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2024年全国农业职工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劳动和技能竞赛的通知
索 引 号 | 011043305/2024-30340 | 发文日期 | 2024-07-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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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湖北省总工会办公室 湖北省农业发展中心办公室 | 文 号 | 无 |
分 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效力状态 | 有效 |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农业农村局、总工会:
为贯彻落实《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全国农业职工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劳动和技能竞赛的通知》精神,深入开展“建功‘十四五’、奋进新征程”主题劳动和技能竞赛活动,切实发挥全省农牧渔业职工在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方面的重要作用,省农业农村厅、省总工会、省农业发展中心联合制定了《2024年湖北省农垦粮油等主要作物单产提升劳动竞赛实施方案》《2024年湖北省生猪产能调控基地生产劳动竞赛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湖北省总工会办公室
湖北省农业发展中心办公室
2024年7月17日
2024年湖北省农垦粮油等
主要作物单产提升劳动竞赛实施方案
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全国农业职工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劳动和技能竞赛的通知》和《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粮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农农发〔2024〕2号)精神,按照《农业农村部农垦局 中国农林水利气象工会关于印发〈全国农垦粮油等主要作物单产提升劳动竞赛工作方案〉的通知》(农垦便函〔2024〕91号)要求,为积极组织参加全国农垦劳动竞赛活动,深入推进粮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更好发挥农垦国家队作用,制定2024年湖北省农垦粮油等主要作物单产提升劳动竞赛实施方案如下。
一、参赛目的
(一)创建一批示范农场和示范样板。以提升粮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水平为主线,以水稻、小麦、油菜、玉米等作物为重点,组织国有农场参加全国农垦粮油等主要作物单产提升劳动竞赛活动,推动我省粮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取得实质性突破,为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提供有力支撑。
(二)推动良种良技良法运用。通过参加劳动竞赛活动,促进各地各农场选良种、建良田、强技术、抓田管、防灾害、减机损,推动高产高效生产技术模式推广应用和生产劳动技能提升,增强农垦辐射带动能力,更好推动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
(三)弘扬农垦精神、劳模精神、工匠精神。增强全省农垦职工群众主人翁精神和创先争优意识,进一步激发“爱垦、兴垦、强垦”热情,以坚定的信心、昂扬的斗志、踏实的作风,在全省粮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中干在实处、走在前列。
二、参赛范围及类型
(一)参赛范围。全省农垦国有农场及其辖区内的农业经营主体,重点围绕水稻、小麦、玉米、油菜4种粮油作物开展单产提升劳动竞赛。
(二)参赛类型。参赛类型分为单产提升农场、高产样板田、服务带动规模主体3种类型。
1.单产提升农场。参赛主体主要为国有农场整建制参与竞赛(作物种植面积在1万亩及以上)。参赛农场应整建制集成推广新技术、新模式、新成果,先进适用技术覆盖面和到位率达90%以上。鼓励种植面积较大的农场整体参与竞赛。
2.高产样板田。参赛主体主要包括国有农场(作物种植面积在1万亩以下)、农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种植面积应在1000亩以上,重点推广应用高产集成配套栽培技术、全程机械化高产高效技术。
3.服务带动规模主体。参赛主体主要为国有农场辖区内的专业服务公司、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工等,从事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主体。参赛主体在国有农场以外社会化服务规模应超过3万亩次,其中生产托管规模超过1.5万亩次,带动当地粮食增产、农户增收成效明显。
三、参赛名额及评比标准
(一)参赛名额。综合考虑国有农场的分布情况、种植作物、单产水平等因素,本着“具有区域代表性、基础条件好、辐射带动能力强”的原则,以地市为单位确定参赛名额,鼓励更多农场和生产主体积极参加。4种粮油作物的单产提升竞赛名额分别为:
1.单产提升农场:水稻18个、小麦10个、玉米4个、油菜2个。
2.高产样板田:水稻54个、小麦30个、玉米12个、油菜5个。
3.服务带动规模主体不限名额,自愿报名参赛。
具体参赛名额详见《单产提升劳动竞赛参赛主体名额分配表》(附件1)。
(二)评比标准。
1.单产提升农场。根据实收测产结果和参赛农场作物单产(在“全国农垦国有农场综合管理平台”中提取),计算单产增长率,按增长率高低排序。
2.高产样板田。根据实收测产结果和参赛主体所在国有农场作物单产(在“全国农垦国有农场综合管理平台”中提取),计算单产增长率,按增长率高低排序。
3.服务带动规模主体。以参赛主体在国有农场以外开展社会化服务的规模、生产托管的规模,带动当地粮食增产、农户增收等情况作为评比依据。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市县农业农村局、总工会指导国有农场做好宣传发动,组织引导各类主体积极参加竞赛。
(二)推动实施。市县农业农村局指导国有农场按照《湖北省粮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3-2030年)》的技术要求种植,做好良种推广、技术集成运用等工作。组织专家和农技人员在关键农时和重要生产环节深入田间地头,分作物、分季节、分层次做好技术服务和指导,帮助农场解决实际问题。适时在荆州市、黄冈市选取水稻种植大场和襄阳市小麦种植大场,开展区域性的单产提升农场、高产样板田、服务带动规模主体等生产技术观摩交流活动。
(三)测产验收。按照农业农村部农垦局印发的《单产提升劳动竞赛作物测产验收方法》开展理论测产和实收测产。理论测产由参赛农场组织,并在作物成熟15天前向所在市(州)或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报送理论测产情况,提出实测申请。市农业农村局选取单产较上年有明显提高(单产提升农场理论单产提升1.5%及以上,高产样板田单产提升2%及以上)的参赛主体开展实收测产。测产专家组由5名从事相关作物科研、教学、推广和统计部门的专家组成。
(四)总结上报。测产验收完成后,国有农场按规定时间及时总结参赛活动中形成的工作经验、工作机制、工作成效、技术模式。市县农业农村局会同总工会推荐涌现出的典型案例、成功做法和先进事迹,报送省农业农村厅、抄送省总工会,再择优推荐参加全国农垦单产提升劳动竞赛。
(五)宣传推广。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开展宣传报道,向社会展示活动成果和农垦人的精神风貌,发挥农垦精神的感召作用和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农业农村厅会同省总工会制发参赛方案,组织指导督促实施。市农业农村局会同总工会组织本垦区劳动竞赛工作。市县农业农村局、总工会会同参赛农场择优确定参赛主体,指导做好地块落实、技术模式、田间管理、防灾减灾和病虫防控等工作。参赛农场集中力量抓好高产创建,建立活动档案,做好工作记录,确保劳动竞赛活动取得实效。建立和完善省级统筹、市县推动、农场落实的纵向工作机制,以及农垦、种植业、农技、油菜办等部门横向沟通联络工作机制。
(二)强化技术保障。省农业农村厅将组织省级专家开展现场技术指导、参加实收测产等工作。市县农业农村局要抽调负责种植业、农垦工作的业务骨干,会同参赛农场和科研机构成立专家组或团队,精细化开展技术指导服务,抓好苗情监测、田管指导、病虫防治、防灾减灾技术指导;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新产品、新装备;开展室内培训、现场观摩、线上指导等多种形式的培训,切实把技术、服务送到农户,落到田间地头。
(三)做好信息报送。市县农业农村局结合本地和农场实际,确定参加劳动竞赛的农场及主体名单,落实地块、作物、面积等相关信息,填写《单产提升劳动竞赛参与主体备案表》(附件2),于2024年7月31日前以市州为单位报送省农业农村厅、省总工会。作物收获后及时报送《单产提升劳动竞赛实收测产验收表》(附件3)以及活动总结(包括技术模式、工作经验、工作机制、工作成效)。
联系人:省农业农村厅农垦处 刘 斌 027-88864146
省总工会经济技术和劳动保护部
陈开国 027-88738072
附件:1.单产提升劳动竞赛参与主体名额分配表
2.单产提升劳动竞赛参与主体备案表
3.单产提升劳动竞赛实收测产验收表
附件1
单产提升劳动竞赛参赛主体名额分配表
序号 | 市 | 水稻 | 小麦 | 玉米 | 油菜 | ||||
单产提升农场(个) | 高产样板田(个) | 单产提升农场(个) | 高产样板田(个) | 单产提升农场(个) | 高产样板田(个) | 单产提升农场(个) | 高产样板田(个) | ||
合计 | 18 | 54 | 10 | 30 | 4 | 12 | 2 | 5 | |
1 | 武汉 | 1 | 3 | ||||||
2 | 襄阳 | 1 | 3 | 2 | 6 | 1 | 3 | ||
3 | 宜昌 | 1 | 3 | 1 | 3 | ||||
4 | 黄石 | 2 | 6 | ||||||
5 | 荆州 | 4 | 12 | 2 | 6 | 1 | 3 | 1 | 2 |
6 | 荆门 | 1 | 3 | 2 | 6 | 1 | 3 | 1 | 3 |
7 | 鄂州 | 1 | 3 | ||||||
8 | 孝感 | 1 | 3 | 1 | 3 | ||||
9 | 黄冈 | 2 | 6 | ||||||
10 | 咸宁 | 1 | 3 | ||||||
11 | 随州 | 1 | 3 | ||||||
12 | 天门 | 1 | 3 | ||||||
13 | 潜江 | 4 | 12 |
附件2
单产提升劳动竞赛参与主体备案表1
填报单位(盖章):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序号 | 竞赛类别 | 作物 | 参与主体 | 地点 | 面积 (亩) | 2024年预计收获时间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1 | ||||||||
2 | ||||||||
3 |
注:1.劳动竞赛类别是指高产样板田、单产提升农场。
2.作物主要包括水稻、小麦、玉米、油菜等作物。
3.参与主体注明农工、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国有农场等。
4.地点示例:**市**县(市、区)**镇(街道办事处、管理区或农场)**村。
单产提升劳动竞赛参赛主体备案表2
填报单位(盖章):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序号 | 服务带动规模主体名称 | 所在农场 | 主体类型 | 农机数量(台) | 作物 | 2023年为农场以外提供社会化服务面积(亩次) | 2023年为农场以外提供全程托管面积(亩次) | 服务地区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1 | ||||||||||
2 | ||||||||||
3 |
注:1.主体类型包括专业服务公司、国有农场、专业合作社等;
2.作物主要包括玉米、水稻、小麦、油菜等4类作物,多种作物需要都写上;
3.服务地区细化至乡镇级(垦区外);
4.2023年为农场以外提供服务面积中,全程托管按耕、种、管、收4次计算,环节托管中耕、种、管、收每个环节按1次计算;
附件3
单产提升劳动竞赛实收测产验收表
基 | 垦区名称 | 湖北垦区 | 参赛类别 | |
参与主体 | 作物类型 | |||
负责人 | 手机号 | |||
填报人 | 手机号 | |||
实收 测产 情况 | 参赛面积(亩) | 实收总产量 (公斤) | ||
实收单产 (公斤/亩) | 目标单产 (公斤/亩) | |||
验 | 1.验收组织单位及参与单位; 2.验收专家名单; 3.验收时间; 4.验收方法及步骤; 5.验收面积; 6.验收结果。 专家(签字) 年月日 | |||
审 | (市级农业农村部门公章) 年月日 |
注:1.按参与主体分别填表,一单位一表,一表一页。“亩”和“公斤”保留到小数点后1位。
2.本表审查意见须盖市级农业农村部门公章。
2024年湖北省生猪产能调控基地生产
劳动竞赛实施方案
按照《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全国农业职工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劳动和技能竞赛的通知》有关安排,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会同中国农林水利气象工会共同制定了《2024年全国农业职工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劳动和技能竞赛——全国生猪产能调控基地生产劳动竞赛实施方案》,经研究,省农业农村厅和省总工会共同作为湖北省竞赛活动的牵头单位,负责统筹协调本省区竞赛组织工作。为做好竞赛组织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竞赛由省农业农村厅、省总工会联合主办,省农业发展中心承办。设立湖北省生猪产能调控基地生产劳动竞赛组委会(以下简称全省竞赛组委会,名单见附件1),主要负责竞赛的组织领导、方案审定、指导监督和遴选推荐等;湖北省竞赛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省农业发展中心,承担竞赛方案起草、组织实施以及组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组建湖北省竞赛专家委员会,负责技术把关和评审工作。
二、竞赛内容
本次竞赛面向国家级生猪产能调控基地(省农业农村厅关于2024年度生猪产能调控基地名单的通告),包括生产效率、技术装备、职工素质和管理水平等内容。参赛基地应具备一定生产规模和管理水平,符合环境保护和质量安全管理有关要求,使用数字化或智能化信息系统进行日常生产管理,遵守我国土地利用、环境保护、动物疫病防控、投入品使用等规定,无违法违规记录。
三、竞赛安排
(一)宣传发动
开展生猪产能调控基地竞赛,是激发生猪生产企业职工内生动力,提高养猪企业生产效率和管理水平,确保生猪等重要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的重要举措。各地要大力宣传发动,鼓励符合条件的生猪企业积极参加竞赛活动,对照《全国生猪产能调控基地生产劳动竞赛考核赋分表》开展自评。
(二)市州推荐
各市、州农业农村(畜牧兽医)部门根据企业自评和现场核验结果,遴选确定推荐参赛基地。各市州推荐的参赛基地数量不得超过《市州参赛基地数量分配表》(见附件2)。
(三)材料报送
请各市州于2024年10月20日前将推荐材料以正式文件形式(一式三份)报送省农业发展中心畜牧业发展处,同时发送电子版。报送材料包括参赛基地推荐函和推荐名单(见附件3)、《全国生猪产能调控基地生产劳动竞赛申报书》(见附件4)、《全国生猪产能调控基地生产劳动竞赛考核赋分表》(见附件5)、《全国生猪产能调控基地生产劳动竞赛材料清单》(见附件6)及相关证明材料。
(四)省级评审
全省竞赛组委会组织专家对各市州的推荐材料进行集中技术评审,初步确定参赛基地的竞赛成绩和排名;同时,结合实际委托行业专家进行现场抽验,相关生猪产能调控参赛基地需按照专家组要求配合核验;根据技术评审和现场抽验情况进行综合评审,核定参赛基地的竞赛成绩和排名,遴选20名省级优秀生产基地,并向国家推荐2名国家级生猪产能调控基地。
四、竞赛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加强组织协调,形成工作合力,严格遴选标准,规范工作程序,认真组织推荐,确保竞赛活动健康有序进行。
(二)严格纪律要求。各地要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坚持勤俭办赛;要结合实际,加强对竞赛活动的指导管理,对参赛基地生产数据的真实性进行监督,确保公平公正。专家组要严格技术把关,确保评审质量。对生产数据弄虚作假的参赛基地一律取消参赛资格,并在全省范围内通报。
(三)注重总结宣传。各地要及时挖掘典型经验做法和先进事迹等,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宣传推广,积极展示竞赛成果和行业职工的精神风貌,激励生猪生产企业职工提升综合素质,引领湖北省生猪生产水平不断提高。鼓励参赛基地结合有关政策在企业内部开展奖励活动,对表现突出的部门和个人予以表扬。
六、联系方式
省农业发展中心畜牧业发展处
联系人:汪宝欢 柳长君
电 话:027-87274778
邮 箱:704076139@qq.com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雄楚大街69号
附件:1.湖北省生猪产能调控基地生产劳动竞赛组委会名单
2.参赛基地数量分配表
3.参赛基地推荐名单
4.全国生猪产能调控基地生产劳动竞赛申报书
5.全国生猪产能调控基地生产劳动竞赛考核赋分表
6.全国生猪产能调控基地生产劳动竞赛材料清单
附件1
湖北省生猪产能调控基地生产
劳动竞赛组委会名单
为做好竞赛组织工作,成立湖北省生猪产能调控基地生产劳动竞赛组委会,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省农业发展中心。
一、湖北省生猪产能调控基地生产劳动竞赛组委会
组 长:项克强 省农业发展中心主任、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
副组长:何年华 省农业农村厅二级巡视员、畜牧兽医处处长
易俊东 省农业发展中心副主任
成 员:詹广慧 省农业农村厅畜牧兽医处三级调研员
汪明阳 省农业发展中心畜牧业发展处处长
二、组委会办公室
主 任:易俊东(兼)
成 员:汪明阳、詹广慧、汪宝欢、柳长君
附件2
参赛基地数量分配表
序号 | 市州 | 数量(个) | 备注 |
1 | 武汉市 | 4 | |
2 | 黄石市 | 2 | |
3 | 十堰市 | 2 | |
4 | 宜昌市 | 3 | |
5 | 襄阳市 | 4 | |
6 | 鄂州市 | 1 | |
7 | 荆门市 | 2 | |
8 | 孝感市 | 3 | |
9 | 荆州市 | 3 | |
10 | 黄冈市 | 3 | |
11 | 咸宁市 | 2 | |
12 | 随州市 | 3 | |
13 | 恩施州 | 1 | |
14 | 仙桃市 | 1 | |
15 | 潜江市 | 1 | |
16 | 天门市 | 1 | |
17 | 神农架林区 | 1 | |
总计 | 37 |
注:1.各市州企业需按照数量分配表推荐参赛基地;
2.集团企业推荐的参赛基地需通过该基地所在地区统一申报。
附件3
参赛基地推荐名单
市州:
序号 | 参赛基地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备注 |
注:由集团企业推荐的参赛基地请在备注栏填写所属企业名称。
附件4
全国生猪产能调控基地生产劳动竞赛
申报书
参赛基地:(盖章)
生猪品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全国生猪产能调控基地生产劳动竞赛组委会制
2024年4月
填表说明
一、本表适用于全国生猪产能调控基地生产劳动竞赛的申报。
二、参赛基地名称应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一致。
三、本表一式三份,用A4纸双面打印,字迹清晰,不得随意涂改。
四、生猪品种:最多填写3个。
五、经济性质: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合资企业、股份制企业等。
参赛基地名称(盖章) | 参赛基地工会或其上级工会意见(盖章) | |||
畜牧兽医生产经营主体代码 |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
参赛基地地址 | 电子邮箱 | |||
获批国家级 生猪产能调控基地时间 | 经济性质 | |||
占地面积(㎡) | 注册资本(万元) | |||
总投资 (万元) | 固定资产投资 (万元) | |||
2023年总产值(万元) | 2023年盈余总额(万元) | |||
母猪存栏数量(头) | ||||
人员构成 | 总计人,其中畜牧兽医专业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人、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人、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等级人。 | |||
人均饲养母猪头 | 2024年1-10月PSY数量头 | |||
参赛基地 情况简介 | (包括企业概况、生产能力、科技创新、技术水平、工艺设备、疫病防控、投入品使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信息化管理等情况) | |||
参赛基地 情况简介 | ||||
县级农业 农村部门 审核意见 |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市级农业 农村部门 审核意见 |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省级农业 农村部门 审核意见 |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5
全国生猪产能调控基地生产劳动竞赛考核赋分表
一级指标及赋分 | 二级指标及赋分 | 自评得分 | 赋分指标 | 指标解释 | |
生产效率(60) | PSY(头) | 30 | 每头配种母猪年提供断奶仔猪数≥23头得10分,PSY每增加0.5头,加2分,最高加20分。 | 2024年1-10月PSY =2024.5.1-2024.10.31期间提供断奶仔猪头数/2024.1.1-2024.4.30配种母猪头数 | |
哺乳期成活率 | 20 | 哺乳期成活率(以活产仔数计算)≥93%得10分,每增加0.5个百分点,加1分,最高加10分。 | 哺乳期成活率 =(2024.5.1-10.31期间哺乳期育成仔猪数/头)/(2024.4.10-10.10期间产活仔数/头)×100% | ||
人均饲养 母猪(头) | 10 | 人均饲养母猪数≥150头得5分,每增加20头,加1分,最高加5分。 | 1.人均饲养母猪数 =期间月均母猪存栏数/期间母猪区月均用工数 2.统计时间为2024年5-10月;母猪区包括后备猪培育区、配种妊娠区和分娩舍;用工数指生产人员总数,不含管理人员和后勤人员。 | ||
技术装备(20) | 数字化 管理系统 | 10 | 1.场区实现网络和视频监控全覆盖、使用数字化中控管理系统得3分; 2.使用数字化精准饲喂系统得2分; 3.使用猪群信息采集与智能分析系统得3分; 4.使用猪舍环境自动控制系统得2分; | 1.生产管理设备与办公生活网络独立配置;数字化系统设备区域网络畅通,保障数据传输稳定; 2.通过智能料塔、精准饲喂器或其他设备采集发送用料量、采食量等数据,实现养殖全过程(至少包括妊娠和哺乳阶段)母猪个体精准饲喂,并实现群体管理; 3.使用智能耳标等电子标签和识读设备,采集发送猪个体身份、转群、免疫和出栏等数据; 4.猪舍环控设备自动控制,保障舒适环境。 | |
其他智能化 设备的使用 | 10 | 1.使用超声波仪器测膘和妊娠检查得2分; 2.使用智能化水耗、能耗监测设备得2分; 3.使用智能生物安全防控系统和设备得3分; 4.基于云平台中控管理系统得3分。 | 1.使用超声波仪器测膘和妊娠检查,评估母猪体况,并有相应完整记录; 2.配备智能水表电表,自动采集发送用水用电数据,监测场内能耗,以达到节能环保、降低成本目的; 3.配摄像头、安防报警设备、人员车辆进出智能识别、洗消烘等设备; 4.基于云平台进行数据管理与智能分析。 | ||
职工素质(10) | 专业技术 人员情况 | 4 | 专业技术人员占比≥50%得1分,每增加10个百分点加1分,最高加3分。 | 畜牧兽医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等级人数占总人数的比例。 | |
关键岗位人员在本岗位工作时间(年) | 6 | 关键岗位人员从事本职工作≥2年得2分,每增加1年加1分,最高加4分。 | 关键岗位指场长、配怀与分娩组长等。 | ||
管理水平(10) | 获得各类 奖励、专利数量(个) | 4 | 1.获得科技类奖励、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每获得1个奖励(专利)加1分,最高得2分; 2.获得市级及以上工人先锋号、先进班组、红旗班组等称号,每获得一个加1分,最高得2分。 | 1.获得农业科技推广奖、丰收奖、科技进步奖等厅局级及以上科技类奖励和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等。 2.获得全国总工会及各地方工会颁发的工人先锋号、先进班组、红旗班组等称号。 | |
定期安全隐患排查情况、 应急预案制定情况 | 4 | 1.定期开展隐患排查并建立台账得2分,否则不得分; 2.制定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得1分,否则不得分; 3.定期开展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培训和实践活动得1分。 | 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安全生产检查台账完整、清晰;包括突发疫情、极端天气灾害、安全生产、卫生急救等预案;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和突发事件处理的有关培训。 | ||
制度建设 | 2 | 每制定一类制度得0.5分,最高得2分。 | 须为正式发布的生产、疫病防控、饲料营养、环保、班组团队建设、人员培训考核、人员职业健康等制度、标准和激励措施等。 |
附件6
全国生猪产能调控基地生产劳动竞赛材料清单
参赛基地名称:
序号 | 材料审核要求 | 符合打√ | 备注 | |
1 | 纸质申报书一式三份,其他证明材料1份(含电子版) | □ | ||
2 | 纸质申报书填写完整,与电子版内容一致 | □ | ||
3 |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审核意见及盖章 | □ | ||
4 | 省农业农村厅审核意见及盖章 | □ | ||
5 | 有效期内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 □ | ||
6 |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结果截图(包括附“基础信息”和“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 □ | ||
7 | 各项管理制度 | □ | ||
8 | 基地的设施设备、安全标识等实景照片或视频 | □ | ||
9 | 基地职工近6个月社保缴费记录(签字、盖章) | □ | ||
10 | 职工具备畜牧兽医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等级的相关证明 | □ | ||
11 | 基地所获得的科技成果、专利和工人先锋号等奖项的证明材料 | □ | ||
12 | 竞赛启动后连续6个月的配种批次分娩率、哺乳期成活率数据表(签字、盖章) | □ | ||
材料审核意见 | 审核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注:1.本清单内材料由参赛基地提供;
2.省农业农村厅负责审核,相符请在栏目“□”处打“√”,不符打“×”,需额外说明的事项可在备注栏填写,应确保申报材料完整、真实;
3.此表格正反面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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