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要求 加强资金使用管理 加快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兑付
湖北日报讯,为进一步做好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落实工作,加快政策实施进度和资金兑付进度,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要求各地加快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兑付进度,确保补贴及时足额兑付到位。
开展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利用超长期国债资金实施农机报废更新是党中央重要强农惠农政策,既是着眼未来发展现代农业、建设农业强省的长远大计,也是立足当前促进农机装备迭代升级、刺激消费、拉动内需的关键举措。中央已将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情况纳入对省级党委和政府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我省比照中央考核要求,将补贴资金实施进度、兑付进度作为对市县党委和政府责任制考核的重要指标,要求各地必须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到位,严禁以任何形式挤占、截留、挪用补贴资金。
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要求,县级农业农村、财政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严格按照农财两部通知明确的补贴申请限时办理要求,加快农机购置与应用、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申请使用和结算兑付进度。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加快补贴申请受理、资料审核、机具核验和公示等工作,财政部门统筹做好资金保障,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简化资金审批流程,增加资金结算批次,加快补贴资金兑付。各地要加大补贴政策宣传力度,特别是今年国家出台的利用超长期国债资金开展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做好政策解释,稳定购机者预期,着力提升政策知晓度和实施透明度,保障广大农民群众和农机企业的知情权、监督权。
同时,各地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风险防控,落实异常情形主动报告制度。认真开展补贴机具核验,加强补贴资金兑付后抽查工作,确保补贴资金安全。对违法违规行为,要认真核实查处,保持“零容忍”高压态势,从严整治违法违规行为,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予以查处,维护政策实施良好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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