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市2024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 政策落实情况报告
2024年,天门市严格按照部、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实施要求和《天门市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方案》,紧紧围绕乡村振兴战略,以政策实施为抓手,结合我市农业生产实际需求优化补贴服务流程,强化农机推广应用,高质高效落实2024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现将全年政策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政策实施情况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鄂财农发〔2023〕81号)、《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预算的通知》(鄂财计发〔2024〕54号)、《省财政厅关于拨付2024年中央农业产业发展资金的通知》(鄂财农发〔2024〕61号),2024年中央财政拨付我市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2874万元,省级拨付资金895万元,共计下达3769万元。
2024年,我市录入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系统申请表数共1497份,受益户数929户,机具台数2358台(套),总补贴资金2347.963万元,结算机具台数2324台(套),结算补贴资金2331.816万元,其中,旋耕机415台、拖拉机208台、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164台、收割机142台、其他农用机具1395台。通过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的实施,天门市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了91.59%。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政策责任落实。为确保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工作政策落到实处,根据部、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天门市现代农业服务中心与天门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天门市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方案》,建立健全了各项工作机制,加强了绩效管理,做到了管理闭环,形成了分工明晰、责任明确、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确保惠农政策在全市各乡镇的广泛实施,最大限度地满足了农户对农业机械化生产的需求。
(二)严守服务职能,提升农户获得感。在购机补贴申请受理、资料审核、机具核验、资金兑付等工作过程中,严格按照“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方式进行。同时,积极组织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工作专班开展业务能力培训和廉政警示教育提醒,提高补贴专班人员业务素质和风险防控能力,严禁有关人员以各种直接或间接形式进行补贴机具经营活动,从而不断提升政策实施水平,提高农户满意度。
(三)强化监督监管,保障政策规范运行。一是规范购机补贴程序,完善购机补贴资料。所有补贴机具必须在补贴系统中上传铭牌标识图片和人机合影,做到见机见人、人机一致、机号一致,铭牌标识图片必须与实际销售的机具信息一致,人机合影必须做到清晰易辨。从而确保购机补贴整个程序符合规定要求,整个过程严谨无漏洞,补贴政策落实不走样;二是强化对购机人及补贴机具的监管。严格审查审核购机人身份和购机能力,以及对大中型机具的核验和单人多台套、短期内大批量等异常申请补贴情形的监管,防止违规套取补贴的情况发生。
2024年,我市较好地贯彻执行了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下一步,我们将继续遵循公开、公正、透明、有效的原则,持续加强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宣传力度,实施好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为现代农业化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装备支撑。
天门市现代农业服务中心
2025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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