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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业农村厅 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 推动建立长江流域渔政协助巡护队伍 的实施意见

2021-01-25 13:55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北省财政厅
索 引 号 011043305/2021-39962 发文日期 2021-01-25
发布机构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北省财政厅 文    号 鄂农发〔2021〕6号
农业、林业、水利 效力状态 有效

各市、州、相关县(市、区)农业农村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共抓长江大保护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着力提升湖北长江流域渔政执法监管能力,确保长江“十年禁渔令”落实落地,根据2020年12月24日省政府常务会议精神,依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推动建立长江流域渔政协助巡护队伍的意见》(农办长渔〔2020〕7号)文件要求,结合全省禁捕水域管理现状和协助巡护队伍配备实际情况,就推动建立我省长江流域渔政协助巡护队伍(以下简称协助巡护队伍),提出如下贯彻实施意见:

一、明确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湖北省长江流域禁捕退捕有关工作的通知》(鄂政办电〔2020〕22号)有关要求,适应常年禁捕的新形势新任务,创新执法监管机制,提升执法监管能力,建立专管与群管结合、人防与技防并重的保护管理新体系,确保实现“禁得了、稳得住、不反弹”的目标。

(二)目标任务。充分发挥退捕渔民熟悉水情渔情的优势,坚持把退捕渔民作为建设协助巡护队伍的重点,推动由“捕鱼人”向“护鱼人”转变,变“要我禁”为“我要禁”,组建规模适度、架构合理、职责清晰的协助巡护队伍,满足常年禁捕新形势新任务需要,切实加强渔政执法能力建设,确保长江禁渔取得扎实成效。

二、突出工作重点

(三)明确工作职责。协助巡护队伍是渔政执法管理的重要辅助力量,其职责主要包括协助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渔政执法监督管理机构开展执法巡查、保护巡护、法规宣传等工作,及时发现、报告和制止各种非法捕捞及其他破坏水生生物和渔业水域生态的违法行为。协助巡护队伍不具备执法资格,但在执法人员带领下,可协助对非法捕捞案件现场进行证据收集和临时处置,对涉案人员可进行初步问询检查。协助巡护人员应对所承担的工作负保密责任。

(四)合理确定规模。坚持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由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协商制定协助巡护队伍建设总体安排,有禁捕管理任务的市、县负责具体落实。科学确定配备标准,原则上按照长江、汉江干流5公里/人、83个保护区2万亩/人标准配备。禁捕任务重、岸线或保护区地形复杂的地方可适当放宽配备标准。

(五)规范录用程序。各地应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协助巡护人员招聘计划,明确文化程度、年龄、身体状况、工作技能等招聘条件,按照公正、公开、公平、透明原则,开展协助巡护人员招聘录用工作。渔业主管部门可在适当范围内对拟招聘的协助巡护人员进行公示公告,优先从退捕渔民中选聘,招录熟悉水情渔情且无非法捕捞记录的退捕渔民,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并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的,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

(六)保障待遇条件。各地要保障协助巡护人员待遇,人员工资应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提高巡护人员履职积极性,增强巡护队伍稳定性。在工作条件上,要按照“六个一”标准为协助巡护人员配齐装备条件,即一套衣服、一个喇叭、一个执法记录仪、一部对讲机、一辆交通工具、一份意外保险,让护渔员安全护渔、安心护渔。

(七)强化日常管理。各地可探索建立协助巡护人员激励、奖惩、考核、晋升等管理机制。按照“谁招聘、谁使用、谁管理”原则,加强岗前培训和在岗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渔业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珍稀濒危水生野生动物救护技能及协助巡护职责任务、工作纪律、职业道德等。岗前培训一般不少于3天,在岗培训一般每年不少于1天。

三、完善保障措施

(八)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把协助巡护队伍建设工作作为加强渔政执法监管能力、有效保障禁捕效果的重要举措,作为发挥退捕渔民特长、拓宽就业安置渠道的重要途径,结合地方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以市州为单位,每年3月10日前将协助巡护队伍建设情况统计表(见附件)报省农业农村厅。

(九)加强资金保障。各地要在统筹长江禁捕过渡期补助资金、渔业油补资金等用于协助巡护工作的基础上,加强经费保障,鼓励吸收社会资金发展壮大协助巡护队伍。经费由省、市(州)、县(市、区)统筹解决,省级按 1 万元/人·年标准补助给予转移支付支持。

(十)加强宣传引导。各地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创造性地开展协助巡护工作。注意收集提炼协助巡护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加强正面宣传,加深公众认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关爱长江、关注保护的良好氛围。

附件:协助巡护队伍建设情况统计表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北省财政厅      

2021年1月25日            

附件

协助巡护队伍建设情况统计表

盖章单位:

填表时间:

市州

县(市、区)

长江干流长度(公里)

汉江干流长度(公里)

保护区面积

(万亩)

上年度人员数量

年人均工资收入(万元)

本年度计划总数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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