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阅读| 微信| 微博| 繁体 |登录|注册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推进新一轮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0-09-30 11:35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
索 引 号 011043305/2020-169068 发文日期 2020-09-27
发布机构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 文    号 鄂农发〔2020〕29号
农业、畜牧业、渔业 效力状态 有效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推进新一轮高标准

农田建设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厅机关相关处室、厅直有关单位:

根据省政府印发的《湖北省疫后重振补短板强功能十大工程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湖北省新一轮高标准农田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为加快推进全省新一轮高标准农田建设,经研究制定了《推进新一轮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       

                  2020927       


推进新一轮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作方案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将新一轮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纳入疫后重振补短板强功能十大工程三年行动。为切实履行牵头职责,推进新一轮高标准农田建设,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现场推进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部署,全力推进我省疫后重振和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补短板、强功能,确保新一轮高标准农田建设三年行动取得实效,切实增强农田防灾抗灾减灾能力,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推进我省农业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对标新一轮高标准农田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目标任务,精心谋划项目安排,加快项目推进进度,严格项目调度管理,强化工程质量控制,加强考核结果运用,确保各年度目标任务如期完成。2020-2022年,全省每年计划新建高标准农田340万亩,三年共计1020万亩。

三、主要任务及时间安排

(一)开好局起好步

各地要对标年度任务,按照省厅大战一百天、完成硬任务的要求,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在10月底前完成2019年度全部建设任务;12月上旬,完成项目竣工审计、县级初验和市(州)验收。2020年度项目要抓住秋收后的农田建设施工黄金期,在10月底前开工建设,12月底前完成50%以上年度建设任务,为三年行动开好局、起好步。

(二)抓好项目谋划

1.做好项目申报。根据省发改委制定的中央预算内高标准农田项目初步计划,各相关市、县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下年度项目网上申报工作,为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创造条件。

2.建立项目储备。结合湖北省十四五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规划编制工作,于12月底前完成全省高标准农田项目2021-2022年分配计划,将项目分解到年度、到县市、到地块,建立高标准农田建设年度项目库。2021年度、2022年度项目在建设任务下达后,各市州要在当年6月底前完成项目立项批复工作。

(三)加强项目调度

1.建立周调度制。建立调度机制,每周五开展一次项目情况调度,及时了解项目进展及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电话督办或现场督办。

2.实行月报制。每月月底统计项目推进情况,对各县(市、区)项目建设进度、资金执行进度等进行统计,由各市(州)汇总报送,厅农田建设管理处汇总全省进展情况报厅办公室审核后将每月项目进展情况报省政府督查室。

3.执行季督导制。建立厅领导分工联系市(州)调研督导机制,对全省市(州)开展全覆盖督导,把高标准农田进展偏慢的县(市、区)作为重点督查对象,督进度、督质量、督风险、督管护利用。

4.抓好问题整改。对调度、督导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汇总,建立问题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及时间节点。问题不整改、工作不松劲。

(四)强化项目管理

1.健全管理办法。建立健全机构改革后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制度体系,强化项目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严格项目建设管理程序,出台规范项目评审、设计变更、竣工验收、档案管理等多项办法制度。

2.提升履职能力。针对机构改革后高标准农田项目管理队伍水平参差不齐的现状,每年组织开展12期培训班,着重提高农业农村系统行业人员的业务水平。

3.严防廉政风险。坚守廉政底线,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办事。加大项目实施信息的公开公示力度,充分利用网络媒体强化社会监督,切实加强项目实施各环节的风险防控。

(五)严格考核管理

1.加强考核。完善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考核机制,按照乡村振兴实绩考核、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的要求,加强高标准农田项目年度建设成效考核。

2.严格奖惩。强化评价考核结果运用,将项目建设进度和年度工作开展情况作为下一年度建设任务和资金分配的依据。按照《湖北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激励实施细则》,对得分靠前的8个县和综合排名提升最多的2个县进行激励。对未完成任务的进行通报,项目未按期实施的,财政资金收回。同时,当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完成情况,将作为下年度其他涉农项目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

3.开展约谈。压实责任,对季度督查排名最后3名的市(州)、最后5名的县(市、区)进行约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新一轮高标准农田建设三年行动方案的推进落实工作,要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做好汇报,建立健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推进机制,协调解决高标农田建设中的堵点、难点问题。农业农村部门要组建工作专班,充实工作力量,制定工作方案,制定好三年行动的任务图、时间表,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要做到一名领导挂帅、一个目标推进、一个专班落实,形成上下联动、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

(二)创新工作方法。新建8000万亩高标准农田是今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明确的17项量化考核目标中三农领域唯一的量化考核任务,各地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承接实施十大工程的重大政策机遇,在严格项目建设管理,确保工程安全、资金安全、干部安全的前提下,创新工作推进办法。市(州)要科学组织项目方案审批工作,督促、指导县(市、区)做好项目实施方案设计及项目储备。各县市要主动作为,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及时跟进并做好项目招投标准备工作,切实提高工作效率。

(三)强化信息报送。农业农村部及省厅对信息系统填报、调度表格、上图入库等工作都作出了明确要求,各地报送的信息是反映工作进展的重要依据,事关全省及各地建设成效考核结果。各地要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既要注重信息报送的时效性、完整性,也要确保报送数据的合理性、真实性。市、县要按照信息报送的时间节点,仔细填报、认真复核,省厅将对数据弄虚作假、进度偏慢的市、县进行通报或约谈。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已阅 0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