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创建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 011043305/2023-13483 | 发文日期 | 2023-05-31 |
---|---|---|---|
发布机构 | 厅发展规划处 | 文 号 | 鄂农办函〔2023〕89号 |
分 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效力状态 | 有效 |
各有关市(州)农业农村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部署,按照《农业农村部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2023年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创建工作的通知》(农规发〔2023〕15号)要求,经商省财政厅和省发改委,现就我省2023年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创建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加快推进三大都市圈建设的工作部署,锚定建设农业强省目标,聚焦农业设施化、园区化、融合化、绿色化、数字化发展,完善设施夯基础、集成科技增动能、绿色发展促转型、全链开发提效益、数字赋能强优势,分类分区探索差异化、特色化农业现代化发展模式,整体提升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建设水平,促进有条件的地区率先建设一批农业强县,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二、创建任务
2023年,围绕粮食产业、优势特色产业、都市农业、智慧农业和脱贫地区“小而精”特色产业等,以县(市、区)为单位,结合年度重点任务,扎实做好创建申报工作。
(一)推进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稳定生产,务实建设农业强县的物质基础。严格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启动实施新一轮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行动,稳定粮食面积和产量,在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上作表率。巩固提升谷物生产,挖掘玉米面积潜力。加力扩种大豆油料,在有条件的地方推广稻田综合种养,开发利用冬闲田扩种油菜。提升生猪等畜产品供给能力,丰富“菜篮子”产品。
(二)推进农业设施装备提档升级,强化建设农业强县的重要支撑。加强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管理,扎实完成年度新建和改造提升任务,切实提高建设质量。推动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发展,加快大型大马力高端智能农机、丘陵山区小型农机和园艺机械创制应用,鼓励集成北斗智能监测终端及辅助驾驶系统。实施设施农业现代化提升行动,推进老旧设施集中连片改造提升,因地制宜发展日光温室、植物工厂和畜禽立体养殖,推广工厂化循环水渔业养殖模式。
(三)推进先进适用技术集成应用,激活建设农业强县的发展动能。加快农业科技集成创新平台建设推动各种单项技术集成配套、整体协同。实施主要农作物单产提升行动,推进良田良种良法良机良制组装配套,带动大面积均衡增产。完善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推动稳产高产、绿色高效技术措施到户到田。深入实施种业振兴行动,推广应用高产、优质、多抗新品种。促进数字技术与现代农业深度融合,建设一批智慧农(牧、渔)场和数字农业园区,拓展农业数字化应用场景。
(四)推进农业全产业链开发,增强建设农业强县的产业韧性。落实“土特产”要求,发展乡村特色产业,开发具有鲜明地域特点、民族特色、乡土特征的产品产业。深入实施农产品加工业提升行动,引导企业在县域建设原料基地、布局加工产能,建设一批农产品加工园。实施数商兴农和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整县推进产地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推动农业与旅游、教育、康养等深度融合打造乡村休闲旅游精品景点线路。统筹推动乡村产业发展、公共设施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促进产村融合、产镇融合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五)推进农业全面绿色转型,筑牢建设农业强县的坚实底盘。加强农业资源保护利用,持续开展退化耕地治理,分区域分作物推广农业节水技术,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积极发展高效节水灌溉和旱作农业。集成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促进农药、化肥源头减量,开展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加强养殖尾水、生活污水等污染末端治理,探索建立整县全要素全链条综合防治工作机制。深入推进农业生产和农产品“三品一标”,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扩大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和名优特新产品规模;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将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与示范区创建认定工作“挂钩”,大力推动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及其产品积极主动地实行追溯管理,进一步落实农产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三、创建管理
(一)遴选条件。按照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建设布局和相关要求,选择农业现代化发展基础好、发展潜力大,地方政府积极性高、支持保障有力、建设路径模式清晰、示范带动能力较强的县(市、区)先行创建。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所在县创建。各地要严格按照《湖北省2023年农业现代化示范区申报创建指标分配表》(附件1)申报创建,超出指标数的一律不予受理。
(二)申报范围。除2021年纳入创建名单的武汉市(东西湖区)、荆州市(监利市)、潜江市和2022年纳入创建名单的黄冈市(麻城市)、孝感市(云梦县)、襄阳市(襄州区)、天门市外,其它10个市州(含省直管市和神农架林区)最多可各推荐1个县市申报创建。2022年已通过专家评审并纳入省级项目储备的创建单位优先申报,若无特殊客观原因或县市自愿放弃申报的,原则上不变更申报县市。省委、省政府或省直有关部门有明确限制性申报要求的,请慎重申报。
(三)申报程序。按照“县级人民政府申请,市级部门推荐,省级部门择优遴选,省级政府同意,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创建”的程序,开展申报创建工作。各申报创建单位要认真研究创建定位和主攻方向、找准短板弱项和建设重点、科学设计推进路径和发展模式、明确创建时间表和路线图,认真编制《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创建方案》(附件2),经当地人民政府同意后,由市级农业农村局出具推荐函,于2023年6月7日(星期三)前将申报材料(一式5份)报省农业农村厅,同步发送电子版至ss591@163.com(邮件及附件注明:某市某县申报农业现代化示范区材料),逾期不受理。
(四)评审方式。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组织专家通过书面审查方式开展评审,择优遴选,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后上报国家部委。
四、工作要求
(一)完善推进机制。承担创建任务的县(市、区)党委政府要履行主体责任,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压实工作责任,制定清单台账,集聚资源力量,推动创建任务落实落地。
(二)推动资源整合。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比例,将符合条件的乡村振兴项目纳入地方政府债券支持范围。创新金融服务完善融资项目推送机制,探索不同类型地区政策性开发性金融整县授信服务模式,引导金融资金向示范区倾斜。强化用地保障,积极稳妥盘活利用农村闲置建设用地,入市土地优先支持示范区重大工程项目建设。
(三)引导多方参与。优化县域营商环境,引进和培育一批有实力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加快培育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完善联农带农利益联结机制。梳理主导产业发展技术需求清单,鼓励科研院所、高等院校、高新技术企业等与承担示范创建任务的县(市、区)开展产学研对接,建立长期稳定合作机制。建立健全人才需求清单,完善人才引进、培养、使用、评价和激励机制,创新专家指导服务,吸引各类人才参与示范区建设。
(四)开展监测评价。制定农业现代化示范区监测评估方案和指标体系,有序开展常态化监测和年度评估,及时总结分析示范区建设进展、工作成效和存在问题。
(五)强化宣传推广。总结推进路径和创建模式,分产业分类型挖掘典型、凝炼经验,开展模式发布、范例交流、现场观摩等活动,推广具有区域特色、可复制可借鉴的模式路径。创新宣传方式,综合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推广示范区建设亮点成效,及时将好经验好做法报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和省发展改革委。
联系人:葛松涛;联系电话:027-87667828。
附件:1.湖北省2023年农业现代化示范区申报创建指标分配表
2.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创建方案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3年5月31日
附件1
湖北省2022年农业现代化示范区
申报创建指标分配表
序号 | 市州 | 申报指标(个) | 2022年已纳入省级 项目储备的创建单位 |
1 | 宜昌 | 1 | 枝江市 |
2 | 十堰 | 1 | 郧阳区 |
3 | 黄石 | 1 | 阳新县 |
4 | 荆门 | 1 | 钟祥市 |
5 | 鄂州 | 1 | 鄂城区 |
6 | 咸宁 | 1 | 嘉鱼县 |
7 | 随州 | 1 | 广水市 |
8 | 恩施 | 1 | 宣恩县 |
9 | 仙桃 | 1 | 仙桃市 |
10 | 神农架 林区 | 1 |
附件2
□书面审查
□竞争遴选
湖北省 市 县农业现代化
示范区创建方案
(创建期:2023—202 年)
□粮食产业 □优势特色产业
□都市农业 □智慧农业
□旱作农业 □其他________
湖北 省 市 县人民政府(盖章)
2023年 月 日
一、发展现状
介绍县(市、区)基本情况、区位交通条件、资源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情况,概述县域农业发展情况,包括耕地面积、农林牧渔业总产值、粮食产量、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等。
二、创建条件
阐述县(市、区)在农业生产结构、设施装备水平、全产业链建设、农业经营体系、农业绿色发展、政策支持保障、县域城乡融合等方面的基础条件,并重点分析创建优势和短板弱项。其中:创建优势,总结提炼农业现代化发展特点,体现近年来取得的各项荣誉,如建设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现代农业产业园、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农业产业强镇、农村改革试验区、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等情况。短板弱项,着眼国家和区域发展战略,对标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目标,深入分析创建期内本地区现代农业发展的短板弱项和制约因素。
三、思路目标
突出前瞻性和引领性,提出示范区创建定位、创建思路、创建目标、建设模式等。其中,创建定位,对标2035年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目标,立足服务区域重大战略和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结合本区域发展优势和短板弱项,凝炼提出代表本区域农业现代化发展方向的中长期定位。创建思路,立足创建定位,因地制宜提出符合实际、能够示范引领同类地区农业现代化发展的路子,讲清讲透带有方向性的主要推进措施和成套打法路数。创建目标,立足本地发展实际,科学设置创建期的创建指标和目标值,做到可量化、可考核、可实现。建设模式,立足不同资源禀赋、区域特点、经济条件、发展类型,系统总结凝练县域农业现代化建设模式(1000字左右),包括模式名称、内涵外延、主要特征、典型做法,示范引领同类地区农业现代化建设。
四、规划布局
围绕粮经饲、农牧渔、产加销、农文旅等方面,研究提出示范区总体布局和功能分区,明确每个功能分区的定位目标和发展方向,并附示范区总体规划布局示意图。
五、创建任务
立足资源禀赋和区位条件,立足创建期发展目标,针对本区域农业现代化的短板弱项,系统提出推进农业设施化、园区化、融合化、绿色化、数字化发展的实施路径和具体任务,统筹安排以农业现代化带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工作措施。任务举措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短板弱项,突出可操作性。
六、重点工程项目
依据创建任务,提出创建期示范区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明确建设内容、资金规模和资金来源、实施主体、建设地点等,并按年度细化任务,明确资金筹措方案。定性定量分析创建示范区对县域经济发展带来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七、支持政策
在符合国家统一政策规定的前提下,明确加强整合资源和集成政策的具体措施,提出已实施和创建期拟支持示范区建设的财政、用地、金融、科技、人才等方面政策措施。
八、保障措施
围绕组织领导、机制创新、考核激励、宣传推广等方面提出保障措施。
附表: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创建基本情况表
附表
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创建基本情况表
省级农业农村部门审核盖章 省级财政部门审核盖章 省级发改部门审核盖章 | ||||
□书面审查 □竞争遴选 | ||||
一、示范区基本信息 | ||||
示范区名称 | 详细地址 | |||
示范区类型 | □粮食产业 □优势特色产业 □都市农业 □智慧农业 □旱作农业 □其他 | |||
是/否已创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现代农业产业园、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农业产业强镇等(名称: ) | 是/否有国家级产业技术体系或地市级以上农业科研院所提供科技支撑,是/否签订合作协议 | |||
联系人姓名 | 联系方式 | |||
二、示范区发展指标 | ||||
指标名称 | 单位 | 数值 | 备注 | |
基本情况 | 县域国内生产总值 | 亿元 | ||
县域农林牧渔业产值 | 亿元 | |||
县域国土面积 | 亩 | |||
其中:耕地面积 | 亩 | |||
种植业面积 | 亩 | |||
畜禽养殖业面积 | 亩 | |||
水产养殖业面积 | 亩 | |||
主导产业一(名称: )产量 | 吨 | |||
主导产业二(名称: )产量 | 吨 | |||
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 万元 | |||
产业结构 | 粮食产量 | 亿斤 | ||
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农业总产值比值 | — | |||
产业加工转化率 | % | |||
农林牧渔服务业产值 | 亿元 | |||
农产品网络零售额占农产品总交易额比重 | % | |||
技术装备 | 良种覆盖率 | % | ||
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 | % | |||
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试验示范经费 | 万元 | |||
高标准农田面积比重 | % | |||
绿色发展 | 节水灌溉面积比重 | % | ||
亩均农药施用强度 | 公斤/亩 | |||
亩均化肥施用强度 | 公斤/亩 | |||
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 | % | |||
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合格率 | % | |||
经营管理 | 土地流转面积占比 | % | ||
服务规模经营比重 | % | |||
示范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数量 | 个 | |||
其中:省级以上龙头企业数量(国家级数量) | 个 | |||
农民合作社数量 | 个 | |||
家庭农场数量 | 个 | |||
农户参加农民合作社比重 | % | |||
支持保护 | 财政投入 | 亿元 | ||
金融机构对示范区的贷款余额 | 亿元 | |||
社会资本投入 | 亿元 |
注:表中填写数据应为2022年数据
示范区创建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填表日期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