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畜牧兽医局关于 认真做好畜禽养殖环保问题整改和粪肥资源化 利用工作的通知
| 索 引 号 | 011043305/2021-39924 | 发文日期 | 2017-06-09 |
|---|---|---|---|
| 发布机构 | 湖北省畜牧兽医局 | 文 号 | 无 |
| 分 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效力状态 | 有效 |
各市(州)、县(市、区)畜牧兽医局:
推进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切实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14次会议上关于畜禽粪肥资源化利用工作的指示精神,认真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是畜牧兽医部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必须真抓实干,务求实效。为此,现将省局对认真做好畜禽养殖环保问题整改和粪肥资源化利用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各地畜牧兽医部门要从增强“四个意识”的高度,充分认识到畜禽养殖环保问题整改和粪肥资源化利用工作,是补齐畜牧发展短板的有力抓手,是回应群众关切的实际举措,更是建设生态文明的具体行动。要自觉践行新发展理念,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不折不扣地推进工作落实,努力实现畜牧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协同共进。
二、盯住问题抓整改
各地畜牧兽医部门要在对照《省农业厅贯彻落实中央环保督察 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和任务清单》(鄂农函﹝2017﹞124号)的基础上,全面排查本区域内畜禽养殖存在的环保问题,做到心中有数,情况明了,并分门别类,梳理汇总。找准问题结点,细化整改措施,做到县有整体方案不漏场,场有“一场一策”不漏项。禁养区内污染的,要关场停养易地整改;养殖模式粗放的,要转型升级彻底整改;设施设备不全的,要加大投入配套整改;粪肥利用脱节的,要农牧结合对接整改;运行机制缺乏的,要引导建立完善整改。要配合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开展工作,要动员养殖企业主体,正视问题,自觉行动,采取措施,整改到位,确保整改后的效果,达到“零排放、无污染”。
三、 技术指导抓服务
做好技术指导服务是我们的本职,也是工作的关键。畜牧兽医部门干部职工要在学习中实践,在实践中学习,不断提高技术服务能力。要主动给党委、政府当好参谋,按照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出台的文件标准,完善对畜禽养殖“三区”的科学划定。要从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三个环节上逐场“会诊”,开出整改“药 方”。要按“大循环”、“中循环”、“小循环”三条路径,确定总体整改的技术路线,做到场场走到,不留空白,一场一单,整改技术明白。要广泛组织开展技术培训、技术交流、观摩学习、典型推广等活动,确保畜禽养殖环保问题整改和粪肥资源化利用工作,技术方法正确,效果“事半功倍”。
四、强化责任抓督办
各地畜牧兽医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做好畜禽养殖环保问题整改和粪肥资源化利用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做到责任上肩,责任到人。要把整改当机遇,变压力为动力,以环保问题整改倒逼产业转型升级,发展方式转变。省局将组织督导组,不定期进行督导督查,配合当地党委、政府对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技术指导服务不力等问题的人和事,进行查责、追责、问责,以促进转作风、强责任、下真功、出实效。用畜禽养殖环保问题整改和粪肥资源化利用工作效果,推进“周边水土净美,养殖环境优美,畜产品安全味美”的湖北畜牧业绿色发展再上一个新台阶。
湖北省畜牧兽医局
2017年6月9日
相关附件:



鄂公网安备4201060200069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