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求意见通知】关于征求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档次和补贴额调整意见的通知
索引号 | 011043305/2020-151744 | 发文日期 | 2020-02-15 |
---|---|---|---|
发布机构 |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 | 文号 | 无 |
分 类 | 其他 | 效力状态 | 有效 |
各市、州、县(区)农业农村(农机)局(中心),省农机安全监理(推广)总站、省农机鉴定站:
为贯彻落实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调整完善农机购置补贴范围”要求,进一步优化我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档次和补贴额,更好地发挥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支持引导作用,助力春耕生产和推动农机化向全程全面高质高效转型升级,现就我省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档次和补贴额调整等征求意见,并就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调整补贴范围
根据农业农村部总体要求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三农”工作的有关部署,请各地结合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情况,在2018-2020年全国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2019修订,15大类41个小类146个品目)内,研究提出拟新增机具品目的意见建议。
二、优化机具档次
根据各档次内相关产品、主体结构和主要功能,在现有鉴定大纲范围内,针对分档参数和区间的设置提出意见建议。
三、调整补贴额
根据各地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中发现的实际问题,突出问题导向,进行利弊分析和风险防控分析,针对各档次补贴额测算比例等提出意见建议。
四、有关要求
(一)广泛征求意见。请各地农业(农机)部门广泛征求相关单位、农机企业、经销商、购机户以及农机(业)合作社等各相关主体的意见,确保意见的广泛性、代表性。
(二)审核补贴资质。拟增加的机具品目能够被现行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大纲涵盖,品目内产品获得推广鉴定证书。
(三)报送材料要求。请各市、各有关单位就拟新增机具品目等撰写分析报告(参考格式见附件1),认真填写《农机购置补贴机具品目调整分析表》(见附件2)和《农机购置补贴机具分类分档调整分析表》(见附件3),加盖单位公章,于3月25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报至省农业农村厅农机化管理处。联系电话:027-87664856,邮箱:hbsnjj8@163.com。
附件:1.农机购置补贴新增机具品目分析报告
2.农机购置补贴机具品目调整分析表
3.农机购置补贴机具分类分档调整分析表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2月15日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