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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认定湖北省2018年第五批无公害农产品的通知

2019-01-10 14:47 省绿办

鄂农函〔201843

 

有关市、州、县(区)农业局(委):

1227日,我厅按照《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与《无公害农产品认定暂行办法》的规定,组织有关专家,召开了全省2018年第五批无公害农产品(第三批种植业产品)评审会。武汉市黄陂区梁港贡米种植专业合作社等企业(专业合作社)申报的127个无公害农产品通过了评审。经湖北省无公害农产品认定委员会批准,认定武汉市黄陂区梁港贡米种植专业合作社61个基地的127个农产品(总第5批)为无公害农产品,并颁发《湖北省无公害农产品证书》。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

20181229

湖北省2018年第五批无公害农产品认定目录.xls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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