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春季农业防灾减灾工作的紧急提示
索 引 号 | 011043305/2020-151865 | 发文日期 | 2020-03-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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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厅种植业管理处 | 文 号 | 无 |
分 类 | 其他 | 效力状态 | 有效 |
各市、州、县(区)农业农村局:
我省春季常发生低温、阴雨、大风等自然灾害,易对农业生产造成不利影响。据气象部门预测,近期我省天气将发生明显变化,26日有较强降雨及强对流,26日夜-27日有大风,26日夜-29日有“倒春寒”。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及对今年粮食和农业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农业农村部办公厅中国气象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农业气象防灾减灾工作的通知》(农办农〔2020〕9号)要求,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抓细抓实农业防灾减灾工作,确保小康之年粮食和农业丰收。现就春季农业防灾减灾工作紧急提示如下。
一、加强技术指导
当前是我省夏粮夏油产量形成、春耕春播逐步拉开序幕的关键时期,各地要密切关注气象变化,根据作物生育进程和农事生产进度,及时制定技术指导意见。要组织专家和农技人员深入生产一线,指导农民群众落实清沟降渍、因苗施肥、加固设施、病虫防治等关键技术措施,特别要加强防范“倒春寒”对早稻育秧和春茶生产的不利影响,进一步加强在田在园作物管理,促进受灾作物苗情转化升级,努力减轻灾害损失。充分利用12316平台、互联网、短信、电视广播等手段,强化自然灾害预警,聚焦重点地区、主要作物和规模主体,提供精细化、直通式农业灾害预警服务。
二、加强信息调度
建立完善信息共享和会商机制,主动加强与应急管理、气象、水利等部门联系,深化部门合作,提高农业灾害预警的准确性和针对性。要加强应急值班值守,严格落实值班制度,重点抓好值班力量配备和突发事件信息报送,确保自然灾害发生期间工作不断线、有人抓。加强领导带班和值班备勤,做好处置突发事件的应急准备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加大核灾报灾工作力度,及时汇总上报受灾情况,为上级部门和领导决策提供优质服务。
三、加强灾后复产
进一步畅通 “绿色通道”,科学调配调运农资,加大应急种子(种苗)、肥料、农药等物资储备力度。充分发挥农机抗灾救灾主力军作用,抓好农机养护、检修和农机手技能培训,提前做好灾后作业准备。对于因灾绝收的田块,指导农民算好茬口账、效益账,及时改种补种应季蔬菜等短生育期作物,全力弥补灾害损失。对于购买农业保险的受灾主体,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配合完成灾后理赔,努力减少因灾损失。
四、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牢固树立抗灾夺丰收思想,增强风险意识、忧患意识、底线思维,制定完善农业防灾减灾应急预案,对受灾较重地区分区包片、责任到人,确保及时救灾、有效救灾。科学谋划全年农业生产布局,合理调整种植结构,实现主动避灾、科学避灾。加强宣传发动,及时宣传报道防灾减灾、抗灾救灾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防灾减灾工作,推动形成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的社会化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格局。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0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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