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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公安部加强拖拉机安全管理工作要求的提示

2021-03-02 15:12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
索 引 号 011043305/2021-24714 发文日期 2021-03-02
发布机构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 文    号
农业、畜牧业、渔业 效力状态 有效

各市、州、县(区)农业农村(农机)局:

2020年,全省各地农机化主管部门及农机安全监理机构认真履行农机安全监管职责,全面贯彻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预防和减少农机事故、提高农机安全监管水平为目标,扎实推进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年未发生较大以上农机事故,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

但从省内和全国其他地区近期发生的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情况来看,因拖拉机和变型拖拉机引起的事故率呈上升趋势,安全风险不容忽视,责任意识仍需强化。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进“平安农机”建设,防止各类事故发生,近日,农业农村部和公安部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拖拉机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通知在源头管理、“变拖”清零、执法检查、应急处置、便民服务等五个方面提出了明确工作要求。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切实扛起安全责任,高度重视拖拉机安全管理工作,认真学习《通知》要求,强化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开展联合执法,做好应急准备,将拖拉机安全隐患降到最低,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农业生产安全。

附件:关于进一步加强拖拉机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省农业农村厅农业机械化管理处  省农机安全监理总站

202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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