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2023年播种机质量调查情况的通报
索引号 | 011043305/2024-00153 | 发文日期 | 2023-12-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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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 文号 | 鄂农办函〔2023〕200号 |
分 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效力状态 | 有效 |
各市、州、县农业农村局,各有关农机企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和《农业机械质量调查办法》(农业部令第69号),结合我省农业机械使用情况和农业生产实际,2023年我厅组织对部分在用播种机进行了质量调查,现将调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调查范围为襄阳市樊城区、襄州区、宜城市、枣阳市、洪湖市、枝江市、荆门市掇刀区、天门市等8个县(市、区)。调查产品从2020-2021年销售、享受农机购置补贴且使用满一个作业季节的播种机中选取,共调查了11家企业生产的11个型号106个产品。调查采取用户满意度评价的方法进行,由用户对其使用的播种机安全性、可靠性、适用性以及售后服务状况(以下简称“三性一状况”)4项内容进行满意度评价。调查人员通过现场询问、查验、取证后,按评价方法计算得出相应型号产品“三性一状况”的单项满意度和综合满意度评价分值。
二、调查结果
调查结果显示,用户对播种机总体满意度评价得分为85.94分,属于“满意”档次。对“三性一状况”中单项满意度平均得分分别为:安全性84.07分、可靠性89.53分、适用性84.77分、售后服务状况85.60分,均属于“满意”档次,表明用户对产品质量总体认可(详见附件)。
三、发现的问题
从调查情况看,播种机能够满足我省农业生产实际需要,但也存在一些需要重视的问题。
(一)安全性方面。在安全标识方面,主要表现为链轮传动机构部位安全标识缺失,在驾驶员可视的明显位置,未见“注意”及“播种时不可倒退”标识,整机宽度大于2.1米时未配置示廓反射器。在安全防护方面,部分传动轴、链条处防护罩拆卸或脱落,种(肥)箱盖开启时无固定装置,部分机具的排肥器、排种器有改装现象。
(二)可靠性方面。故障主要是开沟器连接处脱焊,排肥器炸裂、损坏,防缠辊损坏,镇压轮内轴断裂等。
(三)适用性方面。部分用户认为机具设计过重,不便于转弯和行走,对堵塞情况评价“一般”,部分用户反映存在缠草问题。
(四)售后服务方面。部分企业未兑现服务承诺,配件供应不及时,未进行售后回访。
四、原因分析
针对存在的问题,经调查分析,主要原因:
(一)安全性方面。企业贯彻安全标准不力,安全标志、防护装置制作和加施质量不高。安全标识本身材质或背胶质量较差、固定方式不可靠或粘贴在易磨损部位等造成标识脱落,防护装置材质低劣,在使用过程中自行掉落。用户自身缺乏安全常识,存在自行拆卸、改装行为。
(二)可靠性方面。部分企业对产品外购外协零部件质量把关不严,焊接件易松动、掉落,镇压轮易脱落,螺杆强度不够,肥箱锈蚀等,造成机具状态差。
(三)适用性方面。部分产品设计未充分考虑不同地区作业条件和农艺要求,产品通过性差、易堵塞等。企业对机手的培训不够重视,造成机手驾驶操作与维护调校技能不足。
(四)售后服务方面。部分企业服务意识淡薄,忽视对产品售后服务的保障,对三包服务人员培训不到位、三包配件供应不足。
针对此次质量调查中发现的问题,省农机鉴定站向所涉及的生产企业发送一对一整改通知。生产企业要按照整改要求,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整改,整改期为2个月。企业收到整改通知后拒不整改或逾期达不到整改要求的,农机鉴定机构将按照有关规定注销该产品的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
附件:播种机调查结果满意指数表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3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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