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5年秭归县农业机械报废更新实施方案》的函

时间:2025-06-18 09:37来源: 秭归县农业科技服务中心


关于印发《2025年秭归县农业机械

报废更新实施方案》的函


各乡镇党政综合办公室,县直相关单位:

为加快老旧农业机械报废更新速度,进一步优化农机装备结构,促进农机安全生产和绿色发展,根据《湖北省农业农村厅、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粮食局关于印发〈2025年湖北省农业机械报废更新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农发202525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2025年秭归县农业机械报废更新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落实。




  秭归县农业农村局 秭归县发展和改革局

                                        

                                             秭归县财政局

                                             2025526


2025年秭归县农业机械报废更新

实 施 方 案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关于实施好2025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通知》(办机〔20253号)和《湖北省农业农村厅、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粮食局关于印发〈2025年湖北省农业机械报废更新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农发〔20252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补贴对象

从中央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和超长期特别国债中安排资金,对农机报废更新予以补贴。补贴对象为秭归县内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二、报废品种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粮棉油等作物联合收割所用机械)、播种机、插秧机机动喷雾机、机动脱粒机、铡草机、饲料粉碎机、农用北斗辅助驾驶系统、水稻抛秧机、植保无人机、粮食干燥机(烘干机)、色选机、田间作业监测终端、磨粉机、微耕机、旋耕机、茶叶烘干机、茶叶杀青机、茶叶揉捻机、茶叶理条机、机耕船、秸秆粉碎还田机、打(压)捆机、叶类采收机、埋茬起浆机、增氧机共27类机具。

三、报废条件

(一)基本条件:主要部件齐全,来源清楚合法。

(二)技术条件:参照拖拉机、联合收获机、水稻插秧机、机动植保机械、饲料粉碎机、铡草机等相关农业机械禁用与报废标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报废。

1.达到报废年限的(见附件3)。

2.使用年限或累计工作时间不足,经过维修调整或更换 易损件后仍然达不到安全技术要求的。

3.由于各种原因造成严重损坏、无法修复的。

4.预计大修费用大于同类新产品价格50%的。

5.未达到报废年限,但安全隐患大、维修成本高、技术 状况差的。

6.国家明令淘汰的。

(三)微耕机、脱粒机等其他小型、小宗机具按照简化便民原则参照执行。

四、补贴标准

农机报废更新补贴由报废补贴与更新补贴两部分构成。报废补贴实行定额补贴见附件1。更新补贴按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执行。

报废联合收割机、水稻插秧机、播种机、水稻抛秧机并新购置同种类机具按不超过50%提高报废补贴标准,单台最高报废补贴额不超过3万元。农用北斗辅助驾驶系统、植保无人机、田间作业监测终端三类机具设备报废补贴申领要以购置同种类新机具设备为前提。田间作业监测终端按照1200/台进行更新补贴,参照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申办程序实施。

五、回收拆解

根据《湖北省农业农村厅、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粮食局关于印发〈2025年湖北省农业机械报废更新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农发〔202525号)要求,经企业自主申报、实地核查,并与县经信部门沟通会商,认定宜昌仁泽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秭归分公司具备企业回收拆解资质,企业相关名称、经营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均已在湖北省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公示

对于农用北斗辅助驾驶系统、田间作业监测终端和植保无人机由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集中拆解处理。鼓励农机头部企业主流产品回收拆解实现闭环管理。为提高机具拆解质量和节约资源,允许省内异地拆解。

六、操作程序

(一)申请报废。机主自愿提出报废申请,由县农业科技服务中心对申请报废的机具(见附件3)进行信息审核,在核对机主及其报废农机的信息后,发放《报废农机回收确认表》以下简称《确认表》,见附件5

(二)注销登记。机主持《确认表》将已经审核登记的待报废农机交售给定点回收企业。回收企业对机主信息和待报废农机状况主要部件齐全核实,对其真实性和唯一性负责,并依法依规对回收的农机进行拆解。县农业科技服务中心对回收企业拆解或销毁农机过程进行现场抽查或实施远程监督。纳入牌证管理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等农机具,在机主报废农机信息后,由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在《确认表》上签注已办理注销登记字样。

(三)兑现补贴。农业农村部门、财政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对于以购置新机为前提的报废农机种类,在申领报废补贴时,应提供购置同种类新农机的有效证明。财政部门向符合要求的机主兑现补贴资金。为发挥资金高效利用,原则上单个农户在本年度开展农机报废更新同类机具不超过5台套,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在本年度开展报废更新同一类型机具不超过10台套。

七、工作要求

县直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农机报废更新政策工作;县财政部门落实资金兑付及监管责任,确保资金投入,保障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实施;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实施、审核监管建立农机回收拆解网点、报废更新信息档案,健全工作制度,确保完成目标任务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介,加强政策宣传,扩大公众知晓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对享受补贴的信息进行公示,对实施方案、补贴标准、操作程序、投诉咨询方式等信息全面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公正透明、阳光操作。强化农业部门、回收企业服务意识,采取一站式服务、两表一书电子化(《确认表》《申请表》、农业机械来历承诺书)、手机APP等网上办理等各项便民措施,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鼓励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上门回收、办理业务。县农业农村、发改、财政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的监管。建立黑名单制度,严查虚假报套补贴资金的违规行为,严惩违规主体。对存在违规行为的回收企业,应视情节轻重,采取警告、通报、暂停、禁止参与补贴实施等措施进行处理。对弄虚作假套取国家补贴资金的企业、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参照农机购置补贴的有关规定和原则进行严肃处理。

本方案明确的扩大报废补贴范围、提高报废补贴标准政策实施期限为202511日至1231日,在实施过程中,如遇国家、省有关政策调整,以新出台政策为准。秭归县农业农村、秭归县发展和改革局、秭归县财政关于印发〈秭归县加力做好农业机械报废更新实施方案〉的》同步废止。


附件:1.湖北省农机报废补贴额一览表

      2.秭归县回收拆解企业相关信息及职责

3.有关名词解释

4.农业机械来历承诺书

5.湖北省报废农业机械回收确认表

6.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申请表


1

湖北农机报废补贴额一览表

序号

机型

类别

报废补贴额

(元)

报废并新购

同种类机具报废

补贴额(元)

1

拖拉机

20马力以下

1500


20(含)-50马力(含)

3850


50-80马力(含)

7860


80-100马力(含)

10840


100-160马力(含)

13140


160-200马力(含)

18000


200马力以上

20000


2

自走式全喂入

稻麦联合收割机

喂入量0.5kg/s及以下

1500

2250

喂入量0.5-1kg/s(含)

3000

4500

喂入量1-3kg/s(含)

5500

8250

喂入量3kg/s-4kg/s(含)

7300

10950

喂入量4kg/s以上

11000

16500

3

自走式半喂入

稻麦联合收割机

4行及以下,35马力以下

4200

6300

3行,35马力(含)以上

7200

10800

4行(含)以上,35马力(含)以上

17500

26250

4

自走式玉米联合

收割机

2

7200

10800

3

12500

18750

4行(含)以上

20000

30000

5

油菜籽收获机

1-1.5kg/s自走履带式油菜籽收获机

3500

5250

1.5-2.1kg/s自走履带式油菜籽收获机

4850

7275

2.1-3kg/s自走履带式油菜籽收获机

6650

9975

3-4kg/s自走履带式油菜籽收获机

7700

11550

4-6kg/s自走履带式油菜籽收获机

9890

14835

4-5kg/s自走轮式油菜籽收获机

3200

4800

5-6kg/s自走轮式油菜籽收获机

9800

14700

6-7kg/s自走轮式油菜籽收获机

10400

15600

7kg/s及以上自走轮式油菜籽收获机

11180

16770

6

大豆收获机

1-3kg/s自走轮式大豆收获机

4010

6015

3-5kg/s自走轮式大豆收获机

5120

7680

5-7kg/s自走轮式大豆收获机

11180

16770

0.6-1kg/s自走履带式大豆收获机

2750

4125

1-1.5kg/s自走履带式大豆收获机

3500

5250

1.5-2.1kg/s自走履带式大豆收获机

4850

7275

2.1-3kg/s自走履带式大豆收获机

7400

11100

3-4kg/s自走履带式大豆收获机

8960

13440

4-6kg/s自走履带式大豆收获机

9890

14835

7kg/s及以上自走轮式大豆收获机

12590

18885

0.5-1kg/s自走履带大豆复合种植收获机

3350

5025

1-1.6kg/s自走履带大豆复合种植收获机

5330

7995

1.6-2.5kg/s自走履带大豆复合种植收获机

9200

13800

2.5kg/s及以上自走履带大豆复合种植收获机

10580

15870

0.5-1.5kg/s自走轮式大豆复合种植收获机

3200

4800

1.5-2kg/s自走轮式大豆复合种植收获机

4610

6915

2-3kg/s自走轮式大豆复合种植收获机

5300

7950

3kg/s及以上自走轮式大豆复合种植收获机

11300

16950

7

花生收获机

幅宽0.8-1.5m花生收获机

540

810

幅宽1.5m及以上花生收获机

930

1395

花生联合收获机;自走式;功率≥20kW

工作幅宽≥500mm

7100

10650

自走式花生捡拾收获机;捡拾幅宽≥2.5m

功率≥88kW

10100

15150

配套动力11kW及以上花生摘果机

1080

1620

配套动力3-11kW花生摘果机

120

180

8

青(黄)饲料

收获机

悬挂双圆盘式;1.1m≤割幅<2.1m

2900

4350

悬挂双圆盘式;割幅≥2.2m

4950

7425

自走圆盘式;2m≤割幅<2.6m;籽粒破碎机构:无或非

对辊式;配套发动机功率≥110kW

17420

26130

自走圆盘式;割幅≥2m;籽粒破碎机构:对辊式;

配套发动机功率≥115kW

20000

30000

牵引式或悬挂式;收集器型式:甩刀式、锤爪式或

弹齿式;1m≤作业幅宽<1.5m

450

675

牵引式或悬挂式;收集器型式:甩刀式、锤爪式或

弹齿式;1.5m≤作业幅宽<2.5m

740

1110

牵引式或悬挂式;收集器型式:甩刀式、锤爪式或

弹齿式;作业幅宽≥2.5m

960

1440

9

播种机

6行以下

600

900

6(含)-11

1200

1800

12-18行(含)

1600

2400

18行以上

2000

3000

10

农用北斗辅助

驾驶系统

--

--

1200

11

水稻插秧机

手扶步进式;2

740

1110

手扶步进式;4

1740

2610

手扶步进式;6行(含)以上

2170

3255

独轮乘坐式;6行(含)以上

1720

2580

四轮乘坐式;4行,5

5400

8100

四轮乘坐式;6-7

9930

14895

四轮乘坐式;8行(含)以上

12500

18750

12

水稻抛秧机

四轮乘坐式;13行及以上

12500

18750

13

机动喷雾机

动力喷雾机

70


12m≤喷幅<18m;形式:悬挂及牵引式

690


喷幅≥18m;形式:悬挂及牵引式

1320


自走式,四轮驱动、四轮转向;18马力以下

2120


自走式,四轮驱动、四轮转向;18(含)-50马力

4490


自走式,四轮驱动、四轮转向;50(含)-100马力

5150


自走式,四轮驱动、四轮转向;100马力(含)以上

6900


14

饲料粉碎机

转子直径;400mm(含)-550mm

300


转子直径;550mm(含)以上

480


15

脱粒机

稻麦脱粒机,生产率0.3t/h及以上

90


玉米脱粒机,生产率;0.4t/h及以上

80


16

铡草机

生产率:1(含)-3t/h

60


生产率3(含)-6t/h

280


生产率6(含)-9t/h

610


生产率9(含)-15t/h

820


生产率15t/h及以上

1000


17

植保无人机

10-20L多旋翼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

--

3000

20-30L多旋翼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

--

4350

30-50L多旋翼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

--

5700

18

粮食烘干机

批处理量10-20t循环式谷物烘干机

8850


批处理量20-30t循环式谷物烘干机

10710


批处理量30t及以上循环式谷物烘干机

16940


处理量20-50t/d及以上连续式谷物烘干机

5250


处理量50-100t/d及以上连续式谷物烘干机

10850


处理量100t/d及以上连续式谷物烘干机

20000


19

色选机

总执行单元数<60个粮食色选机

980


60个≤总执行单元数<300个粮食色选机

3320


总执行单元数≥300个粮食色选机

7490


总执行单元数384个以下茶叶色选机

4200


层数≥2;总执行单元数384个及以上茶叶色选机

16000


20

磨粉机

30cm≤磨辊长度<40cm

1400


40cm≤磨辊长度<60cm

1750


磨辊长度≥60cm

2100


21

茶叶烘干机

烘焙面积5m²及以上茶叶烘焙机

500


烘干面积10m²以下百叶式茶叶烘干机

560


烘干面积10m²以下连续自动式茶叶烘干机

2190


烘干面积10-20m²连续自动式茶叶烘干机

3530


烘干面积20m²及以上连续自动式茶叶烘干机

5000


非全自动茶叶炒干机(含扁形茶炒制机)

530


1-2锅(槽)全自动茶叶炒干机

710


3-4锅(槽)全自动茶叶炒干机

1300


22

茶叶杀青机

整体式;40cm≤滚筒直径<70cm;滚筒长度≥160cm

1020


整体式;滚筒直径≥70cm;滚筒长度≥350cm

1650


整体式滚筒直径≥70cm滚筒内部直段长度≥350cm;辅助热风杀青

2400


整体式;滚筒直径≥70cm,滚筒内部直段长度≥350cm;超高温热风杀青机:超高温炉,热风温度230-420℃(电磁式杀青机:电加热功率≥60kW

2400


茶鲜叶输送机1台;振动槽1台,3层;蒸汽发生器1台;过热装置1套;安全阀等配件1套;蒸汽杀青;振动床(网带)首层有效叶面积≥3

2400


分体式;滚筒直径≥70cm;滚筒长度≥350cm

1020


23

茶叶揉捻机

35cm≤揉筒直径<50cm

700


50cm≤揉筒直径<60cm

960


揉筒直径≥60cm

1560


24

茶叶理条机

茶叶理条机;0.5㎡≤锅槽面积<1

780


茶叶理条机;1㎡≤锅槽面积<2.5

1170


茶叶理条机;锅槽面积≥2.5

1410


25

机耕船

14.7kW及以上带动力输出装置的机耕船

2010


无动力输出装置机耕船

720


26

秸秆粉碎还田机

1m≤作业幅宽<1.5m

450


1.5m≤作业幅宽<2m

720


2m≤作业幅宽<2.5m

830


作业幅宽≥2.5m

980


27

打(压)捆机

方捆;压缩室截面积(宽×高)≥0.1344㎡;

打结器数量≥2个;捡拾宽度≥1.2m

3060


方捆;压缩室截面积(宽×高)≥0.154㎡;

打结器数量≥2个;捡拾宽度≥1.7m

4440


方捆;压缩室截面积(宽×高)≥0.162㎡;

打结器数量≥2个;捡拾宽度≥2.2m

6270


圆捆;压缩室直径≥0.5m;压缩室宽度≥0.7m

捡拾宽度≥0.7m

1920


圆捆;压缩室直径≥0.8m;压缩室宽度≥0.8m

捡拾宽度≥1.2m

2700


圆捆;压缩室直径≥1m;压缩室宽度≥1m

;捡拾宽度≥1.7m

3900


圆捆;压缩室直径≥1.2m;压缩室宽度≥1.2m

捡拾宽度≥2.2m

6480


圆捆;压缩室直径≥0.52m;压缩室宽度≥0.52m

功率≥4kW

1200


方捆;压缩室截面积(宽×高)≥0.105㎡;

功率≥15kW

1800


方捆;压缩室截面积(宽×高)≥0.102m²;

打结器数量≥2个;捡拾宽度≥0.7m

1920


28

叶类采收机

单人手提式;蓄电池;切割器宽度≥30cm

160


单人操作;切割器宽度<1m

240


双人操作;切割器宽度≥1m

440


29

埋茬起浆机

单轴;2m≤工作幅宽<2.5m

740


单轴;工作幅宽≥2.5m

890


30

微型耕耘机

(田园管理机)

2kW≤标定功率<4kW;柴油或汽油机动力

320


标定功率≥4kW;柴油或汽油机动力

490


31

旋耕机

单轴;1m≤耕幅<1.5m

230


单轴;1.5m≤耕幅<2m

450


单轴;2m≤耕幅<2.5m

740


单轴;耕幅≥2.5m

890


双轴;2m≤耕幅<2.5m

1130


双轴;耕幅≥2.5m

1220


型式:履带自走式;1.2m≤耕幅<2m

发动机功率≥22kW;最小离地间隙≥280mm

2740


型式:履带自走式;耕幅≥2m

发动机功率≥51kW;最小离地间隙≥280mm

4870


32

田间作业监测

终端

--

--

报废补贴800/台,更新补贴1200/

33

增氧机

曝气式增氧机;功率≥1kW

420


增氧结构型式:叶轮式、水车式、涌浪式;

配套电机功率≥1.5kW

210










  附件2

秭归县回收拆解企业相关信息及职责


秭归县报废更新农机回收拆解企业为宜昌仁泽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秭归分公司,位置:秭归县茅坪镇明珠大道135号,负责人:梅云锋;联系方式:13986779987;业务办理人:张婷婷;联系方式:19172237507

企业资质:是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且经营范围含机动车回收、拆解业务;有从事机械拆解报废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有开展机械拆解报废所必须的设备;有必要的办公场所,有专门的拆解及停放报废农机场地,经营面积800平方米;遵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环保的规定,制定张贴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照《报废农业机械回收拆解技术规范》(NY/T2900-2022)开展报废农机回收拆解工作的条件。

工作内容:

1.回收待报废机具。一是审核机主信息和待报废农机状况(须主要部件齐全)无误;二是在《报废农机回收确认表》上签字、盖章,向机主出具《确认表》第二联(机主存查联)和第三联(用于申领补贴联)

2.拆解销毁回收农机。一是及时拆解回收农机,对国家禁止生产销售的发动机等部件进行破坏性处理;二是建立拆解档案,一机一档,拆解档案包括机主身份证明材料、《确认表》、铭牌或其它能体现农机身份的原始材料,以及拆解农机过程中的视频、照片等,保存期不少于3年。

3.支付报废农机残值。依据我县废旧金属市场收购价,现场支付机主报废农机残值,不得随意压低残值折价。

工作要求:

1.必须按照《报废农业机械回收拆解技术规范》(NY/T2900-2022)开展报废农机回收拆解工作;

2.必须配合县农业部门在拆解或销毁农机过程进行的现场监督;在日常工作检查中,按要求提供拆解档案等资料。.

3.必须确保报废农机整件、零部件,报废农机不再流入市场;

4.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增设业务网点,提供便民惠民服务。




   附件3

有关名词解释


1.主:指合法拥有机具的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2.主要部件齐全: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和自走式喷杆喷雾机应有发动机、变速器、前后桥(底盘)等,插秧机应有发动机、分插秧机构、机架、行走装置等,农用北斗辅助驾驶系统应保证显示终端、电机(液压阀)、主机(天线)主要部件完整,北斗作业监测终端应有包括定位和传输模块的主机、摄像头和姿态传感器,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应保证机身完整、铭牌清晰可见,飞控、遥控器、喷洒系统、电池等零配件完整,动力喷雾机应有发动机、机架、泵主体等,谷物烘干机应有干燥装置、控制装置等,其他机械(含悬挂及牵引式喷杆喷雾机)应有机架、机具主体等。

3.来源清楚合法:机主需对机具来源、归属等作出书面承诺(见附件4)。纳入牌证管理的农机需提供农机安全监理机构核发的牌证,无牌证或未纳入牌证管理的,应当具备铭牌或出厂编号、车架号等机具身份信息。属于转让交易的,应同时提供交易双方身份证明及联系电话、转让交易协议等有效证明材料。其他小型的、价值低的、年份久的,以提供申请人身份证及详细有效证明材料为主。(大型农机以机为主,确保农机的唯一性和真实性,小型机具以人为主,确保机主的唯一性和真实性。)对于20马力以下拖拉机、微型耕耘机(田园管理机)、旋耕机、机动喷雾机、铡草机、脱粒机、饲料粉碎机等报废补贴额在4000元及以下的小型机具,如既未录入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系统,又丢失原始发票的,可通过其他证明材料及集中公示等方式确定其合法性来源。

4.申请报废的农机类型:对牌证齐全的类型。已在县级农业农村(农机)部门登记入户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机主持登记证书、农机牌证、身份证明和农业机械来历承诺书等凭证,到所属县级农业农村(农机)部门提出报废申请。对发票齐全的类型。凭原始购机发票、农业机械来历承诺书到所属县级农业农村(农机)部门提出报废申请。其他情况的类型。若拟报废的农机以上两种资料都不具备、但曾在当地农业农村(农机)部门办理过购机补贴或在农机安全监理机构进行过备案登记的,可凭农业机械来历承诺书和购机补贴办理资料或农机安全监理备案资料,提出报废申请。改装、拼装、来历不明的机具不予受理。

5.注销登记:企业回收。机主持《确认表》将已经审核登记的待报废农机交售给定点回收企业。回收企业对机主信息和待报废农机状况(须主要部件齐全)核实,对其真实性和唯一性负责。在《确认表》上签字、盖章。拆解销毁。回收企业及时对回收的农机进行拆解并建立档案,对国家禁止生产销售的发动机等部件进行破坏性处理,拆解时必须通过视频监控等设备进行全程记录。拆解档案应包括铭牌或其他能体现农机身份的原始资料,以及拆解农机过程中的视频、照片等,保存期不少于3年。县级农业农村(农机)部门应对回收企业拆解或销毁农机过程进行现场抽查或实施远程监督。注销登记。纳入牌证管理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回收后,机主须持《确认表》和相关证照,到当地负责农机牌证管理的机构依法办理牌证注销手续。相关机构核对机主和报废农机信息后,在《确认表》上签注已办理注销登记字样。



    附件4


农业机械来历承诺书


本人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于________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___处,购买整机出厂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__,发动机出厂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型号__________________,今申请报废。

主体(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市场主体)申报请补充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代码。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代码

我承诺,该农业机械确系本人合法所得,如不属实,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承诺人:(签名)

                           年    月   

     附5

报废农业机械回收确认表

            回收确认表编号:

机主姓名/

单位名称


机主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机主地址


机主联系电话


机具型号


机具类别


出厂编号


发动机号


底盘(车架)号


牌照号码


出厂日期


初次注册

登记日期


回收日期






农机回收拆解企业(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已办理注销登记。



农机牌证管理单位(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此栏仅适用于已上牌证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

     说明:本表一式三联:一联农机回收企业存查;二联机主存查;三联加盖农机牌证管理单位印章后,到当地农业农村(农机)部门办理申请补贴手续。

      附件6

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申请表

            补贴申请表编号:

机主姓名


身份证号或

组织机构代码


地 址


电 话


报废农机回收确认表编号


一卡通(合作组织)账号


报废机型类别

核实情况

品目

档次、参数

报废补贴额

备注





备注

1.证明作为申新补贴的凭证,不得涂改、伪造;

2.农业农村(农机)部门负责填写报废机具信息并核实

                 说明:本表一式两联:一联留存农业农村(农机)部门;二联留存财政部门


附件:

 已阅 0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