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动县级分拨中心提档升级 巩固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成果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21】29号)要求,落实省政府2026年政府工作报告对加快农村寄递物流县级分拨中心提档升级工作的部署安排,依托农村寄递物流服务体系促进农产品上行。结合我省实际,省农业农村厅组织制定了《关于推动县级分拨中心提档升级 巩固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成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并于2026年6月发布实施。
二、出台目的
为进一步做好全省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工作,推动“快递进村”高质量发展、可持续运营,通过制定《通知》并组织实施,进一步打通消费品下乡进村和农产品出村进城双向流通渠道,推动农村商贸流通体系化,助力乡村振兴。
三、涉及范围
此次制定的《通知》覆盖全省各市州县农业农村局、邮政管理局(邮政快递业主管部门)、交通运输局、邮政分公司,通过推动县级分拨中心提档升级、巩固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成果、促进农产品上行和农民增收,推动全省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工作进一步提升。
四、主要内容
《通知》共四个方面10条具体举措,包括加快推动县级分拨中心提档升级、巩固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成果、促进农村寄递物流与电商协同发展、加强组织保障四个部分。
(一)加快推动县级分拨中心提档升级方面。一是坚持资源整合、共建共享、安全高效的原则,围绕服务和支撑农业供应链建设。二是围绕设施标准化、运营集约化、分拣智能化、服务规范化、监管数智化等五大方面,提出县级分拨中心提档升级行业参考标准。三是加强县级分拨中心配套设施建设,提升县域冷链物流综合承载能力。
(二)巩固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成果方面。一是通过提升综合服务能力,强化运营维护管理,拓展多元服务功能,防范系统回退风险,强化邮政兜底服务稳固村级网点运维。二是持续推进多元合作,推动客货邮融合发展,积极推广无人配送,降低农村寄递物流综合成本。三是切实规范农村快递市场运行秩序,加强快递服务地域范围源头管理,做好申诉、信访及舆情响应工作,从严抓实行业监管。
(三)促进农村寄递物流与电商协同发展方面。一是以打造线上销售新平台,拓展线下销售主阵地,拓宽农产品上行渠道。二是以提升服务便捷性和精准度,强化寄递服务质效。三是以健全培育体系,筑牢品质根基,推动双向赋能,加强农产品品牌赋能。
(四)强化组织保障方面。一是强化政策支撑,延用相关文件政策,继续支持农村寄递物流工作。二是加大扶持力度,探索开发农村寄递物流村级服务网点公益岗位。三是积极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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