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5年宜都市农业机械报废更新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5-06-10 11:52来源: 宜都市农机服务推广中心

各乡镇(街道)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为加快老旧农业机械报废更新力度,进一步优化农机装备结构,促进农机安全生产和绿色健康发展,做好2025年度农机报废更新工作,特制定《2025年宜都市农业机械报废更新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宜都市农业农村局    宜都市财政局    宜都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5526 日



2025年宜都市农业机械报废更新实施方案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 省发展改革委 省财政厅 省粮食局〈关于印发2025年湖北省农业机械报废更新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农发〔2025〕2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补贴对象

从中央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和超长期特别国债中安排资金,对农机报废更新予以补贴。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二、报废品种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含粮棉油等作物联合收割所用机械)、播种机、插秧机、机动喷雾机、机动脱粒机、铡草机、饲料粉碎机、农用北斗辅助驾驶系统、水稻抛秧机、植保无人机、粮食干燥机(烘干机)、色选机、田间作业监测终端、磨粉机、微耕机、旋耕机、茶叶烘干机、茶叶杀青机、茶叶揉捻机、茶叶理条机、机耕船、秸秆粉碎还田机、打(压)捆机、叶类采收机、埋茬起浆机、增氧机共27类机具。

三、报废条件

(一)基本条件:主要部件齐全,来源清楚合法

(二)技术条件:参照拖拉机、联合收获机、水稻插秧机、机动植保机械、饲料粉碎机、铡草机等相关农业机械禁用与报废标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报废。

1.达到报废年限的。

2.使用年限或累计工作时间不足,经过维修调整或更换易损件后仍然达不到安全技术要求的。

3.由于各种原因造成严重损坏、无法修复的。

4.预计大修费用大于同类新产品价格50%的。

5.未达到报废年限,但安全隐患大、维修成本高、技术状况差的。

6.国家明令淘汰的。

(三)其他:微耕机、脱粒机等其他小型机具按照简化便民原则参照执行。

四、补贴标准

农机报废更新补贴由报废补贴与更新补贴两部分构成,报废补贴实行定额补贴(见附件1),更新补贴按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执行。

报废联合收割机、水稻插秧机、播种机、水稻抛秧机并新购置同种类机具按不超过50%提高报废补贴标准,单台最高报废补贴额不超过3万元。农用北斗辅助驾驶系统、植保无人机、田间作业监测终端三类机具设备报废补贴申领要以购置同种类新机具设备为前提。田间作业监测终端按照1200元/台进行更新补贴,参照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申办程序实施。

五、回收拆解

(一)企业确定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 省发展改革委 省财政厅 省粮食局〈关于印发2025年湖北省农业机械报废更新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农发〔2025〕25号)文件精神,延续往年农机报废相关政策,确定宜昌欣徽弘报废车辆回收拆解有限公司宜都分公司为宜都市报废农机回收拆解定点单位。联系人:潘宗高,联系电话:13872694768。

(二)回收点确定

回收和拆解业务可分解为两个环节。由回收拆解企业与乡镇农业服务中心沟通,根据需要到各乡镇(街道)村设定农机报废回收点,也可优选具有回收场地的经销点、企业和合作社等。农机报废回收点确定后,向宜都市农机服务推广中心、各乡镇(街道)农业农村服务中心报备。

提高机具拆解质量和节约资源,允许省内异地拆解。农用北斗辅助驾驶系统、田间作业监测终端和植保无人机由符合条件的格林美(武汉)城市矿山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进行集中拆解处理。联系人:关梦星,联系电话:18434910493;罗来新,联系电话:18938976640。

六、操作程序

(一)申请报废

1.自主申请。机主自愿提出报废申请,通过搜索微信小程序 “湖北省农机报废更新平台”自主申请,携带机具,持有效的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社保卡或对公银行账号、能证明报废机具来源的佐证资料、购置同类新农机的有效证明等资料到所在乡镇(街道)农业农村服务中心进行报废申请。

2.信息审核。各乡镇(街道)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对申请报废的机具(见附件1)进行信息审核,在核对机主及其报废农机的信息后,进行人机合影并收集机具铭牌图片,对符合报废条件的机主签订《农业机械来历承诺书》(见附件3),发放《报废农机回收确认表》(以下简称《确认表》,见附件4)3份并填写签字盖章确认。

(二)回收注销

1.企业回收。申请报废信息审核后,机主将机具送至回收点集中存放,回收拆解企业定时定期将各乡镇(街道)回收点机具统一运回拆解报废,并对照《确认表》再次核对机具信息和待报废农机状况(须主要部件齐全),对其真实性和唯一性负责。机具残值由机主与回收企业按市场价格友好协商交售。

2.拆解销毁。回收拆解企业依法依规对报废机具进行报废拆解并签字盖章,对于固定场所移动困难的大型机具,可由回收拆解企业上门服务拆解报废机具。回收拆解企业负责建立农机拆解信息档案,做到一机一档,拆解信息档案包括铭牌照片、拆解农机过程视频、体现农机身份的原始资料等,保存期不少于3年。市农机服务推广中心须对回收企业拆解或销毁农机过程按3%进 行现场抽查。

3.注销登记。报废机具回收拆解后,回收企业将《确认表》交付各乡镇(街道)农业农村服务中心签字盖章;纳入牌证管理的农机由农业综合执法大队依法办理牌证注销手续,在《确认表》上签注“已办理注销登记”字样,交市农机服务推广中心存档。各乡镇(街道)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市农机服务推广中心收齐《确认表》《承诺书》等相关资料后,在报废更新系统中上传拆解前中后照片,公示期满5天后,出具《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申请表》(见附件5)。

(三)兑现补贴

各乡镇(街道)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将报废机具两表一书、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社保卡或对公银行账号、能证明报废机具来源的佐证资料、购置同类新农机的有效证明等资料复印件收集,分乡镇报至市农机服务推广中心汇总。市农业农村局对机主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市财政局向符合要求的机主进行兑现补助资金。

七、相关要求

坚持“便民、利民、惠民”的工作理念,鼓励采取“一站式”服务、“两表一书”电子化(《确认表》《申请表》、农业机械来历承诺书)、手机APP线上办理等各项便民措施,减少群众办理时间,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推行信息公开,对享受补贴的信息进行公示,对实施方案、补贴标准、操作程序、投诉咨询方式等信息全面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公正透明、阳光操作。

本实施方案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在实施过程中,如遇国家、省有关政策调整,以新出台政策为准。

附件:1.湖北省农机报废补贴额一览表

2.有关名词解释

3.农业机械来历承诺书

4.湖北省报废农业机械回收确认表

5.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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