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解读】湖北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2-2030年)政策解读
问:湖北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编制背景是什么
答:耕地是粮食安全的要害,粮食生产的命根子。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耕地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农田必须是良田”。为加强农田建设,确保重要农产品特别是粮食供给,农业农村部根据当前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面临的形势,提出了今后一个时期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总体要求和建设任务,编制了《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
按照湖北省“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的目标定位,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科学回答省委2021年农村工作会议提出的“四字之问”,努力实现我省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
对标对表《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有效衔接《“十四五”全国农业绿色发展规划》《湖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湖北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湖北省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中长期发展规划(2016—2030年)》和《湖北省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等相关规划,按照省委、省政府总体部署要求,特编制《湖北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2—2030年)》(简称《规划》)。
问:湖北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需要解释的几个重点问题是什么?
答:(一)关于规划的任务目标
全国规划提出2025年底我省应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面积4689万亩、2030年底累计建成5309万亩,没有提“十四五”“十五五”期间各新建多少面积。为确保各县市的规划任务可量化,我厅按照2020年建成3570万亩、2021年下达410万亩的现状基数,在《规划》文本中提出全省2022-2030年的规划任务为:2022-2025年,全省新建高标准农田面积709万亩(其中高效节水灌溉面积56万亩),改造提升面积474万亩。“十五五”期间,全省新建高标准农田面积620万亩(其中高效节水灌溉面积73万亩),改造提升面积790万亩。
(二)关于规划的任务分配
1.新建面积任务:向粮食主产县倾斜,优先在永久基本农田、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以下简称“两区”)内建设。综合考虑各地耕地建设潜力(占权重的40%)、粮食产量(占权重的30%)、永久基本农田面积(占权重的10%)、“两区”划定面积(占权重的10%)、地方需求(占权重的10%)共5个因素。
2.高效节水任务:在新建高标准农田任务内发展高效节水灌溉,主要考虑各县报送需求,以收集的需求数据作为分配基础。
3.改造提升任务:在2011-2018年已建成并上图入库的项目中开展改造提升。主要考虑上图入库的总面积(占权重的50%)、粮食产量(占权重的30%)、2011-2018年上图入库核定的改造提升底数(占权重的20%)共3个因素。
2022-2030年规划任务共涉及全省87个县(市、区)。根据分配结果,47个粮食主产县(市、区)共安排新建高标准农田面积1012.25万亩,其中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95.49万亩,改造提升面积1032.46万亩,分别占全省规划任务的76.17%、74.02%、81.68%,体现了以粮食主产区为主、保障粮食稳产增产的要求。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