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发布主要农作物品种撤销审定的通告
| 索 引 号 | 011043305/2025-42044 | 发文日期 | 2025-12-11 |
|---|---|---|---|
| 发布机构 |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 | 文 号 | 鄂农通告〔2025)14号 |
| 分 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效力状态 | 有效 |
各市、州、县农业农村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有关规定,经第七届湖北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第一次主任委员会会议审核,决定撤销湖北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审定的99个水稻、小麦、玉米、棉花、大豆品种,现予通告。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上述品种种子停止生产;自通告发布满一年起,上述品种种子停止推广、销售。
附件:湖北省主要农作物撤销审定品种目录(第二批)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
2025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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