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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当前春耕备耕期间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提示

2020-03-11 15:30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
索 引 号 011043305/2021-24717 发文日期 2020-03-11
发布机构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 文    号
农业、畜牧业、渔业 效力状态 有效

各市、州、县农业农村(农机)局(办、中心)、农机安全监理机构:

3月9日,国务院安委办和应急管理部召开会议,对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明确要求“要加强农业机械、渔业、城市燃气等行业领域,以及工业园区等各类功能区安全监管”。当前,正值全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春耕备耕“两抓两硬”的关键期,农机安全生产形势严峻,责任重大,现将有关工作提示如下:

一、继续抓好防控,强化防控工作中的农机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各地要充分认识疫情防控形势,继续把疫情防控作为最重要工作,慎终如始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在前段工作基础上,按照当地防疫指挥部的统一要求,根据疫情风险等级,分区分级配合做好管控,要积极组织无人植保机、自走式喷雾机、机动喷雾器等农机具参与卫生防疫消杀等工作。对消杀用品的存储、运输、使用等环节加强安全监管,及时提醒广大农机手筑牢防疫意识,合理控制作业人数,分区作业,错峰作业,有效避免生产人员聚集。

二、创新宣教形式,强化农机操作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各地要充分利用网络、广播电视等平台,加强农机安全生产知识宣传,开展农机安全操作和维修技术培训,积极引导农机合作社和农机手做好机具检修、保养工作。同时,要依靠微信群、农机帮等信息手段,编辑安全生产常识内容,采取每日提醒的方式,督促农机操作人员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确保人员、机具以最好的安全状态投入春耕农业生产。

三、调整工作方式,适应当前防疫形势下春耕机具管理需要。各地要通过短信、微信、张贴告示等方式,提醒农机操作人员分轻重缓急申请办理业务,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安全检验和驾驶人考试等防疫风险较高的工作可暂缓开展,对春耕备耕生产急需的机具牌证管理业务,可以结合购机补贴网上APP的办理流程,采取预约申请、错峰办理、邮寄送达等方式办理,降低传播风险,确保应管尽管。

四、开展安全检查,减少春耕生产机具风险隐患。各地要根据疫情风险分级情况,适时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检查。重点加强对农机合作社和农机大户的安全监督检查,落实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责任。继续开展“打非治违”和变型拖拉机“清零”行动,主动联合公安交管、应急管理部门,在重要路段实施变型拖拉机为重点的道路行驶机具专项治理行动,严肃查处假牌假证、无牌无证、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同时,要联合市场监督部门开展农机具及零配件质量监管,及时受理农机质量投诉事件,维护企业和农民的合法权益。对因疫情防控暂停办理牌证业务而导致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脱检、驾驶证超过有效期等情形的可以不予处罚。

五、落实应急值守,确保事故处置机制落实到位。各地要严格执行24小时领导带班和专人值班制度,保障通讯畅通,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妥善处置农机事故,并按规定及时上报,对参加农机互助协会的机具和人员发生的事故要及时协调办理相关赔付,严禁迟报、漏报、谎报和瞒报农机事故。

省农机安全监理总站联系人:孟威,电话:027-82815163。



省农业农村厅农机化管理处

2020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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