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省农业事业发展中心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全省畜牧兽医工作要点的通知
索 引 号 | 011043305/2024-17788 | 发文日期 | 2024-04-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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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省农业事业发展中心办公室 | 文 号 | 无 |
分 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效力状态 | 有效 |
各市、州、县农业农村(畜牧兽医)局(中心):
现将《2024年全省畜牧兽医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湖北省农业事业发展中心办公室
2024年4月8日
2024年全省畜牧兽医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省委农村工作会议、中央一号文件和省委一号文件精神,围绕全面提升畜禽产品稳定安全供给能力总目标,着力稳产能优供给、抓饲草料促节粮、防疫病降风险、强监管固安全,不断优化调整生猪产能,持续推进牛羊增量提质和家禽稳量增效,强化动物疫病防控和畜产品质量安全,推动现代化畜牧业建设迈上新台阶。
二、主要措施
(一)稳产能优供给
1.优化生猪产能调控。加强逆周期跨周期调控,修订省级生猪产能调控方案,确保全省能繁母猪存栏稳定在220万头左右、规模猪场保有量稳定在1万个以上。进一步压实属地保供责任,稳定用地、环保、金融等长效性支持政策。定期开展调度监测,及时发布预警信息,防止产能大幅波动。开展大型猪企风险监测预警,建立沟通会商机制,指导企业防范化解经营风险。
2.稳定牛羊禽生产。持续开展肉牛肉羊增量提质行动,增加牛羊母畜存栏,提升基础设施条件和标准化生产水平。加大禽肉消费科普宣传力度,扩大消费需求。加强奶业生产风险监测,按月开展摸底排查。稳定生鲜乳购销秩序,引导生产、加工企业建立长期稳定的购销关系。推行使用饲料及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平台,提升监管效率和信息化水平。继续实施蜂业质量提升行动,开展蜂授粉技术推广和市场培育,支持养蜂大县全产业链发展。
3.推进产业链建设。全面落实生猪、家禽及蛋制品产业链建设年度工作任务,推进产业延链补链强链。抓好2023年奖补项目建设的跟踪调度,推进2024年度奖补项目申报和评定工作。持续支持龙头企业做大做强,抓好联农带农,促进农民致富增收。依托湖北省农展馆、种猪拍卖会、粤港澳大湾区等平台,强化生猪、家禽产品推广和产销对接。加强畜牧品牌创建和宣传。
(二)抓饲草料促节粮
4.实施豆粕减量替代行动。选择有条件的县市开展豆粕减量替代行动试点。梳理总结豆粕减量替代典型案例,因地制宜推广低蛋白日粮、蛋白饲料多元替代、饲料精准配方和精细加工等技术。鼓励省饲料工业协会、饲料生产企业等主体,制定和实施低蛋白日粮高品质饲料标准,引导全行业持续减少豆粕等饲料用量。
5.实施增草节粮行动。持续推进国家粮改饲项目实施,组织开展南方草山草坡地资源调研,因地制宜开发利用区域特色饲草和农作物秸秆资源。鼓励支持地方充分利用荒山坡地等资源继续扩大青贮玉米等优质饲草料种植面积,年增加优质饲草料供应30万吨以上。
(三)防疫病降风险
6.加强非洲猪瘟常态化防控。严格落实非洲猪瘟常态化防控措施,针对养殖、屠宰、无害化处理、运输车辆等重点环节强化监测,掌握病原流行动态,开展风险预警,并针对不同季节特点及时下发非洲猪瘟防控技术指导意见。定期组织开展全省消毒灭源工作,督促中小养殖场户强化生物安全措施。力争2-3家企业通过国家级非洲猪瘟无疫小区评审。
7.抓好强制免疫及动物疫情监测。统筹开展春秋集中免疫和规模场程序免疫,按照“应免尽免,不留空档”的原则,实现畜禽强制免疫全覆盖,确保抗体合格率在80%以上;有序推进畜禽规模场“先打后补”工作。落实年度动物疫病监测与流调计划。加强市、县级兽医实验室、乡镇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建设。加强动物防疫物资、资金使用绩效监管。
8.推进人畜共患病防治及疫病区域化管理。以种畜禽场为重点,有序推进动物疫病净化场建设,争取2-3家省级净化场通过国家验收。深入推进全省羊布病非免净化工作,继续探索推广羊布病县域净化区试点,确保全省羊布病净化水平控制在0.1%以下。加快实施宜昌牛羊布病非免无疫区创建。加强血吸虫病监测,推进消除进程。编制出台《湖北省人畜共患病防治规划(2024-2030年)》。组织开展西南区分区防控工作。
9.强化动物检疫智慧监管。全面加强产地检疫监管,提升动物产地检疫申报点智慧化监管水平和产地检疫申报率。加快推进无纸化检疫合格证明(动物B证)全覆盖,提升生猪产地检疫合格证明(动物A证)无纸化出证比例。强化屠宰检疫监管,推进无纸化出具检疫合格证明(产品B证)全覆盖。进一步加强运输动物车辆和经纪人监管,抓好入鄂道路运输动物指定通道信息化监管。加强畜禽标识管理,实现与部级畜禽标识信息共享。全面落实动物检疫监督专项行动和各项检疫工作制度,实现数据汇聚、储存、共享,提升数据信息质量。
10.加强兽医医政管理。组织落实2024年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出台全省执业兽医、乡村兽医继续教育工作方案。抓好执业兽医、乡村兽医备案工作。落实《2022-2025年湖北省官方兽医培训计划》要求,加强官方兽医动态化管理,全省官方兽医培训、考试率达到98%以上。组织开展县级兽医机构效能评估试点。
(四)抓资源循环增绿能
11.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制定《湖北省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管理办法(试行》,并抓好落实。开展全省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大排查抓提升促利用”行动,摸清养殖场(户)底数,畅通种养循环路径,提升资源化利用水平。持续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将中小养殖场(户)纳入项目支持范围。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创建6个以上国家级畜禽标准化示范场。提炼一批设施养殖和绿色低碳养殖技术模式,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带动养殖技术设施提档升级。2024年,全省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9%以上,畜禽养殖场设施装备配套率98%以上。
12.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完善湖北省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布局规划,健全完善全省无害化处理体系布局,提升处理能力和管理水平。协调财政等有关部门,完善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财政补助政策措施,加快推进病死猪无害化处理与保险联动。组织开展“五单二账”等制度执行情况排查抽查。严厉打击病死畜禽随意抛弃、买卖、加工和虚报骗补等违法违规行为。
13.持续推进养殖“减抗”。组织开展兽药质量、风险监测和细菌耐药性监测。持续推进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确保完成5年行动目标。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兽药减量化评估专家库,组织开展养殖减抗技术培训,完成第二批兽用抗菌药减量化达标场评估工作。
(五)强监管固安全
14.提升质量安全监管水平。组织开展饲料、兽药、屠宰质量安全监督抽检、“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等工作,严厉查处违法添加“瘦肉精”等违禁物、私屠滥宰、注水注药、屠宰病死畜禽等违法行为。做好生鲜乳收购环节监管,防范化解质量安全风险。组织开展规范畜禽养殖用药专项整治,重点整治使用原料药、擅自更改标签说明书、“三超用药”等违法违规行为,全省畜产品质量安全合格率保持98%以上。
15.规范畜禽屠宰行业管理。持续推进畜禽屠宰“严规范 促提升 保安全”三年行动,进一步规范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审查。组织开展《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实施情况检查,确保覆盖40%以上的生猪定点屠宰厂(场)。深入推进国家生猪屠宰标准化示范创建和省级生猪屠宰标准化厂建设。全面落实畜禽入场查验和畜禽产品出场登记、肉品品质检验、不合格产品召回、无害化处理、非法添加物筛查等制度。组织开展生猪屠宰兽医卫生检验人员考核,参考人员比例达到60%。推进无纸化出具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全省覆盖。
(六)强体系提能力
16.加强信息监测预警。组织开展监测数据核查和技术培训,提升监测数据质量。强化与统计调查部门联系会商,加强形势研判、信息发布与预警,引导养殖主体合理安排生产经营活动,有效规避市场风险。继续推动畜牧兽医生产经营主体统一赋码工作。强化灾情调度和抗灾救灾应急指导工作。
17.推进畜牧兽医法制建设。贯彻落实《畜牧法》《动物防疫法》《湖北省动物防疫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开展普法与宣传工作。做好畜牧条例、生猪屠宰管理办法修订前期工作。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政务服务流程,提高畜牧兽医行政审批效能,深入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
18.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严守纪律规矩,加强资金、项目监管和重点领域监督。持续改进工作作风,聚焦行业重点关注、产业发展需要、养殖户急难愁盼等,深入工作一线、加强专题调研。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持守正创新,强化担当作为,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畜牧兽医队伍,凝聚干事创业的强大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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