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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北省保护种业知识产权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1-07-29 09:37 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索 引 号 011043305/2021-33862 发文日期 2021-07-27
发布机构 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文    号 鄂农办发〔2021〕35号
农业、畜牧业、渔业 效力状态 有效


各市、州、县(区)农业农村局:

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保护种业知识产权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农办种〔20214号)和农业农村部保护种业知识产权专项整治行动视频会议精神,严厉打击种业套牌侵权等违法违规行为,我厅制定了《湖北省保护种业知识产权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湖北省保护种业知识产权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1727日        

附件


湖北省保护种业知识产权专项整治

行动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保护种业知识产权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农办种〔20214号)和农业农村部保护种业知识产权专项整治行动视频会议精神,严厉打击种业套牌侵权等违法违规行为,我厅决定在全面抓好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的基础上,从今年7月份开始,在全省集中开展为期半年的种业知识产权保护专项整治行动。为组织好行动的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决策部署,围绕立法、司法、行政执法和技术标准等种业知识产权保护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以开展全链条的集中整治行动为抓手,进一步推进种业法规修订,加强品种管理,严把基地、企业和市场监管关,加大重点案件查处力度,强化行业自律和信用建设,为激励原始创新、净化种业市场、促进种业振兴营造良好环境。

二、工作重点

(一)推动修订《湖北省实施<种子法>办法》。推动《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办法》列入省人大2022年立法计划,组织力量研究实质性派生品种、特种农作物种子种苗管理等问题,结合湖北实际,把国家关于种业知识产权保护的最新政策和要求上升为法规,加快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体系。(责任单位:厅种业管理处、厅法规处、省种子管理局、省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总队)

(二)提高品种审定标准。对照国家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标准,结合我省实际,修订湖北省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标准,提高DNA指纹差异位点数;加强试验审定过程中近似品种检测,提高产量指标和抗病性指标值。严格联合体和绿色通道试验监管,建立健全品种试验主体考核评价和退出机制。规范同一适宜生态区引种备案行为,探索建立审定品种撤销机制,大幅减少同质化品种。(责任单位:省种子管理局)

(三)深化登记品种管理。以保护取得植物新品种权品种为重点,开展非主要农作物品种清理,开展已登记品种的申请材料追溯核验工作,对申请文件、种子样品不实,或者品种存在不可克服的严重缺陷等情形的,向农业农村部提出撤销该品种登记的申请。进一步加强品种登记材料初审工作。(责任单位:省种子管理局)

(四)加强种子基地、企业和市场检查。以制种企业生产备案、委托合同、品种权属和亲本来源等内容为重点,开展制种基地检查,严厉打击盗取亲本、抢购套购等侵权行为。组织开展明察暗访,重点对制种田块的植株进行转基因成分快速检测,抽样检查品种真实性。开展秋季农作物种子市场专项检查活动。对检查中发现问题及投诉举报较多或有重大种子案件的企业,加大检查抽查频次。(责任单位:厅种业管理处、省种子管理局、省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总队、各市县农业农村部门)

(五)加大重点案件查处力度。以品种权侵权、制售假劣、非法生产经营转基因种子等为重点,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对跨区域、重大复杂案件加强督办,查处结果及时公开。(责任单位:省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总队、各有关市县农业农村部门)

(六)健全行政执法和司法保护衔接机制。完善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的线索通报、定期会商、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强化部门间协作配合。加强种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对涉嫌构成犯罪的案件,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责任单位:厅种业管理处、省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总队)

(七)强化企业自律和信用建设。充分发挥湖北省种子协会的协调、服务、维权、自律作用,规范企业行为。湖北省种子协会组织开展种子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发布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倡议书,为企业维权提供服务。(责任单位:厅种业管理处、省种子管理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市县农业农村部门要抓好摸排检查、案件查办等具体工作,加强简易案件及纠纷的快速处理。要强化与法院、经信、公安、司法、市场监管、知识产权等部门协调配合,建立健全协同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各市年底前向省种子管理局报送整治行动工作总结。

(二)畅通举报渠道。要完善种业案件投诉举报平台,构建电话、信件、电子邮件等掌上、网上多元化举报通道。省级举报电话设在省种子管理局,联系人:付玲,电话:027–87208528,邮箱:seedtestwh@163.com。市、县农业农村部门也要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和其他受理形式,接受举报,做好核查反馈。要搞好举报线索和转办案件核查处理,对上级转办案件反馈率要达到100%,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广泛开展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宣传进企业、进市场、进农村等活动,不断提高全社会特别是种业企业产权保护意识,鼓励权利人依法维权。

(四)加大执法力度。要搞好督导和工作自查,紧盯重点案件、重点线索、重点领域、重点地区,努力破解重点难点问题,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案件,震慑违法行为。

联系人:厅种业管理处 周明望,电话:027-87668562

邮箱:129473952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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