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阅读| 微信| 微博| 繁体 |登录|注册

关于做好“五一”假日期间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的提示

2021-04-30 16:51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
索 引 号 011043305/2021-24704 发文日期 2021-04-30
发布机构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 文    号
农业、畜牧业、渔业 效力状态 有效

各市、州、县(区)农业农村局,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

“五一”假期将至,为营造安定祥和的节日氛围,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4月29日全省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和《中农办秘书局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五一”假期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和农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农明字[2021]25号)要求,现对“五一”期间工作提示如下:

一、毫不松懈做好假期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清醒认识疫情防控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和做好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把思想认识和具体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指导村“两委”、驻村干部和广大农村党员群众落实好防控责任,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农村地区流动人员监测、休闲农业等经营场所清洁消毒、人员测温、分散就餐等各项防控措施。开展禁止野生动物交易及疫情防控知识宣传,严禁各类经营主体购买、加工、出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提倡农民群众勤洗手、讲卫生,随身携带、科学佩戴口罩并定期更换、倡导使用公勺公筷,不断提高农民群众防疫意识。

二、抓实抓细做好农业安全生产工作

各地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有针对性地部署“五一”农业安全生产工作,加强汛期天气和突发事件趋势预测研判,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条件下农业农村重点部位隐患排查和风险管控,坚决落实“三个责任”,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一要做实做细渔船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做好伏季休渔期间渔业安全管理,深入推进长江禁捕退捕;二要持续开展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组织农机监理执法人员深入农田、场院和农机合作社等场所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做好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注册登记、机具调试检修和安全技术检验等源头管理工作;三要严格督促农药、农村沼气、畜禽屠宰等行业主管部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四要认真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应急救援准备等工作,确保“五一”假期安全稳定无事故。

三、防微杜渐做好农村矛盾化解工作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深入排查调解农村矛盾纠纷,采取有效措施,切实维护节日期间社会稳定。要加强行业指导,重点调解土地承包经营权、农资质量、农民负担监管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矛盾纠纷。要运用法治方式办信接访,引导来信来访群众依法有序反映诉求,对提出过高要求的,要坚守法律底线、准确表明态度;对有过激言论、滋事倾向的要及时向当地有关部门通报情况。

四、严格履职做好假日期间政务值守工作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落实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通讯联络通畅。要严格落实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制度,进一步加强信息调度和舆情监测,认真组织核查并妥善处置,提升信息报送质效。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1年4月30日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已阅 0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