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陵县2024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落实情况报告

时间:2025-11-05 11:37来源: 江陵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江陵县2024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工作在省市业务主管部门的正确指导下,严格按照《湖北省2024-2026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要求,抢抓农机购机补贴政策机遇,以突出稳产保供和绿色发展为重点,持续优化农机装备结构,为提高全县农机化作业水平做出重要贡献,现将2024年政策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完成情况

(一)资金及目标情况。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鄂财农发〔202381号)、《省财政厅关于拨付2024年中央农业产业发展资金的通知》(鄂财农发〔202461号)、《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省级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资金预算的通知》(鄂财农发〔202454号)文件精神,共下达我县2024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945万元。其中:中央资金720万元,省级资金225万元。全年计划达到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600台(套),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直接受益户数500个,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85.65%,服务对象满意率大于或等于90%的绩效目标

(二)资金执行情况。2024年录入补贴机具751台(套),使用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914.277万元,分三批次实际结算资金949.587万元。其中:第一批次结算资金165.05万元(含2023年未结算44.93万)、第二批次结算资金349.19万元、第三批次结算资金435.347万元。其中:全年结算更新补贴资金949.587万元,报废补贴资金0万元(农机报废补贴用国债资金结算)。全年补贴购机者(或组织)464人次,补贴机具767台套,更新补贴轮式拖拉机164台、联合收割机48台、粮食烘干机 11组、旋耕机263台、水稻插秧机10台、捡拾压捆机10台、喷杆式喷雾机3台、碾米机4台、植保无人飞机115台、其它机具139台。全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执行率达95.73%。                           (三)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通过实施2024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有效带动农户购机热情,不断提高本地农机化作业水平,逐渐优化我县农机装备机构全年实现农机补贴机具数量767台(套),直接收益者(或组织)达464人次,主要农作物综合机械化作业水平较往年有所提高达到85.72%,全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农机安全事故,较好的完成了全年既定的工作目标。

二、工作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分工。县级农业农村、财政部门要建立健全政府领导下的联合实施和监管机制,切实加强组织协调,密切沟通配合,健全完善风险防控工作制度和内部控制规程,明确职责分工,形成工作合力。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和廉政警示教育,提高补贴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风险防控能力。进一步明确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组织实施、审核监管任和财政部门资金兑付、资金监管责任。加强绩效管理,形成管理闭环,不断提升政策实施管理工作能力水平。

二)公开信息,接受监督。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大补贴政策宣传力度,综合运用各类媒体和多种宣传方式,通过补贴政策信息上门、指导服务上门等,全方位开展宣传解读,着力提升政策知晓度和实施透明度。要及时主动回应购机者关注的重点事项,正确引导舆论,稳定购机者预期,切实保障广大农民群众和农机企业的知情权、监督权。进一步加强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按年度公告近三年县域内补贴受益信息,公开违规查处结果、咨询投诉举报电话、补贴资金规模、资金使用和结算进度等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同时不得泄露购机者身份证、通讯方式、银行账号等敏感信息。

(三)规范程序,加强机具核验监管。我县严格执行省农机局《湖北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工作要点》,继续细化完善了补贴机具的申请和核验流程。一是在农机服务窗口启用补贴系统中的“人证比对”功能,对所有办理补贴的人员必须到场开展农机购置补贴系统录入前的人脸识别比对,并留存识别图片,通过信息化管理手段杜绝代办补贴违规情况的发生;二是乡镇核机全覆盖,核机时必须将“人、机、牌”和“核、人、机、牌”的照片传服务中心留存备查,严格要求乡镇按照“谁办理、谁负责,谁核实,谁负责”的实施原则落实责任;三是县农业农村局与财政局组织重点抽查,全年分3批次对767台机具,按20%比例进行了抽查,重点对大中型机具的核验和单人多台套、短期内大批量等异常申请补贴情形的抽查,形成核查台账,确保不出现倒买的违规现象;四是不定期开展补贴产品市场销售情况检查,重点对补贴产品的价格监控和补贴资金需求量的调查,形成了日常监管制度。


附件:

 已阅 0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