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高质量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行动方案(2024-2026年)》政策解读
一、政策背景依据
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实施意见》相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省农业农村厅编制了《湖北省高质量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行动方案(2024-2026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并于2024年11月24日发布实施。
二、出台目的
为深入实施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促进粮食稳产增产,针对高标准农田建设过程中存在的建设重点不突出、全过程监管待加强等问题,通过制定《行动方案》,明确具体要求,进一步规范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工作,推动高标准农田建设提质增效。
三、主要内容
《行动方案》包括3个部分。
第一部分:建设内容。围绕粮食产能提升和现代农业发展要求,以“一平”(田块平整)、“两通”(通水通路)、“三提”(提升地力、产量、效益)为基本标准,把重点放在田内,突出田、土、水、路、电等5项建设内容,分别提出每项建设内容的相关标准。2024-2026年全省建设高标准农田850万亩以上,其中新建350万亩,改造提升500万亩,统筹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面积50万亩。到2026年底,全省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5000万亩。
第二部分:工作措施。共11项。一是明确重点建设区域。加大对产粮大县的支持力度,重点支持19个粮食产能提升重点县和江汉平原地区。二是加强项目储备管理。做好项目储备和审核管理,提出项目储备库的更新时限,项目入库的条件和要求以及入库项目每个单元集中连片的规模。三是强化项目全生命周期监管。重点对项目设计、招标投标方面提出要求。项目设计阶段要广泛征求项目区村组、农民、种粮大户、专业合作社等意见。按照工期和利于管理的要求合理划分标段,规范开展招标投标,严禁肢解发包、围标串标、出借资质、转包、违法分包。四是严格工程质量管控。严把各环节质量关,实行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对出现负面清单情形的参建单位和项目法人纳入“黑名单”管理。五是优化项目实施流程。对项目审批、财政投资评审、加快采购执行进度等工作环节提出具体要求。六是强化资金支持保障。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根据工程进度,及时申请资金拨付。县级财政部门要及时审核拨付资金。加强资金拨付审核监管,确保使用高效、公开透明,防止资金挪用。七是严格项目竣工验收。明确初步验收、竣工验收的时间要求,强调项目验收实行终身追究制,坚决防止走过场、虚假验收等行为发生。八是实行高标准农田特殊保护。已建成高标准农田应划入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对依法批准占用高标准农田的,按照“谁占用、谁补建”“先补后占”“建设面积不减少、建设标准不降低”原则,由建设用地单位负责补建。九是加强项目建后管护。要求及时办理工程产权移交,落实管护主体、管护责任,筹措管护经费。对规模化和分散经营地块的管护提出相关要求。十是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明确构建政府主导、群众参与的监管体系,引导村委会、农民群众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参与高标准农田的施工监管和竣工验收等,提高建设质量。 十一是探索“投建运管”一体化推进模式。先期选择6个县(市、区)开展高标准农田“投建运管”一体化推进试点,建立政府投入引导、企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的多元投入和运营管理机制,完善联农带农的利益联结机制。
第三部分:保障措施。强调严格落实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农业农村部门全面履行农田建设集中统一管理职责,联合相关部门统筹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建立任务落实机制、和群众参与监督机制,确保高标准农田建设成效。
2024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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