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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高标准农田建设应对疫情指导意见

2020-03-15 14:24 厅农田建设管理处
索 引 号 011043305/2020-151862 发文日期 2020-03-15
发布机构 厅农田建设管理处 文    号
其他 效力状态 有效

复杂严峻的疫情防控形势严重影响了我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进程。当前,正值春季农田建设的关键时期,各地要严格落实分区分级差异化疫情防控措施,积极做好各项复工准备,制定《复工方案》、《复工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复工期间突发疫情事件应急预案》,做好防控机制、人员排查、设施物资、环境消杀、安全生产“五到位”。在征得市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做好疫情防控前提下,推进2019年度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进度。因地制宜优化施工方案,调整施工时序,合理顺延工期,不误农时、不扰农事。尽最大努力把疫情耽误的时间弥补回来,圆满完成年度建设任务,顺利迎接国务院大督查和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经组织相关专家研究提出应对疫情施工指导意见如下。

一、优化施工方案、科学制定施工进度计划

高标准农田建设包括田、土、水、路、林、电、技、管八个方面。与春耕生产时间上最紧密相关的是“田、土、水”,合理处理好土地平整与土壤改良、灌溉与排水工程建设是当前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关键问题。科学的施工方案和施工时序是促进施工进度的有力保障。各地要结合实际,优化施工方案,科学制定施工计划、调整施工时序、合理确定施工工期。以不误农时、不扰农事为目标,确保按农时要求交付土地平整和土壤改良田块,优先解决农田灌溉与排水的矛盾,尽力满足农田植保需求,努力改善田间交通条件。

1. 精准把握工程运行受益时间节点。

我省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特点总体上分为水稻种植区和旱作物种植区。水稻种植以中稻为主,4月下旬至5月上旬中稻开始浸种育秧,5月下旬至6月上旬开始泡田、移栽;旱作区主要以经济作物种植为主,涉及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如一个项目同时涉及水稻和旱作物种植区域,水稻种植区域,其灌溉排水渠(沟)及其配套建筑物、水源工程等的项目施工内容应在5月上中旬前完成,以确保灌溉排水系统按设计要求正常运行;旱作区则可根据作物种植计划和灌排特点实施土地平整、土壤改良和配套灌溉排水、田间道路等。各地应根据项目特点,在分析农事对建设内容完建投入使用的时间要求基础上,科学确定施工时序,合理安排工期,确保春耕生产顺利进行。

2. 合理安排施工时序。

(1)优先进行土地平整与土壤改良。土地平整应结合土壤改良进行施工,同时配套灌溉排水与田间建筑物、道路与生态保护设施,以不影响当地主要旱作物(玉米、豆类、油料类作物等)的农事活动为原则。对因特殊原因致工期不能保证配套灌溉排水与田间建筑物满足平整田块灌排时间要求的,应与受益单位共同商定应急解决措施。

(2)优先进行稻作区田间灌溉排水系统(主要是田间末级沟渠系统)的施工。主体上以修建完整的田间灌排渠系和改造建设输配水渠(管)道、排水沟(管)道为目标,同时配套相应的交叉建筑物,原则上应优先修建农渠(沟)和配套田间建筑物;如上级渠(沟)有整修任务,亦应同时开工建设,与田间沟渠系统同时完工,以确保在春耕育秧泡田能够通水使用。改造的田间灌溉排水系统交付使用时间不能满足农时要求的,应保证原有灌溉排水系统不受损坏、正常发挥功能;新建的田间灌溉排水系统完工投入运行时间不能满足农时要求的,应有保证在建灌溉排水工程安全度汛、度旱措施。施工活动以不影响田间农事活动、造成附加损失为原则。

(3)蓄水工程、泵站、骨干渠(沟)系统及其建筑物施工,有条件时,可与(2)同时进行,以满足春耕开始后的农田灌溉排水需求为原则。

(4)灌溉排水输配电配套工程施工,不能与(2)同时实施的,应在灌溉排水工程建设完成后尽快完成,以不影响农田灌溉排水工程运行需求为原则。

(5)高效节水灌溉系统施工,应根据灌溉对象及其农事活动,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工期。

(6)田间道路、机耕道路、田间防护林及生态保持体系施工可以穿插进行,以不干扰农活为原则。

二、优化施工工艺、缩短施工工期

1. 尽力缩短混凝土施工及养护时间。在保证招投标数量、质量和技术要求的前提下,应尽量采取降低现场操作、养护时间的工艺与技术,如对现浇混凝土采取混凝土预制件装配施工,特别是现浇农渠(沟),在渠坡稳定的情况下,可采取预制块拼装,也可考虑梯形、矩形或U型渠等预制件,以减少现场施工和养护时间。

2. 对具有一定高差的农田末级沟(渠)可采用管道替代渠道施工,力求将现场施工时间降到最短。

3. 对现场拼装设备可采用整体套件替代,例如,抽水机组、离心泵与潜水泵等。

三、强化责任落实、加强组织保障

1. 项目建设单位

(1)项目建设单位应将项目实施地点、方案及施工计划、场地等,提早与项目建设所在的村(组)进行衔接、落实,取得当地群众支持,提早解决好可能的施工阻力或障碍,确保施工单位按时进场,顺利施工。

(2)协调项目监理落实项目施工进度计划及施工工艺等技术问题。在项目开工前,提早督促监理向施工企业收集施工管理等各项现场方案、计划等。

(3)落实项目开工的场地及进场办法,提供管理机构办公场所及条件、项目建设的建筑材料、物资、机械等的储运场所;项目建设人员的生活保障等。

2. 监理单位

(1)项目监理单位及项目总监要充分掌握项目建设的内容、数量、质量及技术要求,根据当前疫情形势,督促项目施工企业调整施工方案和施工计划,在开工令前将调整的各项计划审核完毕,检查核实各项计划、物资、人员、机械等的落实措施和可操作性,形成文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2)实事求是、科学把握和组织以缩短工期为目的的、不影响工程数量和质量的施工工序、工艺的调整方案的审核、认可。会同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开辟施工变更审核快速通道。

(3)督促建设单位尽快落实施工场所的进场条件,如,临时场地占用、交通道路、生产管理及生活用房等。确保一旦开工令下达,施工单位能够顺利进场、按计划开工。

(4)加强安全督导。在赶工期加快施工进度的过程中,高度重视并时刻提醒施工企业及其现场施工人员注意工程安全和人身安全,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处置。

3.设计单位

为抢工期,尽力缩短现场施工时间,设计单位应在不影响原设计的基础上,科学调整项目的材料设备使用和施工方案,加强设计交底、技术指导和变更审核工作。要与施工企业及时对接,现场进行技术跟踪指导。施工过程中,就关键分部施工要主动上门服务,有针对性地进行技术指导。应积极响应建设单位和监理开辟的施工变更审核快速通道。

4. 施工企业

(1)按上述要求及时调整各项管理计划、施工计划和进度计划,落实物资采买渠道及进场人员安排。

(2)将所有的施工管理方案、各类计划形成文件,报送项目监理组织审核。

(3)因疫情调整施工进度,以缩短工期为目的的项目建设工艺、工序调整,应在招投标文件规定范围内进行,超出范围的应取得建设单位和监理认可,否则必须按项目招投标文件规定执行。

(4)落实安全责任。在保工程质量与进度的同时,要分级压实安全责任,确保施工安全。

四、做好疫情防控、加强施工安全管理

项目管理、监理和施工单位要严格遵守地方党委政府和疫情防控指挥部的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把高标准农田参建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要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应急管理部3月9日上午召开的进一步加强当前安全防范工作视频会议精神,深刻吸取福建泉州“3.7”坍塌事故教训,分析查找农田建设工程施工中的安全隐患,杜绝安全生产事故。

严格落实复工返岗人员管控要求。复工前,要做好高标准农田参建人员的排查摸底工作,加强施工人员管理,建立施工人员实名制管理体系,做好信息登记、健康监测工作,跨区人员、重点疫区人员要加强重点监测,对复工人员要强化宣传教育,帮助复工人员加强自身防护;要设立临时隔离观察室,备足红外线体温仪、口罩、消毒液、防护手套等防疫物资,加强工地工棚、机械、食堂等关键位置清洁消毒;要合理安排作业班组人员规模,做好关键场所消毒通风工作,尽可能减少人员聚集,坚决防范疫情风险。

严格落实项目区的疫情防控工作、安全生产工作项目经理主体责任和项目管理、监理单位的属地管理监督责任。要克服麻痹思想,做好项目区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巡查,抓好复工期间的疫情防控和施工安全工作。要加强与乡镇、村组疫情防控机构的联络和协作,建立联防联控机制,参建人员出现不明原因的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时,要及时报告当地疫情防控机构处置;要制定施工安全应急预案、加强施工安全检查,确保防疫安全、施工安全。

联系人:厅农田建设管理处马礼平

电话:027-88850125   15872415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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