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湖北省打通农村寄递物流 “最后一公里”和“最初一公里”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 01104368X/2023-46729 | 发文日期 | 2023-03-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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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原省乡村振兴局 | 文 号 | 鄂乡振发〔2023〕3号 |
分 类 | 扶贫 | 效力状态 | 有效 |
关于印发《湖北省打通农村寄递物流
“最后一公里”和“最初一公里”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县乡村振兴局、发改委(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供销社、邮政管理局(中心):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21〕29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21〕59号)精神,加快全省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省乡村振兴局、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供销合作总社、省邮政管理局联合制定了《湖北省打通农村寄递物流“最后一公里”和“最初一公里”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湖北省乡村振兴局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交通运输厅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湖北省商务厅
湖北省供销合作总社 湖北省邮政管理局
2023年3月9日
湖北省打通农村寄递物流“最后一公里”
和“最初一公里”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21〕29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21〕59号)精神,总结推广打通农村寄递物流“最后一公里”和“最初一公里”试点工作经验做法,全面推进全省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定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北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部署,加快构建开放惠民、集约共享、安全高效、双向畅通的县乡村三级农村寄递物流服务体系,到2023年底前实现村级网点全覆盖,进一步畅通消费品下乡进村、农产品出村进城的双向流通渠道,做到农村群众快递收件、寄件不出村,更好满足农村生产生活需求,促进农村消费升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为我省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提供有力支撑。
二、重点任务
加快试点成果的转化应用,在体系节点建设、资源统筹整合、共享配送渠道等方面积极复制推广12个试点地区的经验做法,按照“政府引导、市场主导、企业主体、成果共享”的运营模式,强化政策供给,突出资源整合,推广执行《湖北省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指引(试行)》,着力打通农村寄递物流堵点、痛点、难点,确保农产品运得出、消费品进得去,提升农村寄递物流供给能力,增强农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一)实现村级网点全覆盖。突出“一点多能”,积极发挥村级党员群众服务中心惠民便民功能,依托集体闲置用房、商超便利店、邮政公司村级综合便民服务点、农村电商服务站、供销村级综合服务社等场所,按照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的原则,通过选址新建、旧址改造、多站合一等方式,确保每个行政村有1个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网点,负责村级快件的揽收、投递业务。
(二)建设乡镇综合服务站。按照资源共用、成本共摊、利益共享的原则,统筹整合邮政公司乡镇网点和快递企业乡镇代理点,充分利用乡镇客运站、供销社乡镇综合超市,每个乡镇新建或改建1个乡镇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加强共配信息化系统的应用,推动到村快件集中处理中转、统一仓储配送。
(三)打造县级共配中心。聚焦“强县工程”建设,在有效整合县域邮件快件处理场地、客运站、货运站、电商仓储场地、供销合作社仓储物流设施等优势资源,打造集集散分拣、物流配送、仓储冷链、安全检查、数据统计等功能于一体的寄递公共配送中心,着力提升县城综合承载能力和寄递物流服务水平。
(四)推动资源统筹整合。坚持系统观念,强化现有寄递物流资源统筹整合,推动快递企业节点共建、渠道共用、信息共享,打破行业壁垒。选准县级共配中心整合运营模式,坚持市场化运作原则,通过公平竞争的方式,引导由邮政公司或一家龙头快递企业牵头,与多家快递企业以协议形式组成运营联盟,由牵头企业统一负责农村快递上行、下行;或者由多家邮政快递企业以合资入股形式,组建新的运营企业,由其统一负责农村快递上行、下行,有效降低县域寄递物流成本。鼓励各地将邮政快递资源整合模式与供销“互联网+第四方物流”集采集配模式有效结合起来。
(五)优化末端配送渠道。加快推广农村寄递物流共同配送模式,优化末端配送渠道和线路,推动寄递物流往村覆盖、向户延伸,让群众在家门口实现取件、寄件,在农村享受到现代生活条件。引导县级共配中心按村级网点对快件进行分拣,大力推广“县级直投到村”的配送方式。充分利用农村邮路汽车化、农村客运班车代运、电商、供销、农资、商贸流通等平台资源,合理规划县乡运输线路,打造乡镇辖区内配送微循环,提高快递进村的频次和时效。
(六)加强规范化建设。突出标准化、规范化在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中基础性、引领性作用,推动基础设施、服务作业、仓储冷链、物流信息等标准化建设,统一标识标牌、统一设施设备、统一服务规范、统一信息系统。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严禁在派件时向群众收取任何费用,加大对未按约定地址投递、恶意损坏或拆封调换物品等违规违法行为查处力度。
(七)助力农产品出村进城。充分运用快递下行渠道,推广“快递+电商+农特产品+农户”发展模式,助推农特产品出村进城,加快培育壮大地方特色农业产业。针对季节性强、保鲜期短等特征的农特产品,引导寄递企业结合自身优势,加大揽收运输频次,提供定制化寄递服务,提高农产品寄递时效,满足农特产品寄递需求,促进寄递物流与产业发展深度融合。
四、政策支持
各地要针对当前农村寄递覆盖面积广、业务规模小、运营成本高的实际,聚焦关键环节和痛点堵点,出台务实有效的政策措施,为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一)实行节点建设奖补。将农村寄递物流基础设施补短板工程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范畴,统筹交通物流、县域商业体系、电子商务、冷链仓储、乡村振兴、供销等方面资金,对县级寄递共配中心、乡镇综合服务站、村级综合服务网点建设和运营,以及配置相关设施设备给予适当奖补,支持各地将具有联农带农效益的项目纳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范围。鼓励通过市场主体建设用于邮政快递企业租赁进驻的县级共配中心,在建设用地、财政、金融服务、就业培训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对参与寄递物流末端服务的市场主体,落实有关税收优惠政策。
(二)实施快件配送补贴。对于城区、城郊和集镇以外,不能通过市场化覆盖的地区,按照“谁服务、谁受益”的原则,根据距离、人工等方面测算成本,按照单票梯度性补贴的原则,对进村、出村的快件给予一定的资金补贴,或者采取年度打包的形式补贴,充分调动邮政快递市场主体推进快递进村的积极性,带动特色农特产品上行。
(三)强化公益岗位支撑。统筹整合各类公益性岗位资源,聚焦快件出村进村,鼓励以行政村为单元,设置农村快递收发公益性岗位,负责所在村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网点快件的代收代寄服务,并根据“一点多能”的原则,鼓励其承接代办代缴等农村公共服务。将邮政、供销、快递就业人员培训纳入本地区政府人才技能培训范围,落实有关扶持政策和就业人员培训补贴政策。发挥村级党组织阵地作用,鼓励村级党员干部把快递入户作为为群众办实事的服务事项。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党委农村工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领导小组要高度重视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将其作为农村新型基础设施和新型基本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与“数商兴农”、“数字乡村”建设以及广泛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等统筹推进,明确负责领导,落实部门责任,建立工作专班,制定实施方案,安排必要经费,精心组织实施。市(州)乡村振兴、邮政管理等部门,要主动加强工作指导和业务监管,做好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的跟踪问效。
(二)全面摸清底数。各地要围绕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工作目标任务,突出工作重点,对县域内现有的快递站点、商超门店、市场需求、群众意愿、资源基础、发展前景等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对快递站点新设、改造、合并等需要进行全面掌握,充分掌握工作的薄弱环节和短板弱项,分类建立基础数据台账和工作清单,明确完善网点设置的路线图和时间表,定期调度落实进展情况,做到心中有数、有的放矢。
(三)强化统筹协调。针对农村寄递物流涉及领域广、管理部门多的特点,建立健全统一高效的协调推进机制,明确县级行业监管部门,统筹整合邮政、快递、商务、交通、农业农村、乡村振兴、供销等领域资源力量,在寄递物流体系节点建设、共用配送渠道、信息系统打造等方面发挥集约化效应,降低寄递物流成本,提高寄递物流体系造血能力,让“快递进村”既能进得去,还能稳得住,真正做到让农村群众受益。
(四)加强考核检查。充分发挥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指挥棒”作用,将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作为重要考核指标,科学设置考核指标,层层传导压力,以严格的考核评估倒逼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坚持常态化调研督导,将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工作纳入重要督办事项,掌握工作情况,通报工作进展,强化责任问效,确保工作落地落细。深化“放管服”改革,简化农村地区快递末端网点备案手续,加强违法违规行为查处,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附件:1.湖北省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指引(试行)
2.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模式参考
附件1
湖北省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指引
(试 行)
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21〕59号)精神,构建开放惠民、集约共享、安全高效、双向畅通的县乡村三级农村寄递物流服务体系,推动全省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规范化、标准化,制定本指引。
一、县级寄递物流共同配送中心建设指引
(一)总体要求。县级物流中心选址要位于交通便利处,提供物流快递件的仓储、分拣、中转、配送等服务,配送至县城和主要乡镇村,采取统仓共配等物流整合模式,在整合县域邮政、电商、快递、交通、供销等资源的基础上,搭载日用消费品、农资下乡和农产品进城双向配送服务;可根据需要,配备统一的货架、仓库、分拣、冷藏冷冻设施及冷链物流车辆等设施设备,实现部分基础设施和信息等资源的共享;支持建立快递共同配送操作系统、仓储物流管理信息系统或快递信息查询系统,实现与项目承办企业信息管理系统以及采购商、配送网点进销存信息的互联互通。
(二)系统定位。负责面向乡镇、村及本地生产流通企业、邮政快递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各类主体,提供仓储、分拣、中转、配送等服务,同时承接全县社会快递进出口处理,打造县域内统一开放平台,实现县域范围内快递包裹中转分拨工作。
(三)选址要求。
——整合距离县城5公里以内的场地资源,在兼顾距离基础上优先选择现有的县级物流园区,按照客运、物流、邮政、电商等“多站合一”的模式,对县级物流服务设施进行升级改造。
——每平方公里人口密度在400人以上的县市区,原则上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占地面积不低于100亩,其中建设面积60亩主要用于建设物流仓库、冻库、分拣区等,40亩用于停放运输车辆;每平方公里人口密度达100-400人的县市区,原则上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占地面积不低于80亩,其中建设面积55亩主要用于建设物流仓库、冻库、分拣区等,25亩用于停放运输车辆;每平方公里人口密度低于100人的县市区,原则上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占地面积不低于70亩,其中建设面积50亩主要用于建设物流仓库、冻库、分拣区等,20亩用于停放运输车辆;功能分区明显,对外公示符合监管要求。
——宜选择在交通便利、人口和商业活动集中地,具有停车、货物堆存等便于物流作业的场地。
(四)具体功能和区域布局。
1.宜包括以下功能:
——采购功能:根据市场供求变化情况,制定并及时调整统一的、周全的采购计划。
——存储保管功能:为保证正常配送需要,满足用户随机需求,要保持一定量的商品储备。
——配组功能:可按照用户需求对商品进行分拣和配组。
——分拣功能:针对不同用户配送多种货物,按照配送计划分装和配装货物。
——分装功能:满足小批量、多批次用户需求,具备分装功能。
——集散功能:可将各个生产企业的产品集中到一起,然后经过分拣、配装向多家用户发运,也可将其它公司的货物放入该配送中心来处理、发运,提高货车满载率。
——流通加工功能:按照用户对货物的不同要求对商品进行分装、配装等加工活动。
——送货功能:拥有专业运输车队将配好的货物按到达地点或到达路线进行送货。
——物流信息、汇总及传递功能:为管理者提供更加准确、及时的配送信息。
——衔接功能:通过开展货物配送活动,将各种工业品和农产品直接运输到用户手中,有集货和仓储货物功能,解决季节性货物的产需衔接问题。
——服务功能:以顾客需要为导向,为满足顾客需要而开展配送服务。
2.区域布局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合理划分功能区,宜划分为:办公区、采购区、物流仓储管理区、发货作业区、货物堆存中转区、货物分装区、农村电商服务区、快递包裹作业区、物流信息交易区、流通加工、停车场等。
——布局相对紧凑,各功能区块设施相互交叉利用。
(五)设施配备设备。
——办公设施设备。宜包括办公场地、桌椅、电话。
——物流作业设施设备。宜包括货物堆存场地、货架、周转箱、称重设备、冷冻冷藏设施以及自动化分拣设备、笼车、托盘、地垫等,重点支持共配快递企业采购投建、升级改造自动化分拣设备。
——安全设备配备。配备隔离设备实现人车分流,配备符合《邮政业安全生产设备配置规范》(YZ0139-2015)要求的监控设备、安检设备、消防报警设备。
——信息化系统。配备可实现对多个品牌快件集中处理、中转、仓储的信息化管理系统。
二、乡镇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建设指引
(一)总体要求。选址应在乡(镇)交通便利处,原则上建设面积不低于200平方米,负责县级物流仓配中心与村级服务网点之间的中转服务。提供邮件快件作业区、电商服务区、货物堆存中转区,拓展邮件快件的中转分拣及收投、电商产品展示及代购代销等服务。乡(镇)中转站采用RF条码化作业,与县级物流仓配中心、村级物流服务网点信息互联互通,形成信息闭环,确保每个环节操作可视化。中转站应统一标牌、门面装饰,明确收费标准、管理制度等;配备标配硬件设施包括但不限于:运输设备、计量设备(电子称等)、存储设备(货架等)、信息采集(手持终端等)、监控设备(包括摄像头等)、办公设备(包括电脑、网络、打印机等必要办公设备)、配送设备(包括POS终端等)、卫生消防设备等。
(二)系统定位。乡镇物流综合服务站是上接县、下联村的中间层节点,承担区域内物流组织与管理,支撑农村物流各类物资的中转仓储和分拨配送。
(三)选址要求。
——优先选择现有的农村乡镇客运站,按照客运、物流、邮政、电商等“多站合一”的模式,对乡镇客运站和服务设施进行升级改造。
——选择乡镇电商服务中心、邮政局(所)、农资站等,叠加电商物流服务功能。
——宜选择在交通便利、人口和商业活动集中地,具有停车、货物堆存等便于物流作业的场地。
——选址面积原则上不得低于200平方米,功能分区明显,对外公示符合监管要求。
(四)具体功能和区域布局。
1.宜包括以下功能:
——快递包裹收寄及代投功能。
——信息收集和发布功能。
——电商产品展示、代销代购功能。
——农产品收储、代购功能。
——物流快递、刊物杂志的分拨中转功能。
——便民服务功能,根据当地需求及条件提供便民缴费、助农贷款、票务服务、乘车服务等。
2.区域布局满足以下四个条件:
——合理划分功能区。宜划分为:报刊邮件分拨区、货物堆存中转区、农村电商服务区、快递包裹作业区、物流信息交易区、便民服务区。
——设置专业快递功能区。包含业务接待区、快件暂存区、快件操作区、充电区等。配备巴枪等信息录入系统,货架、托盘等离地设施。业务量达到一定规模的要配备爬坡机、皮带机。
——室内外设施布局要求。室外以悬挂等方式放置营业场所标牌,标明菅业场所具体名称及营业时间。室内墙体醒目位置采取张贴或者其他方式展示如下内容:经营资质;服务种类、服务承诺、资费标准;投诉受理办法、赔偿办法等管理制度;业务查询、收寄、分拣、投递等操作规范;禁限寄物品目录、收寄验视规定、实名收寄管理规定。
——布局相对紧凑,各功能区块设施相互交叉利用。
(五)设施配备设备。
——办公设施设备。宜包括办公场地、桌椅、电话。
——物流作业设施设备。宜包括堆场、仓库、停车场、货架、周转箱、配送车辆、称重设备等。
——安全设备配备。配备符合《邮政业安全生产设备配置规范》(YZ0139-2015)要求的监控设备、消防报警设备。
——信息化系统:配备可实现对多个品牌快件集中处理、中转、仓储的信息化管理系统。
三、村级寄递物流服务网点建设指引
(一)总体要求。原则上建设面积不低于10平方米,推行“直投到户”“物流配送+农村物流网点自提点”两种配送模式。提供邮件快件收投、信息收集发布、电商及农产品代购代销、普惠金融、便民缴费等服务,网点应统一标牌、门面装饰,公示服务内容、收费标准、营业时间、管理制度、联系方式、监督与投诉渠道等。配备标配硬件设施包括但不限于:计量设备(电子称等)、存储设备(货架等)、办公设备(包括电脑、网络、打印机等必要办公设备)等。
(二)系统定位。村级物流服务网点是基层网点,处于节点体系的末端,实现农村物流各类物资“最初一公里”和“最后一公里”的有序集散和高效配送,以及电商、快递等各类物流信息的及时采集和发布。
(三)选址要求。
——以班线邮路、城乡公交、农村客运为依托,利用沿线农家店(超市)、农村综合服务点、邮政公司村级综合便民服务站、农村电商服务点、移动电信代办点及农产品购销代办站等。
——村级农村物流综合服务点合伙人宜具有以下条件:在当地具有一定影响力,家庭收入来源相对比较稳定,掌握电脑及互联网应用基本操作技能,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和服务意识。
——村级农村物流综合服务点外部形象能够融入当地整体环境,特色乡村建筑风格与当地一致,设置的电商分销和快递服务区域面积原则上不得低于10平方米,功能分区明显,对外公示符合监管要求。
(四)具体功能和区域布局。
1.宜包括以下功能:
——快递包裹收寄及代投功能。
——信息收集和发布功能。
——农资、农产品、电商产品等代销代购功能。
——便民服务功能,根据当地需求及条件提供助农取款、缴费服务、票务服务、乘车服务、社保服务。
2.区域布局满足以下四个条件:
——合理划分功能分区。宜划分为:咨询台、派发区、验收区、便民服务区。
——固定时间:应向客户明确日常服务时间,并对外公示,原则上每日不得少于6小时服务时间。
——五有要求:有明确的快递服务组织标识(进村企业服务标识,服务种类、服务承诺、资费标准等制度),有成熟的信息对接系统,有满足用户需求的包裹货架,有符合要求的监控、灭火器等安全设备,有开展快件收寄、投递服务。
——布局相对紧凑,各功能区块设施相互交叉利用。
(五)设施配备设备。
——办公设施设备。宜包括办公场地、桌椅、电话。
——物流作业设施设备。宜包括货物堆存场地、货架、周转箱、称重设备等。
——安全设备配备。配备符合《邮政业安全生产设备配置规范》(YZ0139-2015)要求的监控设备、消防报警设备。
——信息化系统:配备可实现对多个品牌快件集中处理、中转、仓储的信息化管理系统。
(图例:乡镇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牌参考式样)
(图例:村级寄递物流服务网点牌参考式样)
附件2
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模式参考
为深入开展党员干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实际问题,走好新时代群众路线,2022年7月-10月,省乡村振兴局会同省财政厅、省邮政管理局在全省范围内选取12个不同类型的县(市、区)【包括潜江市、阳新县、竹溪县、秭归县、宜城市、江陵县、京山市、安陆市、麻城市、咸安区、随县、宣恩县】,开展打通农村寄递物流“最后一公里”和“最初一公里”试点。各试点县(市、区)在充分吸收借鉴“政府引导赋能型”和“合作建设共享型”两种运营模式优点的基础上,采取“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协会助推、企业主体、成果共享”的运营机制,大胆突破,勇于创新,在寄递物流体系节点建设、共同配送渠道、政策支撑奖补等方面形成了一系列可复制可推广的有效模式。
一、关于县乡村三级寄递物流体系节点建设
(一)县级公共配送中心整合运营模式。
在县乡村三级寄递物流体系建设中,县级公共配送中心是“衣领子”“牛鼻子”,核心在于坚持市场化运作的原则下,通过公平竞争的方式找准适合本地实际的县级共配中心运营体系和运营模式,通过现有寄递物流资源的有效整合,将其打造成集集散分拣、物流配送、仓储冷链、安全检查、数据统计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公共服务平台。
1.整合运营模式。
(1)以邮政公司为主体。依托邮政公司普遍服务网络,叠加快递服务功能,利用邮政公司邮件处理中心建设县级公共配送中心,由邮政公司与其他品牌快递企业签订合作协议,明确乡镇和村级站点建设、农村快件配送、利益分配等内容,实行由邮政公司全面负责。
(2)以快递企业为主体。
模式1:以一家现有较为成熟的物流企业(供应链企业)为主体,与其他相关快递企业达成合作协议,明确由其统一负责农村快递上行、下行,县域内各快递企业按约定分配相关利益。
模式2:多家快递企业以合资入股的形式,成立新的运营公司,做到统一场地、统一流水线、统一快件三段码、统一人员,通过资源的有效整合推进农村快递上行、下行,原快递企业按入股比例分配相关利益。
(3)政府搭台、企业租赁。由政府引导本地区平台公司通过招商引资,或者利用现有的物流园区、闲置厂房建设(改扩建)县级公共配送中心,引导各快递企业入驻,推动企业间资源共享、渠道共用、成本共摊。
以上为基本整合模式,实际操作中可以相互交叉。
2.整合运营阶段。
(1)初级整合阶段:鼓励邮政、快递、电商、连锁流通等企业市场化合作,初步实现县级物流配送中心、乡(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点)、车辆、人员、线路等资源整合,以及对电商快递包裹的统一配送。
(2)统仓共配阶段:将村级商店、合作社、农户等对象纳入共同配送服务范围,在整合县域电商快递的基础上,促进日用消费品、农资下乡和农产品进城等物流业务的集约整合,推动物流快递统仓共配。
(3)深度整合阶段:加强共同配送的数字化、自动化、标准化建设,针对生鲜、工业消费品、农资等不同快递物流件制定统一作业标准和流程,发展自动化分拣、立体化存储、机械化搬运、一体化仓配,应用射频识别、智能标签,电子订货、数据交换、信息定位、单元化集装等技术,推广供应商管理库存(VMI)等模式,引导共同配送企业全程标准化管理。
(二)乡镇综合服务站点建设模式。
在不能实现“县直投到村”情况下,乡镇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点是分拣场、中转站,起到承上启下、由点及面的作用,要在统筹整合现有乡镇邮政快递站点资源基础上,每个乡镇整合建设或改建1个综合服务站,切实降低乡村两级寄递成本。
1.以邮政公司乡镇网点为主体。依托邮政公司乡镇邮政支局建设乡镇综合服务站点,在邮政普遍服务中叠加快递服务实现快递进村、出村,主要对接以邮政公司为主体的县级共配中心运营模式。
2.以快递企业乡镇网点整合建设。依托原有的乡镇快递网点,通过合并整合建设乡镇综合服务站点,通过快递企业配送渠道实现快递进村、出村,主要对接以快递企业为主体的县级共配中心运营模式。
3.以其他平台为主体。依托乡镇客运站、供销社等平台场地,通过改造升级,引导邮政、快递入驻,降低企业运营成本。
(三)村级综合服务网点建设模式。
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网点是县乡村三级体系的“神经末梢”,是“寄递物流服务往村覆盖、向户延伸”“农村群众快递收件、寄件不出村”的关键。
1.以邮政公司村级综合便民服务站为主体。依托邮政公司网络资源,以邮政公司村邮站为基础,建设村级综合服务网点。
2.以快递企业村级站点为主体。资源整合后的快递企业通过合理规划选址,建设村级综合服务网点,将快件直接运输至村级服务网点。
3.依托其他平台。依托商超便利店、电子商务村级服务点、供销社村级服务点等,通过统一挂牌、统一设备、统一制度、统一系统,叠加收件、寄件功能,既实现快递进村,又可增加网点人流人气,具有较强的生存能力。
4.村级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兜底。在没有其他资源设立村级综合服务网点的情况下,依托村级党员群众服务中心设置快递专区,实现群众快递取件、寄件。
二、关于共同配送模式推广
积极推广共同配送模式,是降低县域寄递物流成本的核心和关键,是避免多条渠道、多条线路无序配送的有效路径,也是防止快递企业只到乡镇、不愿进村的重要措施。
(一)共同配送模式。
1.邮快合作。发挥邮政企业网络健全的优势,在相对偏远、件量较小的村,通过邮政公司的车辆运输或者乡邮员将快件投递进村。
2.快快合作。在快递企业整合基础较好的地区,通过快递企业内部人力、物力、运力的整合,合理规划路线,由快递企业负责统一配送。
3.交邮合作。充分利用客运班车、客货车辆资源,开展各类邮件快件运送服务,发挥县乡(镇)村客运班车的资源优势,打造县乡村邮递快捷配送平台。
(二)共同配送方式。
1.县级直投到村。通过县级共配中心添置或升级智能化分拣设备,实行按行政村(村级网点)进行分拣后,从县级共配中心直接配送到村并以原渠道实现上行,着力减少中间环节,提高配送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2.乡镇中转到村。由县级共同配送中心分拣投递至乡镇,通过在乡镇辖区内建立的配送微循环,由乡镇综合服务站点负责向村级投递。其中,县级共配中心到乡镇站点的分拣上又有两种方式。
第一种:县级共配中心直接按乡镇整体分拣,不区分集镇快件和农村快件,由乡镇站点自行区分集镇快件和各村的快件。
第二种:县级共配中心按照集镇和农村地区快件分拣,到乡镇站点后,不再分拣集镇件,直接按村分拣各村快件。此种方式相对减轻了乡镇站点的分拣量。
三、关于政策措施保障
在当前农村寄递覆盖面积广、业务规模小、运营成本高的情况下,拿出务实有效的支持政策,是确保村级寄递物流服务全覆盖的重要支撑。
(一)对节点建设进行奖补。
将县乡村寄递物流节点建设作为新型基础设施和新型基本公共服务的重要范畴,纳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范围,统筹整合相关资金予以奖补。
1.县级公共配送中心建设:由市场主体投资或者利用现有的物流园区建设(改扩建)公共配送中心,通过减免租金的方式引导邮政、快递企业进驻,对负责运营邮政快递企业购置设备给予适当补贴。
2.乡镇综合服务站点和村级网点建设:各地积极落实邮政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加大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投入力度,整合现有寄递服务站点资源,统筹现有资金渠道,采取“谁建设、谁享受”的方式,对建设达标的乡镇综合服务站点和村级服务网点给予一定资金奖补;对乡镇综合服务站点和村级服务网点购置安装的高拍仪、IOT数智化设备等给予适当补贴;或者整合现有的乡镇客运站(场)、物流园区、村党员群众服务中心、电子商务服务点、供销社农村服务站,对乡(镇)村级寄递服务站点给予场地运营上的支撑保障。
(二)对快件进村、出村进行奖补。
对于城区、城郊和集镇以外,不能通过市场化覆盖的地区,根据距离、人工等方面测算成本,按照单票梯度性奖补的原则,对进村、出村的快件给予一定的资金补贴,调动市场主体的积极性,保障寄递快递企业在农村快件运营上不亏本,带动特色农产品上行。
(三)提供公益岗位支持。
以行政村为单元,设置农村快递收发公益性岗位,发动村干部、党员力量,对位置偏远或者收发快件不方便的群众提供快递收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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