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农村信用贷款改革试验方案(2025-2027年)》政策解读
一、政策出台背景
2025年,作为债权融资改革创新的重要内容,在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下,省农业农村厅会同相关部门、各市县及相关金融机构全面启动了农民个人信用价值和农村资产信用价值贷款改革试点。为深入总结试点工作取得的成效、经验与不足,更好地推进改革工作,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我厅联合省地方金融管理局、省财政厅、省数据局、人行湖北省分行、湖北金融监管局等部门印发了《试验方案》,进一步深化农村信用贷款改革,依托数据增信和财政增信,充分挖掘农民个人和农村资产信用价值,不断提高广大农民和农业经营主体获得信贷支持的便利性和可得性,满足其多层次、多样化的融资需求。
二、主要内容
《试验方案》按照2025年全面夯基、2026年重点突破、2027年整体提升的总体目标,从五个方面提出改革重点任务。一是提升政策普惠性,实现受益范围新突破。不断提高政策覆盖深度,拓展受益群体。推动银行机构均衡服务资源,加大支持小微力度。鼓励银行机构延伸服务触角,提高触达率。二是提升产品适配性,实现场景服务新突破。差异化开发信贷产品,满足不同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需求;灵活设置贷款期限,匹配季节性用款需求;健全弹性还款机制,缓解资金周转压力。三是提升工作均衡性,实现统筹发展新突破。强化工作调度,实现改革进程可监测、可调度。加强综合研判,分类制定差异化推进措施,实现区域协调、机构协同、一体推进。四是提升改革协同性,实现融合共享新突破。加强数据共享协同,提高政务数据归集的完整性。加强资源统筹整合,提升改革一体推进的综合效能。建立快速响应机制,推动基层反馈问题一站式解决。五是提升整体安全性,实现风险防控新突破。推动建设可信数据空间,落实风险补偿政策,强化平台预警监测功能,确保数据风险、信用风险、运营风险可防可控。
三、政策亮点
(一)创新了数据增信、财政增信双轮驱动的新模式。按照“应归尽归、应享尽享”的原则,推动政府职能部门、金融监管部门、数据管理机构建立跨部门数据共享机制。统一共享目录、数据标准和归集口径,整合政务、产业等多维度数据,构建评价模型,量化数据信用,达到银行授信标准。坚持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衔接,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功能,设立风险补偿资金池,建立政银风险分担机制,以财政增信为支撑,叠加数据增信模型,实现了农村信用贷款模式创新。
(二)拓展了强农惠农富农支持方式优化的新渠道。改变长期以来主要依靠财政投入支持农业农村发展的格局,统筹重组“投、补、贷、保”农业支持政策体系,创新优化农业信贷政策工具,引导金融资源持续投向乡村振兴领域,支持方式由财政资金“单打独斗”转变为财政、信贷资源双向联动,形成财政资金做引导,撬动金融资源协同支农新格局。
(三)搭建了刻画农村信用价值的新平台。按照“银行能认可、数据可获得、农户可接受”的标准,构建贴合农业农村实际、符合银行风控要求的信用评价模型。围绕真实身份、真实需求、真实还款能力三个方面,整合涉农主体多维度信用数据,精准刻画信用水平,有效破除了银行与农户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障碍,让农村信用贷款运行平台成为推动农村信用资源融资转化的新载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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