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湖北省打通农村寄递物流 “最后一公里”和“最初一公里”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 01104368X/2023-46729 | 发文日期 | 2023-03-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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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原省乡村振兴局 | 文 号 | 鄂乡振发〔2023〕3号 |
分 类 | 扶贫 | 效力状态 | 有效 |
各市、州、县乡村振兴局、发改委(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供销社、邮政管理局(中心):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21〕29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21〕59号)精神,加快全省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省乡村振兴局、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供销合作总社、省邮政管理局联合制定了《湖北省打通农村寄递物流“最后一公里”和“最初一公里”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湖北省乡村振兴局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交通运输厅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湖北省商务厅
湖北省供销合作总社 湖北省邮政管理局
2023年3月9日
湖北省打通农村寄递物流“最后一公里”
和“最初一公里”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21〕29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21〕59号)精神,总结推广打通农村寄递物流“最后一公里”和“最初一公里”试点工作经验做法,全面推进全省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定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北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部署,加快构建开放惠民、集约共享、安全高效、双向畅通的县乡村三级农村寄递物流服务体系,到2023年底前实现村级网点全覆盖,进一步畅通消费品下乡进村、农产品出村进城的双向流通渠道,做到农村群众快递收件、寄件不出村,更好满足农村生产生活需求,促进农村消费升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为我省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提供有力支撑。
二、重点任务
加快试点成果的转化应用,在体系节点建设、资源统筹整合、共享配送渠道等方面积极复制推广12个试点地区的经验做法,按照“政府引导、市场主导、企业主体、成果共享”的运营模式,强化政策供给,突出资源整合,推广执行《湖北省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指引(试行)》,着力打通农村寄递物流堵点、痛点、难点,确保农产品运得出、消费品进得去,提升农村寄递物流供给能力,增强农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一)实现村级网点全覆盖。突出“一点多能”,积极发挥村级党员群众服务中心惠民便民功能,依托集体闲置用房、商超便利店、邮政公司村级综合便民服务点、农村电商服务站、供销村级综合服务社等场所,按照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的原则,通过选址新建、旧址改造、多站合一等方式,确保每个行政村有1个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网点,负责村级快件的揽收、投递业务。
(二)建设乡镇综合服务站。按照资源共用、成本共摊、利益共享的原则,统筹整合邮政公司乡镇网点和快递企业乡镇代理点,充分利用乡镇客运站、供销社乡镇综合超市,每个乡镇新建或改建1个乡镇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加强共配信息化系统的应用,推动到村快件集中处理中转、统一仓储配送。
(三)打造县级共配中心。聚焦“强县工程”建设,在有效整合县域邮件快件处理场地、客运站、货运站、电商仓储场地、供销合作社仓储物流设施等优势资源,打造集集散分拣、物流配送、仓储冷链、安全检查、数据统计等功能于一体的寄递公共配送中心,着力提升县城综合承载能力和寄递物流服务水平。
(四)推动资源统筹整合。坚持系统观念,强化现有寄递物流资源统筹整合,推动快递企业节点共建、渠道共用、信息共享,打破行业壁垒。选准县级共配中心整合运营模式,坚持市场化运作原则,通过公平竞争的方式,引导由邮政公司或一家龙头快递企业牵头,与多家快递企业以协议形式组成运营联盟,由牵头企业统一负责农村快递上行、下行;或者由多家邮政快递企业以合资入股形式,组建新的运营企业,由其统一负责农村快递上行、下行,有效降低县域寄递物流成本。鼓励各地将邮政快递资源整合模式与供销“互联网+第四方物流”集采集配模式有效结合起来。
(五)优化末端配送渠道。加快推广农村寄递物流共同配送模式,优化末端配送渠道和线路,推动寄递物流往村覆盖、向户延伸,让群众在家门口实现取件、寄件,在农村享受到现代生活条件。引导县级共配中心按村级网点对快件进行分拣,大力推广“县级直投到村”的配送方式。充分利用农村邮路汽车化、农村客运班车代运、电商、供销、农资、商贸流通等平台资源,合理规划县乡运输线路,打造乡镇辖区内配送微循环,提高快递进村的频次和时效。
(六)加强规范化建设。突出标准化、规范化在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中基础性、引领性作用,推动基础设施、服务作业、仓储冷链、物流信息等标准化建设,统一标识标牌、统一设施设备、统一服务规范、统一信息系统。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严禁在派件时向群众收取任何费用,加大对未按约定地址投递、恶意损坏或拆封调换物品等违规违法行为查处力度。
(七)助力农产品出村进城。充分运用快递下行渠道,推广“快递+电商+农特产品+农户”发展模式,助推农特产品出村进城,加快培育壮大地方特色农业产业。针对季节性强、保鲜期短等特征的农特产品,引导寄递企业结合自身优势,加大揽收运输频次,提供定制化寄递服务,提高农产品寄递时效,满足农特产品寄递需求,促进寄递物流与产业发展深度融合。
四、政策支持
各地要针对当前农村寄递覆盖面积广、业务规模小、运营成本高的实际,聚焦关键环节和痛点堵点,出台务实有效的政策措施,为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一)实行节点建设奖补。将农村寄递物流基础设施补短板工程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范畴,统筹交通物流、县域商业体系、电子商务、冷链仓储、乡村振兴、供销等方面资金,对县级寄递共配中心、乡镇综合服务站、村级综合服务网点建设和运营,以及配置相关设施设备给予适当奖补,支持各地将具有联农带农效益的项目纳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范围。鼓励通过市场主体建设用于邮政快递企业租赁进驻的县级共配中心,在建设用地、财政、金融服务、就业培训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对参与寄递物流末端服务的市场主体,落实有关税收优惠政策。
(二)实施快件配送补贴。对于城区、城郊和集镇以外,不能通过市场化覆盖的地区,按照“谁服务、谁受益”的原则,根据距离、人工等方面测算成本,按照单票梯度性补贴的原则,对进村、出村的快件给予一定的资金补贴,或者采取年度打包的形式补贴,充分调动邮政快递市场主体推进快递进村的积极性,带动特色农特产品上行。
(三)强化公益岗位支撑。统筹整合各类公益性岗位资源,聚焦快件出村进村,鼓励以行政村为单元,设置农村快递收发公益性岗位,负责所在村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网点快件的代收代寄服务,并根据“一点多能”的原则,鼓励其承接代办代缴等农村公共服务。将邮政、供销、快递就业人员培训纳入本地区政府人才技能培训范围,落实有关扶持政策和就业人员培训补贴政策。发挥村级党组织阵地作用,鼓励村级党员干部把快递入户作为为群众办实事的服务事项。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党委农村工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领导小组要高度重视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将其作为农村新型基础设施和新型基本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与“数商兴农”、“数字乡村”建设以及广泛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等统筹推进,明确负责领导,落实部门责任,建立工作专班,制定实施方案,安排必要经费,精心组织实施。市(州)乡村振兴、邮政管理等部门,要主动加强工作指导和业务监管,做好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的跟踪问效。
(二)全面摸清底数。各地要围绕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工作目标任务,突出工作重点,对县域内现有的快递站点、商超门店、市场需求、群众意愿、资源基础、发展前景等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对快递站点新设、改造、合并等需要进行全面掌握,充分掌握工作的薄弱环节和短板弱项,分类建立基础数据台账和工作清单,明确完善网点设置的路线图和时间表,定期调度落实进展情况,做到心中有数、有的放矢。
(三)强化统筹协调。针对农村寄递物流涉及领域广、管理部门多的特点,建立健全统一高效的协调推进机制,明确县级行业监管部门,统筹整合邮政、快递、商务、交通、农业农村、乡村振兴、供销等领域资源力量,在寄递物流体系节点建设、共用配送渠道、信息系统打造等方面发挥集约化效应,降低寄递物流成本,提高寄递物流体系造血能力,让“快递进村”既能进得去,还能稳得住,真正做到让农村群众受益。
(四)加强考核检查。充分发挥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指挥棒”作用,将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作为重要考核指标,科学设置考核指标,层层传导压力,以严格的考核评估倒逼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坚持常态化调研督导,将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工作纳入重要督办事项,掌握工作情况,通报工作进展,强化责任问效,确保工作落地落细。深化“放管服”改革,简化农村地区快递末端网点备案手续,加强违法违规行为查处,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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