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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年湖北省新建和续建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实施方案的公示

2026-07-10 15:13 省农业农村厅
索 引 号 011043305/2026-21571 发文日期 2026-07-07
发布机构 省农业农村厅 文    号
农业、畜牧业、渔业 效力状态 有效

关于2026年湖北省新建和续建

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实施方案的公示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26年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名单的通知》(农办计财〔20265)《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管理工作规程(试行)》要求,现2026中央财政支持新建和续建产业集群有关项目县、建设主体、建设内容和资金分配予以公示。

一、湖北中药材产业集群

(一)建设区域。黄冈市蕲春县、罗田县、麻城市、英山县、红安县等5县(市)。

(二)资金分配。2026-2027年,湖北省中药材产业集群项目计划申请中央财政补助资金6000万元,各项目县市分配情况详见表1

1  湖北省中药材产业集群2026-2027年中央财政资金分配表

序号

项目县(市、区)

拟安排中央财政资金(万元)

1

黄冈市蕲春县

1650

2

黄冈市罗田县

1200

3

黄冈市麻城市

1170

4

黄冈市英山县

1080

5

黄冈市红安县

900

  

6000

二、湖北省油菜产业集群第一次续建项目

(一)建设区域。天门市、公安县、江陵县、松滋市、沙洋县,荆门市掇刀区、东宝区,钟祥市

(二)资金分配。续建项目拟申请中央财政资金5000万元。各县(市、区)资金分配情况详见表2

2 湖北省油菜特色产业集群2026年续建项目中央资金分配表

序号

项目县(市、区)

2026年拟安排中央资金(万元)

1

沙洋县

900

2

掇刀区

600

3

东宝区

1000

4

钟祥市

450

5

江陵县

900

6

公安县

300

7

松滋市

150

8

天门市

75

9

省粮油集团

625

5000

三、湖北省稻米产业集群第二次续建项目

(一)建设区域随县、潜江市、江陵县、当阳市、天门市,监利市、公安县、宜城市、枝江市等9稻米主产区

)资金分配2026年湖北省稻米产业集群第二次续建项目申请中央财政资金5000万元。各县(市、区)资金分配情况详见表3

3湖北省稻米产业集群2026年续建项目中央财政资金分配表

序号

项目县(市、区)

2026拟安排中央财政资金(万元)

1

随县

1050

2

潜江市

250

3

江陵县

850

4

当阳市

500

5

天门市

530

6

监利市

440

7

公安县

430

8

宜城市

450

9

枝江市

500

  

5000

湖北省生猪产业集群第二次续建项目

(一)建设区域宜昌市、当阳市、枝江市、夷陵区、兴山县,襄阳市襄州区、枣阳市、老河口市,恩施市、咸丰县等9县市

)资金分配2026年湖北省生猪产业集群第二次续建项目申请中央财政资金5000万元。各县(市、区)资金分配情况详见表4

4湖北省生猪产业集群2026年续建项目中央财政资金分配表

序号

项目县(市、区)

2026拟安排中央财政资金(万元)

1

宜昌市直

200

2

当阳市

850

3

兴山县

300

4

夷陵区

1000

5

枝江市

150

6

襄州区

750

7

枣阳市

750

8

老河口

500

9

恩施市

300

10

咸丰县

200

合计

5000

新建和续建四个产业集群具体实施主体、建设内容及中央奖补资金安排详见附件1--4

附件:1.湖北省中药材产业集群资金使用分配表;

      2.湖北省油菜产业集群第一次续建资金使用分配表;

      3.湖北省稻米产业集群第二次续建资金使用分配表;

      4.湖北省生猪产业集群第二次续建资金使用分配表。

公示期为5天(2026710日-2026715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提出书面意见,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

联系人:省农业农村厅乡村产业发展处徐党生;联系电话:027-87667227;电子邮件:hbxccyfz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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