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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农村产权抵(质)押贷款试点办法》 政策解读

《湖北省农村产权抵(质)押贷款试点办法》 政策解读

2025-10-13 22:55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
政策解读

《湖北省农村产权抵(质)押贷款试点办法》

政策解读

一、政策出台背景

长期以来,农村大量资产资源无法成为金融机构认可的有效抵押物,制约了农村产权抵质押融资发展。为完善农村抵质押物功能,拓展三农融资渠道,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要求遵循现代金融规律、市场运行规律和乡村发展规律,围绕破解农村产权确权、估值、处置等难点问题,加快构建确权颁证、价值评估、抵押登记、交易流转、风险处置全链条服务体系。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我厅联合财政、自然资源、水利等8个部门出台试点办法》,在省级层面上填补了农村产权确权、估值、处置环节的政策空白,为推动农业现代化和乡村全面振兴注入更多金融活水。

二、主要内容

试点办法四十一,包括总则、资产确权、价值评估、抵(质)押登记、抵(质)押物处置、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风险防控、组织实施八个部分。

总则。界定了《试点办法》的法理依据及农村产权等基本概念内容。

(二)资产确权。明确了不动产、动产及其他权利类农村资产权益办理确权登记的管理部门、登记机构和相关流程。

(三)价值评估。推动分类建立农村产权价值评估指导标准,规范价值评估指标体系及评估流程。

(四)抵(质)押登记。分类明确了办理农村产权抵(质)押登记、变更、注销等业务的机构及相应流程。

(五)抵(质)押物处置。强化农村产权交易平台的挂牌交易功能,推动抵(质)押物进场交易。强化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变价收储功能,推动抵(质)押物协议流转。强化其他收储机构的引导培育,推动抵(质)押物处置市场化。

(六)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创新产品和服务,为农民个人及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提供利率优惠、额度宽松、条件便利的抵(质)押贷款。

(七)风险防控。提出了促进银保联动、深化政银担合作,鼓励制定专项贴息政策并对收储机构给予奖补支持,设立风险提示阈值等风险防控措施。

(八)组织实施。立多部门联动的工作协调机制20252026年,选择农村产权改革基础较好、意愿较强的部分市(州)、县(市、区)开展试点,2027年全省推开实施。

三、政策亮点

(一)以确权为起点,实现能确尽确,应登尽登。坚持物权法定、自愿申请、据实登记的原则,厘清确权责任主体,分类构建规范统一的农村资产权益审核、登记体系,填补动产确权空白。

(二)以评估为基础,实现科学评估,规范交易。分类制定科学合理的评估标准,建立全省统一的评估规范,依托武汉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完善市场定价机制,形成动态更新、公允合理的资产估值。

(三)以处置为重点,实现能售则售,不售则储。着力拓展抵质押物处置渠道,发挥武汉农交所平台功能,强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购抵质押资产权益,鼓励专业化农村资产权益经营机构开展市场化收购储备,综合运用挂牌交易、变价出售和协议收储等方式,有效实现抵质押物的市场化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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