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实施好2026年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通知》 的政策解读
为持续实施好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立足湖北省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实际,我们组织起草了《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实施好2026年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政策背景和依据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4〕7号)文件要求,2024年以来,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先后出台了系列文件,进行了细化部署,根据上级要求,我省已经先后出台了《省农业农村厅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加力做好农业机械报废更新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农发〔2024〕41号)和《省农业农村厅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省财政厅 省粮食局关于印发<2025年湖北省农业机械报废更新实施方>的通知》(鄂农发〔2025〕25号)文件。
在政策推动下,2024年,我省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范围从7个机具品目扩大到15个,收割机、插秧机、播种机报废并更新同类机具可提高报废补贴额50%。2025年,我省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范围从15个机具品目扩大到27个,新增了新增水稻抛秧机、磨粉机、茶叶烘干机、茶叶杀青机、茶叶揉捻机、茶叶理条机、机耕船、秸秆粉碎还田机、打(压)捆机、叶类采收机、埋茬起浆机、增氧机等12个机具品目,极大地满足了各地的农机报废需求。在政策推动下,淘汰了大量拖拉机、收割机、插秧机等老旧农机装备,促进了农机装备迭代升级,提高了农机作业效率和安全性。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2026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发改环资〔2025〕1745号)和农业农村部有关文件精神,我们制定了湖北省2026年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
二、主要内容
《通知》共分为补贴范围和补贴标准、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强化政策实施保障和监管三个部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补贴范围和补贴标准。将三轮自走式喷杆喷雾机纳入机动喷雾机报废品目,对符合条件的田间作业监测终端实施新购置补贴,对田间作业监测终端报废更新补贴标准进行下调,制定田间作业监测终端新购置补贴标准,其余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范围和标准按照《湖北省农业农村厅 湖北省发改委 湖北省财政厅 湖北省粮食局关于印发〈2025年湖北省农业机械报废更新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农发〔2025〕25号)执行。
(二)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各地要尽快完成2025年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资金清算。要管好用好支持农机报废更新的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进一步优化补贴申请和资金兑付流程,增加结算批次,加快补贴兑付,年底前将符合条件的补贴申请全部兑付完成。截至2026年12月31日未用完的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额度将按相关规定收回。2026年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只能用于实施2026年的补贴政策,不得用于填补2025年及以前年度的资金缺口。
(三)强化政策实施保障和监管。坚持实事求是、稳步推进原则,落实好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要立足便民利民和提高效率,进一步加快农机回收拆解效率,引导回收拆解企业合理确定报废农机残值,探索提升补贴资金兑付效率新路径。各地在保障资金使用并严格监管的前提下,报废补贴机具总量可超过购置补贴机具总量。要强化政策实施监管和风险防范,结合审计等发现问题,紧盯机具回收、机具核验、报废拆解、资金兑付等关键环节,严厉打击信息造假、以小充大报废、一机多地报废、单机多次报废、废件拼机报废等骗补套补行为,对于通过村级公示、群众监督确定合法性来源的中、小型机具,各地要结合生产实际确定同种类机具报废上限,严厉打击有组织地利用农民身份信息,编造虚假材料骗套补贴等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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