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出实招:引导群众全过程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
为进一步落实“群众主体、建管并重”的工作理念,荆州市农业农村局印发《关于引导群众全过程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工作指引(试行)》,明确在高标准农田建设的设计、施工、验收及管护等各环节,充分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推动形成“共建、共管、共享”的长效机制。
一、群众全程参与,覆盖四大关键环节
《指引》提出,项目区村干部、村民代表、老党员、老干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设施使用人等均可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可通过村民会议、入户走访、恳谈会等平台,组建村级项目监督委员会,参与重点工程和关键环节监督。推行农田设施试用制度、满意度调查、管护积分等创新举措。
二、设计阶段:听取民意、完善方案
在项目规划选址和初步设计阶段,设计单位将联合镇村干部、村民代表及经营主体共同开展现场踏勘。设计方案须在政府网站和项目所在村公示,公示期内收到的异议将及时核实处理。结合地形地貌差异化征求群众意见,平原地区重点围绕土地平整、“小田并大田”听取意见,丘陵地区则引导集中连片建设,严禁将林地、非耕地纳入建设范围。
三、建设阶段:样板先行、保障农时
《指引》明确建立“样板”先行制度,沟渠、道路、泵站等重点工程先建设30至50米样板段或1处示范点,经村民代表签字认可后方可全面推开。施工前一周须向村委通报计划,科学规避关键农时。每月设立1至2天“质量监督日”,由项目监督委员会联合乡镇工作人员开展集中巡查,发现问题实行“清单化”管理,逐项销号。
群众可通过“随手拍、即时报”机制,通过农村集体“三资”平台、村级微信群或小程序上传问题线索,乡镇或县级农业农村部门须在48小时内响应并公示处置结果。
四、验收阶段:试用测评、满意再验
项目完工后,须先行组织农户、设施使用人对泵站、水渠、涵闸、电力灌溉设备等进行试用,试用合格后方可启动正式验收程序,每项目区开展不少于10户的群众满意度调查,试用情况和满意度结果结果纳入验收报告。项目通过验收后,组织村级组织和群众代表参与资产移交确认,建立管护台账。验收后3个月内还将组织一次群众回访,结果作为施工、监理单位信用评价的重要依据。
五、管护阶段:谁享谁护、积分促管
坚持“谁受益、谁管护”“谁使用、谁管护”原则,已流转地块由经营主体管护,未流转地块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管护。推行“田长制”,每个村配备1至2名管护员,优先从老党员、老干部、老组长中选任,负责设施巡查、问题报送和日常维修。管护资金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村集体经济组织定期公示,接受群众质询和监督。推行“管护积分”制度,积分可兑换农资、生活用品或优先承包集体资源。
六、三项保障机制,确保监督落地
《指引》还建立了全流程公示制度,项目建设前、中、后期均在村信息公开栏及市、县农业农村部门官方网站公示建设内容、资金使用、管护主体及监督电话等信息,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同时,村委会牵头成立项目监督委员会(不少于5人),主动介入设计踏勘、施工协调、质量监督等环节。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每年至少组织一次专题培训,培训合格人员发放证书。
同时要求市、县两级农业农村部门公布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对群众反映的质量问题和违规行为,须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实并反馈处理结果。实名举报查证属实的,给予适当奖励,并严格保护举报人信息。
联系方式:荆州市农业农村局农田建设管理科
联系电话:0716-8403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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