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对象的公示
索 引 号 | 011043305/2022-40493 | 发文日期 | 2022-11-21 |
---|---|---|---|
发布机构 |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 文 号 | 无 |
分 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效力状态 | 有效 |
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激励农业农村系统干部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更好地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开展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农办政改〔2022〕6号),决定评选表彰一批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根据基层推荐和省级评选,现将全省推荐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8个先进集体和17名先进个人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2年11月21日至11月25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的推荐对象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反映,举报反映请告知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举报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并尽量提供具体线索。组织严格依法保护举报人,严禁借机造谣中伤、诬告陷害。
来信请寄: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邮政编码:430070,举报电话027-87667319。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2年11月21日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已阅 0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