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孝南区报废农业机械拆解回收企业的通知
相关企业及组织:
为深入贯彻落实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2025年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发改环资〔2025〕13号)和《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关于实施好2025年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通知》(农办机〔2025〕3号)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开展和加快推进我区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拟新增认定一批企业或相关组织从事报废农机回收拆解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在孝南区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经营范围包含报废农业机械回收拆解相关业务的企业或社会服务组织。
(二)具有与报废农机回收拆解活动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具备3人以上)和管理人员。
(三)在孝南辖区内,具有贮存和拆解报废农机的场地,面积不低于300平方米,贮存和拆解场地的地面要硬化并防渗漏。拆解车间应当为封闭或半封闭车间,通风、光线良好。拆解场所具有监控设备,能对报废农机的拆解实行全程监控并储存。
(四)具有必要的拆解设备(拆解工具、起吊设备、称重设备、气割设备、收集废油设备等)和消防设施(干粉灭火器材、消防栓、防火沙、消防锹等)。具有设施设备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
(五)具备相应环保资质,对所产生的固废、危废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匹配的处理能力,或与具备资质的第三方签订了废物处理协议;在环保方面响应当地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具有废水、废气采取集中收集自处理能力,具有废水、废气采取集中收集自处理设施设备。
(六)没有相关违规违法行为,未被列入失信不执行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是否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二、申报材料
(一)《关于从事报废农机回收拆解业务的申请》和《孝南区报废农机回收拆解企业申请备案表》(见附件)。
(二)《营业执照》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从事农用北斗辅助驾驶系统相关产品的回收拆解企业还需提供《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证书》。
(三)管理人员身份证、专业技术人员身份证及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四)拆解设备清单和消防设施清单。
(五)回收拆解场地证明资料。
(六)完整的回收拆解制度和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七)从“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自行查询并下载的信用报告,报告日期与申报日期一致。
(八)相应环保资质,固废、危废、废水、废气等处理能力有关佐证材料。
(九)报废农机回收拆解经营活动承诺书。
(十)报废回收农机具残值报价表
三、申报程序
(一)企业申报。申报企业将以上十项申报材料纸质件(均需盖企业公章)一式3份提交至区农业农村局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办理窗口(地址:孝感市孝南区槐荫大道550号-孝南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二楼)。具备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只需提交《报废农机回收拆解经营活动承诺书》《报废农机回收拆解经营活动承诺书》《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书》《报废回收农机具残值报价表》三项材料即可。申报日期从即日起至2025年6月13日止。
(二)审核公示。区农业农村局农机报废更新专班工作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材料审核通过的申报企业条件进行现场勘验。审核通过后,对拟认定的报废农机回收拆解企业向社会公示。
(三)公告启用。经公示无异议后,将认定的报废农机回收拆解企业报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备案,并在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公布企业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
附件:1.关于从事报废农机回收拆解业务的申请
2.孝南区报废农机回收拆解企业申请备案表
3.报废农机回收拆解经营活动承诺书
4.报废回收农机具残值报价表
孝感市孝南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5月28日
附件1
关于从事报废农机回收拆解业务的申请
本企业自愿申报在孝南区范围内从事报废农机回收拆解业务。现有从业人员共 名,其中 :持证专业技术人
员 名,技术工人 名,管理人员 名,其他人员 名; 贮存场地 平方米、拆解场地 平方米,具有必要的回收拆解设备及消防设施,年回收拆解报废农机能力 台。
本企业承诺没有违法经营行为记录;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 保护要求。特申请从事报废农机回收拆解活动,请予认定。
特此申请。
单位: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
孝感市孝南区
从事报废农机回收拆解业务
申请备案表
企业名称:
法 人:
地 址 :
申报时间:
孝感市孝南区从事报废农机回收拆解业务申请备案表
单位名称 | 注册资金 | ||||||||||||
详细地址 | |||||||||||||
法人代表 | 联系电话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经营范围 | |||||||||||||
是否回收拆解 农用北斗辅助驾驶系统相关产品业务 | £是 £否 | ||||||||||||
办 公 作 业 场 所 | |||||||||||||
所有形式 (自有/租赁) | 总面积 (㎡) | 贮存场地面积 (㎡) | 拆解场地面积 (㎡) | ||||||||||
专业技术人员(含技术工人)和管理人员总人数(共 名) |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文化程度 | 技术职称/等级 | 工作岗位 | ||||||||
报废农业机械回收拆解设备 | |||||||||||||
设备名称 | 数 量 | 单 位 | 自有/租赁 | ||||||||||
填表要求:
1.填报内容要真实有效;
2.本表除签字、签署意见部分其余文字均要求打印。
附件3
报废农机回收拆解经营活动承诺书
(供参考)
孝感市孝南区农业农村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已依法从事报废农机回收、拆解经营业务;有从事农机拆解报废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有开展机械拆解报废所必需的设备;有必要的办公场所;有专门的拆解及停放报废农机的场地。没有违法经营行为记录;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保护标准。
本企业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环保及信息安全的相关规定,按照《报废农业机械回收拆解技术规范》依法开展报废农机回收拆解工作,确保报废农机全部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拆解,并按要求保存好拆解档案资料。本企业将对授权的回收点做好监督管理,对回收点的违规行为承担监督和连带责任。
特此承诺。
法人签字 企业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4
报废回收农机具残值报价表
企业名称(盖章):
申报企业:
法人签字:
(公 章)
年 月 日 | 区农业农村局农机报废更新专班意见:
(公 章)
年 月 日 |
序号 | 机型 | 类别 | 残值报价(按台数或重量计算) | |
1 | 拖拉机 | 功率<20马力 | ||
20马力≤功率≤50马力 | ||||
50马力<功率≤80马力 | ||||
80马力<功率≤100马力 | ||||
100马力<功率≤160马力 | ||||
功率>160马力 | ||||
2 | 旋耕机 | 单轴;1m≤耕幅<1.5m | ||
单轴;1.5m≤耕幅<2m | ||||
单轴;2m≤耕幅<2.5m | ||||
单轴;耕幅≥2.5m | ||||
双轴;1m≤耕幅<1.5m | ||||
双轴;1.5m≤耕幅<2m | ||||
双轴;2m≤耕幅<2.5m | ||||
双轴;耕幅≥2.5m | ||||
履带自走式;1m≤耕幅<1.2m; | ||||
履带自走式;1.2m≤耕幅<2m; | ||||
履带自走式;耕幅≥2m; | ||||
3 | 微型耕耘机(微耕机) | 汽油微耕机 | ||
柴油微耕机 | ||||
4 | 播种机 | 悬挂式,4行及以上 | ||
5 | 水稻插秧机 | 手扶步进式,2行 | ||
手扶步进式,4行 | ||||
手扶步进式,6行及以上 | ||||
四轮乘坐式,4、5行 | ||||
四轮乘坐式,6、7行 | ||||
四轮乘坐式,8行及以上 | ||||
6 | 水稻抛秧机 | 四轮乘坐式;7-12行 | ||
四轮乘坐式;13行及以上 | ||||
7 | 田园管理机 | 汽油田园管理机(包含中耕机) | ||
柴油田园管理机(包含中耕机) | ||||
8 | 植保无人机 | 10—20L;多旋翼 | ||
20—30L;多旋翼 | ||||
30—50L;多旋翼 | ||||
50L及以上;多旋翼 | ||||
15L—25L;单旋翼 | ||||
25L及以上;单旋翼 | ||||
9 | 机动喷雾(粉)机 | 担架式或推车式动力喷雾机 | ||
自走式喷杆喷雾机,功率≥18马力,四轮驱动 | ||||
10 | 枝条切碎机 | 枝条切碎机(自带动力或配套拖拉机) | ||
11 | 联合收割机 | 自走式全喂入谷物联合收割机 | 0.3kg/s≤喂入量≤0.5kg/s | |
0.5kg/s<喂入量≤1kg/s | ||||
1kg/s<喂入量≤3kg/s | ||||
3kg/s<喂入量≤4kg/s | ||||
喂入量>4kg/s | ||||
自走式半喂入谷物联合收割机 | 2行,功率≥12马力 | |||
3行,功率≥35马力 | ||||
4行及以上,功率≥35马力 | ||||
自走式玉米联合收获机 | 2行 | |||
3行 | ||||
4行及以上 | ||||
12 | 机动脱粒机 | — | ||
13 | 专用割台 | 玉米(杂粮)割台;3行 | ||
玉米(杂粮)割台;4行 | ||||
玉米(杂粮)割台;5行及以上 | ||||
大豆或油菜割台;1.5m≤幅宽<2.5m | ||||
大豆或油菜割台;2.5m≤幅宽 | ||||
14 | 秸秆粉碎还田机 | 1m≤作业幅宽<1.5m | ||
1.5m≤作业幅宽<2m | ||||
2m≤作业幅宽<2.5m | ||||
作业幅宽≥2.5m | ||||
15 | 粮食干燥机(烘干机) | 2t≤批处理量<4t;循环式 | ||
4t≤批处理量<10t;循环式 | ||||
10t≤批处理量<20t;循环式 | ||||
20t≤批处理量<30t;循环式 | ||||
批处理量≥30t;循环式 | ||||
20t/d≤处理量<50t/d;连续式 | ||||
50t/d≤处理量<100t/d;连续式 | ||||
处理量≥100t/d;连续式 | ||||
3t≤装载量<5t;平床式 | ||||
装载量≥5t;平床式 | ||||
3t≤装载量<5t;批式静态 | ||||
5t≤装载量;批式静态 | ||||
16 | 色选机 | 粮食色选机;60≤总执行单元<300 | ||
粮食色选机;300≤总执行单元<450 | ||||
粮食色选机;450≤总执行单元 | ||||
17 | 碾米机 | 碾米机或简易组合米机 | ||
7.5kW及以上组合米机;具备剥壳、清选、碾米、抛光功能 | ||||
18 | 磨粉机 | 磨粉机(磨浆机) | ||
19 | 农用北斗辅助驾驶系统 | — | ||
20 | 田间作业监测终端 | — | ||
21 | 田间搬运机 | 履带自走式 | ||
22 | 果蔬干燥机 | 1m³≤有效烘干容积<5m³;厢(槽)式 | ||
5m³≤有效烘干容积<20m³;厢(槽)式 | ||||
20m³≤有效烘干容积<40m³;厢(槽)式 | ||||
40m³≤有效烘干容积;厢(槽)式 | ||||
1m³≤有效烘干容积<5m³;厢(槽)式;热源装置:热泵 | ||||
5m³≤有效烘干容积<10m³;厢(槽)式;热源装置:热泵 | ||||
10m³≤有效烘干容积<20m³;厢(槽)式;热源装置:热泵 | ||||
20m³≤有效烘干容积<40m³;厢(槽)式;热源装置:热泵 | ||||
40m³≤有效烘干容积;厢(槽)式;热源装置:热泵 | ||||
23 | 打(压)捆机 | 方捆或圆捆压捆机 | ||
方捆捡拾压捆机 | ||||
圆捆捡拾压捆机 | ||||
自动套袋方捆捡拾压捆机 | ||||
24 | 打捆包膜机 | 固定式;草捆直径≥0.52m;草捆长度≥0.52m;功率≥4kW | ||
25 | 铡草机 | 0.8t/h≤生产率<3t/h;含动力 | ||
3t/h≤生产率<6t/h;含动力 | ||||
6t/h≤生产率<9t/h;含动力 | ||||
9t/h≤生产率<15t/h;含动力 | ||||
生产率≥15t/h;含动力 | ||||
26 | 饲料(草)粉碎机 | 饲料粉碎机,含动力 | ||
揉丝机,2t/h≤生产率<15t/h,含动力 | ||||
揉丝机,生产率≥15t/h,含动力 | ||||
27 | 增氧机 | 水车式、叶轮式或涌浪式普通增氧机 | ||
微孔曝气式增氧机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