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投档违规企业处理情况的通报
| 索 引 号 | 011043305/2026-00268 | 发文日期 | 2025-12-31 |
|---|---|---|---|
| 发布机构 | 厅农业机械化管理处 | 文 号 | 鄂农通告〔2025〕21号 |
| 分 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效力状态 | 有效 |
各市、州、县农业农村局,有关农机产销企业:
按照《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农办财〔2017〕26号)、《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监管强化纪律约束的通知》(农办机〔2019〕6号)等文件规定,我厅对有关企业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产品自主投档违规行为进行了调查核实,并约谈告知相关企业。根据企业反馈情况,经研究,决定对违规产品采取相应处理措施(详见附件)。
因违规行为处理所引起的纠纷和经济损失,由违规企业自行承担。各有关企业要引以为戒,加强管理,严格执行补贴机具投档的有关规定,杜绝投档违规行为的发生。
附件: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投档违规行为处理情况表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
2025年12月31日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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