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支持肉牛奶牛生产稳定发展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政策背景依据
为防范肉牛奶牛基础产能过度下滑和脱贫养殖场(户)返贫风险,稳定行业主体发展信心,推动肉牛奶牛行业平稳健康发展,农业农村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市场监管总局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出台了《关于促进肉牛奶牛生产稳定发展的通知》(农牧发〔2024〕16 号),为细化落实国家文件,我省出台《关于支持肉牛奶牛生产稳定发展的通知》。
二、出台目的
受生产增加、进口扩大、消费不及预期等因素叠加,我国牛肉、牛奶市场价格自2023年1月以来持续走低,肉牛奶牛养殖发生较大范围亏损。肉牛、奶牛产业是我省畜牧业重要组成部分,产值约占畜牧业总产值的18%。自2023年以来,我省肉牛养殖已进入普遍亏损,出栏肉牛头均亏损约3000元;中小奶牛养殖场生产经营面临困难,养殖主体通过采取控制生产、减少规模的方式应对当前的亏损局面。对产业发展造成明显不利影响。出台《关于支持肉牛奶牛生产稳定发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可有效结合当前肉牛奶牛发展面临的严峻形势,针对肉牛奶牛基础产能过度下滑和脱贫养殖场(户)返贫风险,履行政府宏观调控职责,旨在为肉牛奶牛养殖场户纾困解难,稳定肉牛奶牛基础产能,有效促进产业发展。
三、目标任务
为稳定养殖场户从业信心,防范不利行情对产业的长期影响,防止肉牛、奶牛基础产能过度下滑。因肉牛生产周期比生猪更长,如果基础产能大幅下降,恢复起来至少需要5年左右时间。防范因价格持续低迷导致脱贫养殖场(户)收益大幅减少,甚至造成返贫的风险。
四、重要举措
一是优化现有项目资金的奖补方向。充分用好中央财政资金中肉牛肉羊增量提质、粮改饲、秸秆综合利用等项目,从增加肉牛出栏数向提高母牛基础产能转变,将肉牛肉羊增量提质、粮改饲、秸秆综合利用等项目支持方向优化为产犊母牛补助,对收贮、加工、利用农作物秸秆与优质饲草给予补助。利用动物防疫资金加强对布病等重点疫病的监测和净化工作的支持;利用部分生猪及禽蛋产业链资金支持牛羊产业化联合体发展。二是新增奖补政策。从省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中安排支持肉牛种业基地建设、肉牛奶牛场无疫小区和疫病净化场创建,支持肉牛屠宰加工全产业链建设。三是强化金融保险政策支持。2025年将肉牛、奶牛规模场纳入贷款贴息范围。在落实奶牛养殖保险的基础上,将肉牛养殖、基础母牛养殖保险纳入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支持范围。进一步强化对肉牛奶牛养殖场(户)的信贷支持。四是落实脱贫户精准帮扶。统筹用好衔接资金,落实肉牛奶牛脱贫养殖户补助和脱贫地区肉牛奶牛帮扶产业项目。五是新增消费拉动措施。鼓励产业链延伸至消费端,鼓励加大牧旅融合、消费券、学生奶的推广力度,以消费拉动促进产业发展。
五、主要内容
《通知》内容包括稳定基础产能、优质饲草料供应、脱贫户精准帮扶、规模牛场贷款贴息、肉牛养殖保险、金融信贷支持、疫病防控和技术指导、屠宰加工一体化、品牌培育和产业融合、宣传引导扩大消费等10个方面的一揽子政策措施,旨在减少市场波动对肉牛奶牛行业的负面影响,促进产业健康发展。概括起来,重点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稳定产业基础。基础产能方面,支持肉牛肉羊增量提质项目县补助产犊母牛,支持肉牛核心育种场稳定核心种群数量,确保基础产能稳定。饲草料供应方面,支持粮改饲和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加强饲草料收储体系建设,促进养殖节本增效。疫病防控方面,加强布病、血吸虫病等重点疫病防治,加强技术服务,指导养殖场户提高饲养管理水平和生物安全防防水平。
二是强化保障措施。落实精准帮扶保障,对符合条件的肉牛奶牛脱贫养殖户予以补助,谋划实施好脱贫地区肉牛奶牛帮扶产业项目;落实保险保障,将肉牛和基础母牛养殖保险纳入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支持范围;落实金融信贷保障,将肉牛、奶牛规模场纳入新型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支持范围,稳定养殖场户信心。
三是推动一体化发展。奶业方面,继续支持奶业新型经营主体建设,推动养殖加工一体化发展,规范复原乳添加和标识管理,促进鲜奶加工消费。肉牛方面,推动肉牛集中屠宰,支持屠宰加工一体化发展,2025-2027年,对新建年屠宰1万头以上的肉牛屠宰场可给予一次性奖补。
四是加强产业融合。鼓励市州牵头开展品牌建设,培育地方特色产品,择优打造省级区域公用品牌。鼓励龙头企业充分发挥示范引领和联农带农作用,2025年在生猪、家禽和禽蛋两条畜牧产业链奖补资金中安排支持牛羊等草食畜牧业产业化联合体项目。鼓励地方开发牧旅融合项目,推进畜牧业与餐饮、文旅、研学等产业融合。
五是引导扩大消费。鼓励加强媒体宣传,促进产销衔接,结合商务部门促消费政策,扩大鲜肉、鲜奶消费。落实“学生饮用奶”进校园行动,培育学生饮奶习惯,拉动消费潜力。
六、涉及范围
省内从事肉牛、奶牛养殖的生产经营主体
七、执行标准
每个项目执行标准需参照具体文件通知。
相关附件:





鄂公网安备4201060200069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