出事项已在年初预算编制中提交厅党组会研究通过,为了避免重复上会,故在执行时没上党组会。三是举一反三。对近年大额支出事项进行清理。修改完善厅机关财务报销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对《中共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党组工作规则》进行了修订,经厅党组会议研究通过后已报送省委法规室备案。
41.关于“少数干部轮岗交流不够,执行干部选任规定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干部交流轮岗机制,建立全厅干部管理台账,加强日常分析研判,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开展干部交流轮岗工作。二是进一步规范“凡提四必”工作流程,加强与纪检监察部门的沟通衔接,严格落实廉洁情况“凡提必听”等任前监督制度。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省委“新春第一会”精神,严格落实省委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工作要求,持续深化整改,强化巡视成果运用,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为加快建成“支点”,建设农业强省,打造新时代“鱼米之乡”,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湖北篇章作出“三农”新贡献。
(一)进一步扛牢巡视整改政治责任。切实履行好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坚决把省委关于巡视整改的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到位。以巡视整改为契机,以解决问题为突破口,推进改革,促进发展,以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实绩体现整改成效、彰显政治忠诚。
(二)切实推动后续整改。对于已完成整改的问题,适时组织“回头看”,进一步巩固拓展整改成果,防止反弹回潮。对于常态化坚持的措施,保持耐心定力,持之以恒推进落实,确保取得明显成效。
(三)强化巡视成果运用。综合运用好巡视成果,深化标本兼治,开展警示教育,发挥追责问责利剑作用,做到问责一个、警醒一片、促进一方,为“三农”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四)完善长效治理机制。把推进巡视整改同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建设农业强省、加快打造新时代“鱼米之乡”中心工作紧密结合,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批漏洞、完善一套制度,促进“三农”行业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公开期限:2025年3月21日至4月10日。联系电话:027-87661642(工作日8:30-12:00,14:00-17:30);邮政信箱: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519号湖北省农业农村厅机关纪委;电子邮箱:nyt407@163.com。
中共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党组
2025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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