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 做好第十八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 筹展参展工作的通知
| 索 引 号 | 011043305/2020-152317 | 发文日期 | 2020-09-11 |
|---|---|---|---|
| 发布机构 |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 文 号 | 鄂农办函〔2020〕103号 |
| 分 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效力状态 | 有效 |
各市、州、省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农业农村局,厅机关有关处室、厅直有关单位:
农业农村部定于2020年11月在重庆市举办第十八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以下简称农交会),为做好筹展参展工作,根据农业农村部要求及我省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农交会概况
(一)时间和地点。2020年11月27-30日在重庆国际博览中心举办,参展单位11月24-26日进场布展。
(二)布局与规模。本届农交会分为公益性展区和市场化展区。公益性展区包括产业扶贫、人居环境、地理标志、农垦、海峡两岸农业合作等展区;市场化展区按照产品大类和行业布展,包括粮油、果蔬、水产、畜禽、茶叶、糖酒、仓储保鲜设施、数字农业农村、特大型企业馆等展区。
(三)展会同期活动。本届农交会将安排品牌之夜—2020中国农业品牌推介专场、产业扶贫论坛、数字乡村发展论坛、春华秋实话嘉年·丰收节与乡村文化发展论坛、农业投资风险与社会资本支持“三农”发展论坛、第六届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品牌推介会、中国农垦品牌推介活动、总结大会等。
二、参展任务
(一)组织参加公益展。组织参加产业扶贫、人居环境、地理标志、农垦、海峡两岸农业合作展等。相关展区由农业农村部有关司局、单位负责;厅机关相关处室、单位分别对口布展,相关市(州)配合。
(二)协调组织参加市场化展。协调动员省内龙头企业等参展,参展主体以农业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为主。鼓励国家级、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和家庭农场独立参展。鼓励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中国农业品牌目录2019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等范围内的品牌农产品参展。
(三)组织参加重大活动。按组委会要求组织参加2020中国农业品牌推介专场等重大活动。
(四)邀请采购商和专业观众参会。
(五)推介宣传。宣传推介湖北现代农业农村发展成就和湖北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农业企业品牌。
三、我省筹展参展方案
按照“展示成果、推动交流、促进贸易”的办展宗旨,湖北展区突出“中国荆楚味,湖北农产品”主题。
(一)组织领导。
成立农交会湖北筹备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长华 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成 员:厅办公室、厅发展规划处、厅计划财务处、厅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处、厅市场与信息化处、厅交流合作处、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厅农垦处、省绿色食品管理办公室、湖北农村信息宣传中心、省油菜办和各市、州、省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厅市场与信息化处,负责组织协调工作。
(二)参展布局。
按农业农村部有关要求,组织参加公益性展区和市场化展区等工作,提供参展产品及有关宣传资料、图片等。
(三)职责分工。
1.统筹协调工作。落实全国组委会要求,统筹协调湖北参展各项工作;协调组织各市(州)参展;协调全省专业采购商参会;协调参加品牌推介等活动。(厅办公室、厅市场与信息化处)
2.参展市(州)工作。组织动员区域内优质农产品企业、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中国农业品牌目录2019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等范围内的品牌农产品和重点采购商参展,做好与市场化展区中标公司北京雅森国际展览有限公司对接工作;组织有关品牌推介活动;组织邀请重点采购商和专业观众参会;提供本地参展综合情况介绍材料及有关参展产品、宣传资料、图片等,协助做好公益性展区等工作。(市、州、省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农业农村局)
3.扶贫展区、产业扶贫论坛、数字乡村发展论坛。(厅发展规划处)
4.农业投资风险与社会资本支持“三农”发展论坛。(厅计划财务处)
5.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展区、春华秋实话嘉年·丰收节与乡村文化发展论坛。(厅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处)
6.海峡两岸农业合作展区。(厅交流合作处)
7.农产品地理标志展区、第六届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品牌推介会。(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处、省绿色食品管理办公室)
8.农垦展区、中国农垦品牌推介活动。(厅农垦处)
9.湖北优质菜籽油展示推介。(省油菜办)
10.宣传报道。(湖北农村信息宣传中心)
(四)经费筹措。
根据省级预算要求和安排,省级农交会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有关农产品品牌推介、重点采购商邀请、参展等费用。相关展区组展参展费用由各相关对口责任处室、单位负责。各市(州)组展参展的产品、交通、食宿、展位费等经费由各地负责。
四、有关事项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地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细化分工,组织发动本辖区重点企业参展,确保活动顺利推进。参展产品应获得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或获得相关国际质量认证,食用农产品应纳入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并附带“食用农产品合格证”。严禁展示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及“三无”产品,严禁虚假宣传产品功能功效。
(二)强化推介,扩大影响。本届农交会将创新农业品牌推介形式,各地可利用品牌公共推介区推介宣传,也可向组委会申报推介品牌。鼓励线上线下相结合推介品牌。
(三)抓好防疫,确保安全。要牢固树立疫情防控意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要全方位落实安全责任,做好参展现场管理。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俭。
请各市(州)农业农村局,厅机关有关处室、厅直有关单位于9月18日前,将本单位筹展参展负责人及联系人发厅市场与信息化处,各市(州)同时报拟开展农业品牌推介活动申报表和拟推荐重点采购商名单表。
省农业农村厅联系人:刘宝 余祥华;
电 话:027-87740347、15827593399;
邮 箱:hbscxxc@163.com。
北京雅森国际展览有限公司联系人:杨皎皎;
电 话:010-57970861、17301107146;
邮 箱:caft@yasn.com.cn。
附件:1.第十八届农交会各市(州)负责人、联络员信息表
2.第十八届农交会各市(州)拟推介活动申报表
3.第十八届农交会各市(州)拟推荐重点采购商名单表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0年9月11日
附件1
第十八届农交会各市(州)负责人、联络员信息表
填报单位:
姓名 | 职务 | 联系电话 | 邮箱 | 备注 | |
负责人 | |||||
联络员 |
附件2
第十八届农交会各市(州)农业品牌拟推介活动申报表
申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 联系电话:
|
注:请各市(州)于9月18日前,将推介活动表发厅市场与信息化处。联系人:刘宝,电话:027-87740347,15827593399,传真:027-87740347,邮箱:hbscxxc@163.com。
附件3
第十八届农交会各市(州)拟推荐重点采购商名单
推荐单位(盖章): 填报人: 联系电话:
|
注:请各市(州)于9月18日前,将此表发厅市场与信息化处。联系人:刘宝,电话:027-87740347,15827593399,传真:027-87740347,邮箱:hbscxx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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