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农产品品牌建设三年行动方案 (2026-2028年)政策解读
近日,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印发《湖北省农产品品牌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6—2028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农产品品牌是现代农业的“金名片”,是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更是推动乡村振兴、促进农民增收的关键抓手。2024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时强调,要走好科技之路、质量之路、品牌之路,为湖北农产品品牌建设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近年来,湖北农产品品牌实力跃上新台阶。全省聚力打造九个省级区域公用品牌,先后出台实施“虾十条”“鳝七条”“米九条”等系列品牌支持政策,着力构建“省级重点品牌+市县特色品牌+企业产品品牌”三位一体品牌矩阵,品牌有效整合,品牌价值持续提升,品牌影响力、竞争力和美誉度不断增强。2025年,全省省级重点品牌综合产值达3212亿元,湖北省有效期内“三品一标”产品总数达3984个,总体规模位居全国前列。
2025年6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打造10个省级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100个市县级区域公用品牌、100个优质企业品牌的总体目标,形成覆盖省市县和企业的品牌矩阵。2025年12月,全省农产品品牌建设现场推进会在随州召开,会议要求要进一步健全品牌推进机制,要像抓产业链一样,明确三年抓的工作重点及目标。2026年湖北省政府工作报告强调,聚焦“增效益”,因地制宜发展乡村产业,从种质、品牌和科技三方面发力,推动农业增效益、农村增活力、农民增收入。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迫切需要制定一个三年行动方案,将《指导意见》确定的目标任务进一步细化实化,推动全省农产品品牌建设再上新台阶。
二、出台依据
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部门《促进农产品消费实施方案》,农业农村部《农业品牌精品培育计划(2022—2025年)》,农业农村部《农业生产“三品一标”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新时代推进品牌建设的指导意见,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的指导意见等。
三、主要内容
《湖北省农产品品牌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6—2028年)(送审稿)》共分为工作目标、分层分类培育品牌、筑牢品牌品质根基、延伸品牌价值链条、强化品牌宣传推广、强化政策支持保障六个部分。
一是总体要求。明确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原则,持续扩大“鱼米之乡 荆楚优品”在全国的知名度。重点对省级重点品牌综合产值、综合产值过50亿元的市县特色品牌、年主营业务收入过10亿元的龙头企业三个指标明确三年量化目标。
二是分层分类培育品牌。重点以品牌矩阵提质为核心,围绕做强省级重点品牌、做优市县特色品牌、做大企业产品品牌,推动品牌分层分类培育走深走实,形成上下联动、协同发力的品牌发展格局。
三是筑牢品牌品质根基。以种业筑基、标准引领、溯源护牌为抓手,强化科技赋能、严格质量管控、完善标准体系,全方位夯实品牌品质基础,筑牢品牌信誉屏障。
四是延伸品牌价值链条。以产业提能、业态融合为路径,做好“土特产”文章、加快融合发展、畅通流通渠道,推进产业强链延链,促进品牌与产业双向赋能。
五是强化品牌宣传推广。以全域营销为抓手,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宣传推广体系,讲好品牌故事,拓宽市场空间,提升湖北农产品品牌的全国影响力和国际知名度。
六是强化政策支持保障。以要素保障聚力为支撑,完善工作推进机制,强化政策扶持与品牌保护,加强评估监测,为品牌建设提供全方位保障,推动各项举措落地见效。
相关附件:





鄂公网安备4201060200069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