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核验工作规范

时间:2026-06-12 18:24来源: 潜江市农机化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加强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核验,是确保补贴资金安全和提升政策实施效能的关键举措。为做好全市补贴机具核验工作,规范核验行为,防范政策实施风险,提高补贴办理效率,进一步便民利民,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核验工作规范的通知办机20262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转发农业农村部等八部门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监管系列文件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实施相关规定,制定工作规范如下。

一、核验主要内容

补贴机具核验是指市农业农村部门对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下简称“购机者”)申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时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形式审核、对机具进行核验的工作。核验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购机者信息购机者身份证件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等信息;

(二)购买信息。购买补贴机具税控发票、付款凭证等信息;

(三)机具信息。机具实物上的固定铭牌信息、结构配置信息、使用信息、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申请办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办理服务系统”)所对应机具的信息、牌证管理机具的行驶证信息等;

(四)其他信息。购机者银行卡(折)账号、开户名等信息,以及政策实施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信息。

上述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由购机者、产销企业和农机牌证核发部门分别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核验程序及要求

(一)受理申请。对购机者自主提出的补贴申请,市农业农村部门应按规定及时受理。鼓励通过使用“湖北农机补贴APP”“一站式”服务窗口等便捷高效的方式受理申请。

(二)资料核验。1.购机者身份、购机税控发票等资料。购机者为个人的,重点核验购机者本人与其身份证件的肖像照片是否相符,购机税控发票所显示的购机者姓名与购机者身份证件所显示的姓名是否一致;购机者为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重点核验该组织法定代表人本人与其身份证件的肖像照片是否相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所显示的姓名与工商营业执照所显示的法定代表人姓名是否一致,购机税控发票所显示的购机者名称与工商营业执照所显示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名称是否一致。2.银行卡(折)等资料。重点核验购机者填写的银行卡(折)账号、开户名等信息与其携带的银行卡(折)所显示的账号、身份证件所显示的购机者姓名、工商营业执照所显示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名称是否一致。3.购机价格真实性承诺。核对购机发票上的购机金额与实际支付金额是否一致,必要时延伸核查发票有效性、产销企业与购机者之间资金往来凭证。提示购机者确认购机税控发票上的购机金额与其实际全部支付给经销企业的资金是否一致,以及隐瞒不报、提供虚假信息需承担的违规责任,提示购机者在《湖北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申请表》上,对购机价格真实性承诺内容予以签字确认。4.针对新情况新问题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未通过核验的,应将所发现的问题一次性告知购机者,并做好咨询答疑

(三)机具核验。核验的补贴机具应是组装完毕、安装到位,可以投入使用的完整产品。1.机具铭牌。重点核验机具是否在明显位置永久固定标有生产企业、产品名称和型号、出厂编号、发动机号(不带动力的除外)出厂编号与所购机具铭牌显示信息是否一致,所购实物机具铭牌显示信息与办理服务系统内对应的机具信息是否一致,购机税控发票所显示的经销企业与办理服务系统内对应的经销信息是否一致。2.结构配置。核验机具结构和主要配置等与鉴定(认证)证书和检验检测报告以及采信的第三方报告、产品变更确认报告或自主变更文件等的一致性。3.使用信息。核验机具功能与主要用途一致性。4.牌证信息。对牌证管理机具,应先行办理牌证。核验购机者携带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行驶证》信息与农机安全监理系统推送给办理服务系统的牌证信息、机具信息是否一致5.针对新情况新问题需核验的其他信息。

重点核验机具(含高风险机具)应逐台核验,并对机具功能与主要用途一致性等开展不定期抽查。对补贴额较低、风险可控的非重点机具,按不低于5%的比例抽查核验。对安装类、设施类或安全风险较高类补贴机具,应在安装完成且生产应用一段时间后进行现场核验。对初次出现的补贴机具,要加强地区适应性分析研判,在应用一段时间后进行现场核验。

通过一站式、进村入户、提前预约等方式开展核验,便利购机者以及设施安装类机具核验。核验人员不得少于2人,核验结果由核验人员与购机者双方签字确认。

加强对单人多台套、短期内大批量、同人连年购置同类机具、区域适应性差的机具购置等异常情形的核验及机具闲置不用、涉嫌非农用、作业量过少、拆解变卖、过早报废等异常情况的核查分析。

未通过核验的,应将所发现的问题一次性告知购机者,并做好咨询答疑

(四)复核登记。对资料核验、机具核验的程序、方式和签章的规范性进行集体复核,通过后登记立册。    

(五)公示报送。对通过复核的补贴申请信息进行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送财政部门。

(六)资料存档所有申请补贴机具核验资料应存档备查,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监督管理

(一)加强核验人员队伍建设。选配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作风优良的干部从事核验工作,对其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廉洁与业务培训。建立健全分管领导监督机制。实行补贴申请受理与补贴机具核验岗位分离,明确岗位职责。

(二)推行购机承诺践诺加强购机者补贴申请行为的自我约束和信用管理,实行补贴申请资料资料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的自主承诺。引导其规范参与补贴政策实施,主动报告所发现的问题,共同维护政策实施良好环境。

(三)加强风险排查与违规处理对机具核验过程中发现的补贴申请违规行为线索,由核查工作人员逐条书面登记,并及时报告分管领导。开展违规线索集体研究,对违规嫌疑较大或反复出现的应启动调查程序。对补贴机具核验争议处理等重大事项,应集体研究决策。

严格监督管理。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以机具核验流程为主线,逐项工作、逐个环节查找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鼓励探索开展补贴机具第三方抽查核验和信息化技术核验。

2026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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